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青秀区专利奖励暂行办法》_南宁市青秀区居委会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南宁市青秀区专利奖励暂行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南宁市青秀区居委会”。

附件1 南宁市青秀区专利奖励暂行办法

第一条 资励目的依据

为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发明创造,激励技术创新,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提高青秀区专利质量和拥有量,建设创新型城区,推动青秀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和《广西发明专利倍增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经费来源

专利奖励资金纳入南宁市青秀区财政预算拨款。第三条 奖励原则

奖励原则:激励发明,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奖励范围

一、专利申请

(一)国家专利局初审合格的发明专利申请;

(二)职务发明人和非职务发明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三)职务发明人通过PCT途径或其他途径向有关国家或地区申请发明专利的部分申请费用。

犯他人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 奖励标准

一、专利申请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每件奖励15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件奖励6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件奖励500元;

(二)国外发明申请专利每件奖励申请费5000元。

(三)企业(含专利权属南宁市青秀区的中直、区直、市直企业)专利申请总量在南宁市青秀区当年排位前三名的,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四)在南宁市青秀区行政区域内所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包括改制院所)专利申请总量在南宁市青秀区当年排位前三名,分别奖励20000元、15000元、10000元。

二、发明专利授权

(一)发明专利获中国(含港、澳、台地区)授权的奖励1500元/件。

(二)发明专利获有关国家或地区授权的职务发明人奖励5000元/件。

第七条 奖励报验材料及办理程序

一、报验材料

(一)国内

5、向外国申请专利的申请文件;

通过PCT途径申请外国专利的应提交《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收到检索本的通知书》、《收到据称为国际申请的文件的通知书》等四项文件,进入国家阶段的还要提交相应国家的受理通知书。通过其他途径申请外国专利的应提交相应国家的管理通知书。

6、各项费用的凭据,包括PCT或其他官方寄送的发票和明细账单,以及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发票和明细账单;

7、办理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经费的,同时提交相关专利证书。以上文件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其中发票和明细账单复印件须加盖代理机构公章或财务章。

二、办理程序

(一)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负责受理申请。原则上每月的最后一周为集中受理申请材料时间,即办理材料形式审查,材料不足的,一次性书面告知。

(二)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在60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

(三)符合奖励条件,职务申请人及时办理转帐支付手续,非职务申请人及时通知办理领款。

第八条 单位专利申请总量奖励评选办法和评审程序

一、评选办法

第十一条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本办法由南宁市青秀区科学技术局、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南宁市青秀区专利奖励暂行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南宁市青秀区专利奖励暂行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南宁市青秀区居委会 暂行办法 南宁市 专利 南宁市青秀区居委会 暂行办法 南宁市 专利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