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环保问答_环保检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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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 1.车辆行驶扬尘
限制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路面的清洁程度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最有效手段。
施工阶段对汽车行驶路面进行洒水以保持路面湿润,可以使空气中粉尘量减少70%左右,从而收到很好的降尘效果。
2.堆场扬尘
减少露天堆放和保证一定的含水率及减少裸露地面是减少风力起尘的有效手段。
3.拌和扬尘
灰土拌和应尽可能采取设置集中灰土拌和场方式进行,且距环境敏感点300m以上,以避免扬尘对环境敏感点的直接影响。
二、沥青烟气及锅炉烟气对环境的影响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T006-98)规定沥青拌和站应设在当地主导风向下风向,且距离敏感点不宜小于300m。
沥青摊铺时所产生的烟气,其污染物影响距离一般在50m之内。1.车辆及机械尾气
(1)加强汽车维修保养,保证汽车正常、安全运行。
(2)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发挥其最大效率。
2.运输扬尘的防治
(1)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按规定车速行驶。(2)科学选择运输路线。
(3)运输道路应及时洒水,保持路面湿润。
(4)粉状材料应罐装或袋装,粉煤灰采用湿装湿运。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时禁止超载,并盖蓬布,如有洒落,应派人立即清除。
3.沥青混凝土拌和扬尘及沥青烟气
(1)沥青混凝土集中拌和,合理安排沥青混凝土拌和场。采用先进的沥青混凝土拌和装置,并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气净化和排放设施。
(2)沥青混凝土拌和场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应在300m以上。
(3)沥青摊铺时污染物影响距离一般在50m之内。沥青摊铺和拌和场操作人员应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并定期体检。防治的主要措施
4.灰土拌和、水泥混凝土拌和扬尘
(1)灰土和水泥混凝土采用集中拌和,采用先进的拌和装置,配套除尘设备。
(2)封闭装罐运输。
(3)尽量减少拌和场。拌合场不得选在环境敏感点上风向,与其距离应在300m以上。
(4)拌和场为操作人员配备口罩、风镜等,实行轮班制,并定期体检。5.堆场扬尘
(1)粉状建材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100m以上。(2)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
(3)控制堆存量并及时利用,必要时设围栏,或作洒水防尘。6.锅炉烟气
锅炉选型应采用燃油、燃气等清洁能源锅炉,局部地区若需使用燃煤锅炉的,其燃料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应的产业政策。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好烟囱高度的设置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从广义而言,固体废物包括所有经过使用而被弃置的固态或半固态物质,甚至还包括具有一定毒害性的液态或气态物质。固体废物具有时间性、空间性和持久危害性。
二、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的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实行分类管理的办法。
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分析。
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公路建设项目中三级以上等级公路、1000 m以上的独立隧道、主桥长度1000 m以上的独立桥梁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以下等级公路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它公路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熟悉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污染物排放和生态损害及其防治对策,具备交通建设项目工程分析能力,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机构承担。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建设项目概况
②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③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⑤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⑥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⑦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六、审批权限和时间
1.审批权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分级审批的办法,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审批下列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①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项目。
③由国务院审批的或由国务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经同级交通主管部门预审后,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路基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在路基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对其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对地表清理、土石方开挖与填筑、弃方处置等采取周密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土石方调配方案,开挖出的土石方要尽可能加以利用。对于特殊对象、特殊区域的路基工程,监理工程师要有预见性,及时提醒施工单位注意可能发生的环保问题。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3)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挖除地表土的堆置地点,根据实地情况,选择附近地形平坦或因地制宜选择贮料堆。
(4)地表清理遇到古树名木或珍稀植物,采取移植等异地保护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其移植方案,并对移植过程全程旁站监理。(5)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控制路基开挖在用地范围内分段进行,同时配合挡土墙、边坡防护的修筑。
(6)监理工程师应监督土石方调配方案的实施,开挖出的土石方要尽可能加以利用。弃土弃渣应送至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地点堆放,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堆放地点预先采取排水和挡土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或对水源和灌溉渠道造成污染和淤塞。
(7)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取土时,做到边开挖、边平整,及时进行绿化等护坡工程。
(8)监理工程师应控制路基顶面适当的排水横坡,下边坡防护前应要求施工单位挖设临时急流槽等排水设施,防止坡面的水土流失。
(9)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情况严重时可发出暂时停工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对该部分工程量拒绝支付。(10)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扬尘、噪声、废水悬浮物、石油类等环境监测指标,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监测。
二、路面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路面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对其环保措施提出审查意见。尤其是对稳定土拌和场和沥青拌和场选址方案的审批,应要求沥青拌和场布置在远离人群活动的地点,并按要求配置除尘设备。
(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3)监理工程师应规定沥青混合料废料的处置方法,并随时对执行情况进行巡检。
(4)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沥青烟气的污染防治,在靠近水源的地区施工时,还应关注水源保护问题。应有重点地对沥青洒布施工过程进行旁站检查,防止沥青污染。
(5)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情况严重时可发出暂时停工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对该部分工程量拒绝支付。(6)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关注扬尘、噪声、废水悬浮物、石油类等环境监测指标,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进行现场监测。
二、桥涵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在桥涵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中的环保措施。要求施工单位对基础开挖、围堰、钻孔桩施工过程,采取周密的水环境保护措施。
(2)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检查。
(3)基坑开挖的弃土堆放地点应事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堆放地点预先采取排水和挡土措施。(4)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巡视检查钻孔桩泥浆水的处理效果,对发生泄漏或任意排放的,应当场责令施工单位改正,并旁站监督整改过程。
(5)需要围堰施工的,因事先取得当地水利部门的许可,手续完备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才能施工。在进行水产养殖的河道进行围堰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根据上下游的污染情况,提出合理的围堰方案,以免影响养殖,造成纠纷。
(6)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情况严重时可发出暂时停工令,以及拒绝支付相关工程量。
(7)监理工程师在本阶段应注意水环境质量的、石油类等监测指标,避免施工对水体造成影响,必要时可进行现场监测。
二、隧道工程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在隧道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批施工方案的环保措施,特别注意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保护,落实好珍稀物种保护、弃渣和废水处理以及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等措施。
(2)对洞口临时堆放弃渣或就近设置轧石场的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同时提出环保措施和环境恢复方案。
(3)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渣石纵向调运,尽可能加以利用,不能随便堆放,严禁向河谷倾倒弃渣,以免阻塞河谷造成水土流失或占用当地农田。废渣应运至指定的弃渣场堆置,并做好排水和拦渣设施。(4)对爆破方案的审查,监理工程师应明确提出防治噪声和扬尘的要求。在距离居住区较近的地区施工,还应要求施工单位注意防止振动造成影响。
(5)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情况,确定本阶段环保监理的巡视、旁站计划,对施工单位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复核。
(6)施工区域如果发现国家保护的珍稀物种,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参与物种保护,做好过程的监督。
(7)对施工过程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监理工程师可以发出监理指令,责令改正。情况严重时可发出暂时停工令。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可以对该部分工程量拒绝支付。(8)监理工程师在本阶段应关注扬尘、悬浮物、噪声环境监测指标,必要时可进行施工现场监测。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
(1)与交通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设施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交通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水保设施。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文件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1)建设前期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档案资料齐全;
(2)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土保持文凭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3)环境保护设施安装质量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规程和检验评定标准;
(4)具备环境保护设施工常运转的条件,包括:经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健全的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原料、动力供应落实,符合交付使用的其他条件;
(5)污染物排放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标准及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6)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规定的要求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以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水土保持指标满足水保要求;
(7)环境监测项目、点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8)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需对环境保护敏感点进行环境影响验证、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工程环境监理的,已按规定要求完成。
在施工准备阶段,环保监理工程师应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1)熟悉工程资料,掌握工程整体情况,包括工程环境影响区域。在此阶段,监理工程师需要熟悉的资料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及相应的批复、工程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篇章、施工合同中的环境保护条款、工程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要求等。监理工程师还应对照设计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水土保持方案文件,了解工程附近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点的分布情况,对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重点做到心中有数。
(2)初步审查承包商提交的临时工程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和方案,提交业主组织审查。
(3)编制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
在施工准备阶段,环保监理工程师应作好以下准备工作:(4)根据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计划(规划),编制各单位工程的环境保护监理实施细则。
(5)根据工程情况,配置满足工程需要的环境监测设备和仪器。(6)建立环保工作网络,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7)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审查施工污染防治方案,了解污染物的排放环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采用的治理措
施、污染物的最终处置方法和去向;对不符合工程环保要求的环节内容提出改正要求,对遗漏的环节和内容要求增补。
(8)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对施工单位进行环境保护交底 钻孔桩施工环保措施
①钻孔桩必须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泥浆直接排入河水或河道中,经沉淀后上清水排放,减小悬浮固体的排放量。大型桥梁通常利用钢护筒作泥浆贮备周转,并采用泥浆过滤设备,清除残渣。②废弃的钻孔泥浆以及其他废弃物,应运至事先准备的沉淀池临时贮存,待吹干后,运往指定的弃渣场进行永久处置,避免由于水土流失或可能的有毒盐土风化等因素导致造成农田和水系污染。弃渣不得弃于河道或河滩地,以防抬高河床,淤塞河道。
③在水上钻孔时,一般应采取平台施工。应在平台上焊挂钢箱作为泥浆池,应配备专用的泥浆船,用作造浆循环池及废弃泥浆的运输。采取围堰或筑岛施工时,应及时对围堰和筑岛进行清理,以免破坏水体环境,并影响行洪。
④应对施工机械及船只进行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⑤灌注混凝土时,溢出的泥浆应引流至事先准备的适当地点处理,待吹干后,运往弃渣场,以防止污染环境或堵塞河道和交通 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建设项目概况
②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③项目建设过程水土流失预测
④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防治分区、水保功能评价、水土保持措施及设计
⑤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⑥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⑦方案实施保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