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的商品学分析_商品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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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商品学的理论对计算机软件分类和质量标准的研究 商品学是研究商品使用价值的科学,是一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的跨学科的科学。商品学的研究任务,是从商品学研究对象出发,研究构成商品质量的内在因素以及商品的外砚,全面辩明商品的有用性,在流通中如何对商品进行正确评价和保护质量,解决与质量有关的理论和技术问题。商品的分类和标准问题是商品学的一个重要内容。商品的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目的,为满足某种需要选择适当的分类标志和特征,将商品集合总体科学地、系统地逐次划分为不同的大类、中类、小类、品类或品目、品种,以至规格、品级等细目的过程。而商品标准是对商品质量以及与质量有关的各个方面所做的统一技术规定,是评定、监督和维护商品质量的准则和依据。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商品学的研究对象不断增多,对于它们的分类和质量标准的研究始终没有停止过,而电脑软件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在商品分类和质量标准方面却面临一些难题。特别是在我国,电脑软件市场混乱,与国际接轨的程度不足而且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软件少,保护力度小,这也是与美国知识产权矛盾的重要根源,而在软件分类上也十分随意,只注重实用性不注重科学性。当然,在软件标准方面也相当薄弱,只有相关专业软件有规划化的法律约束,大部分类别的软件没有实行标准。这两个问题是紧密相联的,分类不科学,标准就无从制定,因此对软件分类和标准的商品学研究是十分必要的。电脑软件的分类是多种多样的,依据的标准不同分类就不一样,依据商品学“面分类法”,即它是把拟分类的商品集合总体,根据其本身固有的属性或特征,分成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的面,可以把软件分为多个类别,仅以功能作用为重点进行介绍。
从软件在电脑中的地位来分,今天的市场上提供的软件产品可归人两个特征范畴,其中,第一类是通讯系统基本工具;第二类程序产品属于实用工具, 它们用来保证企业日常操作需要,特别是为系统日常操作服务用的程序工具属于这一类。(《软件的两种类型》杨则正)从使用目的来分,可以分为生产资料型软件和消费型软件两大类商品;生产资料型顾名思义是作为生产资料使用的软件,比如电控车床使用的软件;而消费型软件主要是作为“消费品”或者是协助特殊消费品使用的软件,比如常见的音乐播放器,电子书阅读器。
事实上,日常生活中常的见的分类标准是功能,即使标准是一定的但是真正分类却仍是千差万别,在一些软件网站它们对软件的分类十分随意,在一定程度上也反应了软件分类的混乱,及分类的实用主义。例如在华军软件园把软件分为系统软件、网络工具、安全相关、图形图像、媒体工具、管理软件、桌面工具、教育教学、游戏娱乐、编程开发、硬件相关以及其它类别,而在天空软件站却被分为系统工具、网络工具、应用工具、联络聊天、图形图像、多媒体类、行业软件、游戏娱乐、编程开发、安全相关、教育教学等,可见两个网站的分类有很大的相似性,也存在很在的缺陷,那就是不全面不能作为软件分类的科学标准。从商品市场角度和商品共性上来看, 通常, 电脑软件商品可从其功能用途上分以下几个大类:计算机操作系统产品、网络通信产品、数据库产品、软件工具类产品和应用系统产品,广义的电脑软件商品还包括电子图书、CD-ROM、多媒体产品等其它电子出版物。对于上述的五种分类作一下理论分析:计算机操作系统商品,这类商品是计算机系统最基础的软件,今天所有的电脑都必须有操作系统才能正常工作,而这类软件商品出现了不同版本、系列、升级换代等等商品种类,同时也伴随出现了软件商品的生命周期;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软件商品,这类产品是与操作系统结合最紧密的支持软件,从计算机系统来讲它们是担任系统功能的扩充和外延,从计算机应用系统来讲,它们往往起到应用系统的构架作用;计算机数据库商品,此类产品主要用于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数据信息管理;软件工具类商品,这类软件又分软件开发工具和实用工具,其中开发类的主要是针对软件开发者,而实用工具则是包括加密、解毒等功能软件;应用系统商品,这类软件是门类、种类最多的产品,包括各种专业性行业性的生产资料型软件和日常文教娱乐消费型软件。
解决了软件科学分类的问题,另一个重要问题就应运而生,到底软件的质量标准有哪些?先不说各个分类软件的质量标准,即使是软件这种商品的行业标准也莫衷一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一些软件的重要地位突显出来,并且与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国家不得不规范化这类软件的生产质量标准,比如会计核算软件,国家有专门的功能规范。这就是所谓的国家标准,而对于软件行业的标准却没有国家标准,这样对行业标准的呼号就显得异常强烈。行业标准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计算机软件是高技术、知识密集型的无形产品,而且软件不同于硬件,软件不会用坏,不存在零件更换问题,但不允许存在误差,不能发生错误,否则后果十分严重。因此行业公认的标准既是对软件的正确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这三个影响软件质量的重要因素的界定。
正确性是指程序满足其规格说明和完成用户任务目标的程度,正确性的评价准则包括:可跟踪性、完整性和一致性。可靠性是指程序在要求的精度下,能够完成其规定功能的期望程度,可靠性的评价准则包括:容错性、准确性、一致性、模块性和简洁性。安全性则是对软件的完备性进行评价的准则之一,指控制或保护程序和数据机制的有效性,比如对于合理的输入,系统会给出正确的结果,而对于不合理的输入程序则予以拒绝等。在1985 年ISO 建议的软件质量度量模型中,正确性和安全性是软件质量需求评价准则中的两条准则,前者包括软件质量设计评价难则中的可跟踪性、完备性和一致性,后者则包括其中的存取控制和存取审查。
当然仅从这三个方面考虑是不够的,值得一提的标准性原则还有可测试性、适应性、可维修性、效率、可理解性、可用性、风险性。这些原则涵盖了电脑软件质量的评价的几乎全部标准,但是针对不同类型的软件或是单个具体软件的质量标准,侧重点各不相同,甚至可以省略一部分。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电脑软件的品类肯定会迎来大繁荣,软件的质量标准也肯定更加具体化,有国家标准的软件种类会不断地增多。但是上述分类和标准所具有的兼容性、可延性、规范性、总结性也一定能够适应时代的发展,或者随软件的发展而不断地更新进步。而且商品学的不断发展也会对软件这种特殊商品的分类和质量标准进一步研究,对软件的分类会更加科学和实用,而质量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执行性则会更加突出和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