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形成过程_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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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形成过程
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体现了我们党一贯的宗旨,同时又是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对党的执政理念的继承与创新,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而调整执政方式的必然反映,是十六以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集中全党智慧,反复思考的结果。
一酝酿阶段
2002年11月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十六大报告中虽然没有“以人为本”的字句,但是十六大形成了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如果从执政理念上看,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形成应当追溯到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
十六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也是我们党在开始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意义重大的代表大会。大会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这一目标的提出,把人的全面发展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可或缺的因素。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过程是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它的最终实现,在更高层次上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同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离不开人的全面发展,离不开人的素质的提高。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紧紧把握住这一点,就从根本上把握了人民的愿望,把握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明确地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为执政党的终极价值追求,是对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继承和创新。由此可见,党的十六大已经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高价值标准。而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逻辑出发点,标志着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初步萌芽。
党的十六大刚刚结束,2002年12月5日,胡锦涛同志就带领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奔赴革命圣地河北平山县西柏坡进行考察。在考察期间胡锦涛同志深刻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不渝的为广大人民谋利益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带领人民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为民所谋,是中国共产党人经过长期艰苦实践和探索得出的历史的必然结论。这三个原则的提出全面丰富了党的执政目的、执政方法和执政价值追求,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执政本质的新认识、新概括、新提升和新发展,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三为民”思想的提出是对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形成的进一步酝酿。
2003年7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2周年之际,胡锦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搞清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意义和实现途径,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胡锦涛同志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价值取向上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人民性和共产党人根本宗旨的一致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为人民谋利益,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我们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所努力追求的目标,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又一次提升。
二提出与形成阶段
2003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发展。我们党有史以来第一次把“以人为本”写进了党的纲领性文献并将之确定为执政理念和发展的指导思想。在2003年11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牢固确立和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对于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和驾驭全局的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至关重要。
2004年2月21日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的讲话中提出“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以人为本是我们的执政理念和要求,应当从现在的具体事情做起,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贯穿到我们的各项工作中去。”
2004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凸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的崭新施政理念。
胡锦涛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深刻指出了以人为本的内涵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已经成为党和国家制定各项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根本依据,已经成为全党和各级人民政府一切工作举措的出发点和归宿。
以胡锦涛同志的《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为标志,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正式形成。
三深化与发展阶段
2004年9月16日至19日,党的第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人为本执政理念贯穿始终。
全会从执政规律的角度,总结了党执政55年来的主要经验,其中包括在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时既要为民造福又要惩治腐败,清政廉洁在治国理政中既要为人民执政又要靠人民执政。这两条经验,是我党执政经验的深刻总结,都鲜明地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精神。
全会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全党的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这一总体目标的提出,不但指明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方向,而且坚定地向世人表明,我们党是为人民执政的,是靠人民执政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党再次强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立党原则并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与党的宗旨联系起来,与党的执政规律联系起来,与新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提出的新要求联系起来,与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联系起来,与党和国家制定、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实际联系起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鲜明地坚持人民主体性原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亲民、爱民、为民的执政本质。全会再次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把推进经济建设同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统一起来,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所有的这些,为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增加了新的内容,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
200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北京召开。胡锦涛在全会报告中对以人为本的科学内涵作了进一步精辟的论述。他在“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指出“促进社会和谐是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
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由于现实社会是一个存在着社会分层的社会,既存在着获取“较多利益”的群体,也存在着“最少受惠者”群体,所以,胡锦涛特别强调了社会公平问题。胡锦涛认为,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
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报告是对以人为本的内涵作了迄今为止最精辟、最系统的阐述。
温家宝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的说明》中进一步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宗旨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发展经济的出发点和归宿。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搞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要不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拓宽消费领域,优化消费结构,提高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过上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
温家宝在2005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表达了我们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反映了十几亿中国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共同愿望。”所有的这些重要论述,进一步发展深化了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使这一理念更加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