《红与黑》中的于连(推荐)_红与黑中的于连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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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be ,or not to be? 生存,还是毁灭?
——《红与黑》中的于连
于连和边缘人
于连,固执又幼稚的孩子,可爱又可恨。
对于连的印象首次转好是在他高昂着倔强的头,赴死的时候,可爱的精灵游戏人间之后,被招回了上帝的身边。
当然还是对他的祈祷,伴随着他生命的实质及精神载体的词就只有一个-----歇斯底里。于连很少有正常思维。
红与黑,红军装与黑教炮,永远高高悬在于连头上的,他挣扎着要触摸,要得到,活象一个哭着要月亮的孩子,哭着,喊着,跑着,跌倒,又爬起来,再跑,而天空中,黑夜里,两轮高高镶嵌的明月,一闪一闪,始终在指引并诱惑着这个倔强的孩子,直至碎骨粉身。
要怎么去诉说这个任性的孩子的一生呢?作者和导演以不同层面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理想主义者全面幻灭的过程,像《孔雀》的初衷和结局那样,都是无声无息的,这才是命运的分量。在现实岁月中领教精神上完美主义者的分崩离析,会给我们稚嫩的思维带来什么启示?
说实话,我懵了,我不知所措。为什么?我不止一次能在于连身上找到自己,找到人类每一个细胞分支的影子。其实,这也不算是新鲜事,文学作品,电影艺术都在不止一次诠释着高傲,倔强,以及追求完美和它们的衍生物在自己身上的体现,这些人不是辉煌,灿烂,就是毁灭,破碎。他们的抉择统统那么彻底,丝毫不留一点回转的余地,就信仰的决绝和真谛而言,他们绝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在生存与毁灭之间,他们用稚嫩的身躯和倔强的灵魂挑战上流社会以及上流社会的意识形态和游戏规则,即便知道不过是以卵击石,也在所不惜。我佩服他们的勇气,他们中的佼佼者有《肖申克救赎》中的安迪,有包法利夫人,有《大河恋》中的保罗,有安娜·卡列尼娜,以及安徒生笔下的海的女儿,他们踩在刀刃上,挣扎着飘摇着走向新生和毁灭,没有一丝悔意。他们,一个个的,都像海燕,高傲地呐喊,高傲着笑对死亡,因为他们孤独。他们都相信自己是世界的惟一,他们拒绝与人雷同。他们宁愿疼痛也不愿无关痛痒的生活,于是,他们不约而同的选择撕心裂肺。
没错,都是远离主流文化的边缘人,他们有两个支流,一种无论多么想接近主流文化,都溶不进去;另一种压根不啻主流,行走于狭窄的山路。于连交融了这两个支流,像是中间人,既有高傲的灵魂,又有卑微的出身。
于连的故事
于连,他永远不乏成功的可能。他聪颖细致,像个娴熟的天才,而天才又往往是幼稚的,易犯错的。他拿自己歇斯底里的神经应对天衣无缝的上流社会,他只能生存于后英雄时代,没有了拿破仑的法国,犹如缺少了阎王爷的阎罗殿,受一群下作的小鬼把持,高傲而卑微的于连无容身之地,记忆力惊人的于连·索雷尔选择到市长家里去做一名传授拉丁文的家庭教师,生性高傲而身份卑微的于连,孕育出了歇斯底里的思维,使得他把对市长的愤慨转嫁到对市长夫人的恋情上,这是什么逻辑,正常人都不懂理解,而于连做得出,谁让他天生一副好皮囊,有着对女人无止境的诱惑力,而他的猎物又通常不是与他身份匹配的婢女,而是与他精神契合的上流女人。从行动上说,于连第一次出轨了,这种轨不是男女的私情,而是人生轨迹,聪明的于连很容易辨析得出什么是飞黄腾达的捷径,同时,他也应该明白,与市长太太的恋情会让他远远脱离原计划的轨迹,可感情用事的他,忘却了这一切,这才是孩子本色,俗话说,六月里的天,小孩子的脸,说变就变。用在于连身上,再合适不过的了。这也是所有边缘人的共性,从来都是感情用事随心而为,不懂得忍气吞声,知耻而后勇。
安然娴雅的市长太太对于追求精神完美的于连来说的确有致命的吸引力,但这段恋情的导火索为本该高雅的恋爱添加了不那么高雅的催化剂,于是这段私情注定了有水无源的结局,待到东窗事发,任市长太太怎样柔情似水,于连也只能背井离乡了。还好,他被派往神学院学习,衷心地为黑教袍尽职尽责。上天再一次惠顾了多才的于连,成绩优异的他被派到德高望重的候爵家里做文员,似乎人生再一次被牵回到了正常轨迹上来。经过上一次的大梦,于连似乎稳健了许多,他把天赋用在了所谓的正途,收敛了歇斯底里的神经,在生存还是毁灭的本质问题上,于连吃一堑长一智地清醒了,但是撒旦没有放过他,魔鬼致力于毁灭上帝的光明和希望。他开始一步步地吞噬崭露头角有声有色的于连,侯爵的小姐玛蒂尔德是一个和于连精神上一模一样的人,同样被歇斯底里的神经所支配,他们除去身份上的云泥之别,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玛蒂尔德始终沉湎于自己先祖玛格丽特皇后坚贞,决绝,癫狂的爱情里,不能自拔的她也发疯一样陷入对于连柏拉图式爱恋的泥淖,沉醉到爱的幻影里。她对于连的爱炽热到用目光抱拥爱人的脸颊,而终不觉厌,于连也在爱神的召唤下再一次坠入情网,并如初恋般真挚,他全身心的投入到爱的漩涡,如火如荼。殊不知,前面等待他的会是万丈深渊,前所未有的厄运无声息的降临,而这厄运会出自市长太太娴雅的双手,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从前的风流事会在他即将平步青云飞黄腾达的时刻被公诛于世。他追逐了一生的捷径就被市长太太无心的不经意在瞬间摧毁了,癫狂的他向正在做礼拜忏悔的市长太太举起了手枪,在他眼里,是她让他的一生成了幻影,紧接着如海燕般高傲的于连在刑场上从容赴死,他像一位看清楚自己灵魂的人一样,此刻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坚强和果断,没有挣扎,没有呐喊。
其实,道德,在于连心中,沉重的不值一提,这是他不能为上流社会接受的重点之一,即便是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也决不会否认上流社会的游戏规则,而让自己陷入舆论的压力之中。于连不懂这些,不啻这些,也从不理会,这完全符合他一个孩子式的品性。也因为此,在大人的道德观中,这样的异类是不能长期存在的,因为他存在了过大的风险系数,于是,他被无情的摒弃了。一个怀有美好愿望的下层自负青年想入主上流社会的梦就此破碎了。于连一生都随心而为,他把自己在自我的道德标准下完全完整的展现。他不遗余力地绘制自己人生的恢弘蓝图。并始终坚信它有实现的无数中可能。
那一幕和那一章
可是,在影片《红与黑》中最平淡无奇的一幕却始终让人回味无穷。神学院里,神父平静的吹灭了那根代表于连的左边第二根蜡烛,在于连的心中祈祷了万千遍之后和黑教袍的梦想幻灭之前,于连的一半精神载体随着经久不愿飘散而最终不得不散尽的余烟,灰飞湮灭。对于神和关乎神的一切,于连挣扎着不愿放弃,却无能为力。他不是自己人生的主宰,那余烟成了于连一生最为真实的干脆的写照。
而书中最动人的一段,则是玛蒂尔德的先祖玛格丽特皇后,在自己的丈夫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而出卖了为自己卖命的密友同时也是玛格丽特的情人拉穆尔之后,她惊世骇俗的行为。她躲在一间正对着格来夫广场的屋子里,向刽子手索取她情人的头颅。半夜时分,她抱着那个头,奔跑于迷雾之中,和着血和泪亲手将其埋葬于教堂。于连死后,玛蒂尔德小姐效法皇后,她坚持要用自己的双手来埋葬她情人的头颅,并用极其昂贵的意大利大理石雕刻的棺木将荒凉的山洞装饰起来,她绝对祭奠自己和于连的高贵情感,因为于连的存在,荒芜的心灵的感觉到过度文明中的长大的人可能有的全部热情。于连的魅力只有深爱他的人才知晓,侯爵小姐是如此。市长太太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孩子们离开了这个世界,司汤达在书中的最后一句话,就是这个。
我没有对于连的十分偏爱。相反,起先对于他的人格相当排斥,而且也不明白为什么这个过于浪漫的事会被称为现实主义的佳作,就如同不明白《巴黎圣母院》为什么就是浪漫主义的代言一样,后来又细细地回味书中的滋味,上部开篇便是丹东的一句:真理,苦楚的真理。没错,在于连追求完美的道路上,真理始终于他无缘。而下半部的开篇则是圣伯夫的一句:她并不美丽——她没有抹胭脂。这更多的可能应该指于连吧,他始终不虚伪,在他自己的逻辑下,如鱼得水,连幻灭都如此决绝。
影片《红与黑》
影片〈红与黑〉拍摄的很法国,很法国。法国固有的优雅,艺术在影片中得到最淋漓尽致的体现,于连的出场,我印象最深的是他下巴中间的那道沟,这让我想起〈大明宫词〉中小太平向母亲欢欣雀跃地描述薛绍的长相时,说到的这道沟,从那时起,我知道了原来这道沟是美男子的象征,那么于连就是不折不扣的美男子了,可是他始终让我觉得更像张易之而不是薛绍,其实后来才发现,他们从精神上说都是完美的理想主义者,于连综合了薛绍的善良和张易之的癫狂,不过,他们都忠实于最初的自己,只对于这一点来说,我觉得他们都相当可敬,我的一位好朋友只对于连评价过这么一句,如果我是于连,我决不会枪杀市长夫人。听了他这句话,我深知他是个感情上的好人。但是我也原谅了于连,原谅了一时意气用事的孩子所犯下的罪行,有时觉得可爱又可恨的于连,在我心里最好的形容词莫过于无辜。我的另一位仁兄声称,于连最后枪杀市长太太之后,他没有怜悯他,而是尊重他,一个生绣的灵魂终于被铅洗干净,而于连,也被达到了认知的顶峰,他的善良,他的罪恶……
于连和苔丝
搜遍整部中外文学史,跟于连性情最相近的,莫过于苔丝.前几天,下了雪,我躲在屋里看电影频道播放的法国电影,娜塔沙·金斯基主演的,我看的时候已经过半了,可苔丝一脸的忧容,我记得她在回家的路上,晚上睡在树林里,对着燃烧的篝火,她告诫自己,一切都是因为虚荣,火焰照亮了她年轻的脸庞,这句话刻进了心坎里。后来,苔丝为生活所迫,嫁给了她富有的恩人,在她的情人重新出现之后,苔丝义无返顾地枪杀了自己的恩人,最后被叛了绞刑,可她一点都没有悔意,那神情像极了于连。
《苔丝》拍摄的相当朦胧,乡村的田野异常宁静,或许是在暗示女主人公生命的低沉,影片的基调灰蒙蒙的,一直笼罩于雾霭之中。
苔丝和于连一样都是生命的坐标端正明确,可自己却始终在迷雾中奔跑,清楚方向,却看不到曙光,这就是永恒纠结于他们心中的主题,也是他们的人生,水中花式的倒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