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_电子商务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电子商务及法律”。
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通过电子行为设立、变更或消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人身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可以分为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网上交易指导》确立了网上交易的三大基本原则: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②遵守互联网技术规范和安全规范③诚实守信,严格自律。
电子商务法是民事特别法,电子商务主体属于民商事主体,可以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合伙三大类。
IAP(internet acce provider)接入服务提供者,包括为信息传播提供光缆、路由、交换机等基础设施服务的网络基础设施经营者,以及为上网提供接入服务的电子商务特殊主体。
国际社会一致认为,应当按照过错原则来确定ISP是否承担责任。若ISP有过错,他才为用户实施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用户搜索到网上存在的虚假广告,但搜索引擎只是起到一个信道作用,因此,搜索引擎与虚假广告的链接并不是主动的关系。市场准入制度是指政府准许市场主体进入某特定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条件和程序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网上交易服务备案制度是指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获得许可后,应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法律制度。
电子合同和传统合同相比,是指是相同的,但是由于缔约方式和载体产生了革命性变化,因此它表现出自己的独特性,并区别于一般合同。
合同成立要件成为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一致,这个要件也是被成为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
电子合同的有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电子合同按内容产生了法律约束力。、电子意思表示指表意人通过电子形式做出的意思表示。从实质内容上看,电子意思表示和数据电文之间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电子通信是内容,数据电文是形式。
电子通信和电子意思表示是相同的概念 我国《电子签名法》一“营业地”和“惯常居住地”作为数据电文发送或者接受的地点。
电子意思表示的归属原则是:一项由表意人自己发送的或其代理人发送的或者其设置的自动电文系统发送的电子意思表示,归属于表意人。
意思表示不一致是指表意人为意思表示是,音认识不正确或欠缺认识,而导致的内心意思与表达行为不一致的情况。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标准化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双方协定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签订的合同,即为标准化合同。电子签名发特征:①电子签名法的首要任务在于确认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②电子签名法调整因电子认证而发生的社会关系。③电子签名法属于民法④电子签名法为民事特别法。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电子签名法》,这是我国的第一部电子商务专门立法,可谓中国的电子商务法。
数字签名的概念是指以非对称加密方法进行的电子签名。数字签名的特征:①数字签名表现为一段标识信息。②数字签名利用的是非对称加密技术③数字签名的功能。
客户与银行签订的电子支付协议应包括:①客户指定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账户名称和账号。②客户应保证办理电子支付业务账户的支付能力③双方约定的电子支付类型、交易规则、认证方式等。④银行对客户提供的申请资料和其他信息的保密义务⑤银行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交易记录的时间和方式⑥争议、差错处理和损坏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