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环境保护重点行业环保执法检查_环保执法检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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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长治市开展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长治市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长治市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2011年污染减排工作,加强对钢铁、煤化工等重点行业的监管,切实解决重点行业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晋环办发)[2011]36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摸清我市所有钢铁、煤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二、检查对象
辖区范围内所有钢铁、煤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
三、检查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不批自建、未批先建、不符合规定、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和越权审批行为。
2、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全面检查企业“三同时”执行情况,依法查处不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设施、未经审批擅自变更污染防治实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3、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依法查处污染防治设施擅
自停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
4、试生产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等环境保护审批手续执行情况。依法查处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试生产、长期违法试生产环境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各县、市、区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长治市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新春
副组长:郑卫平、牛和平、卫马句
成员:李保山、郑闽、马伟斌、杨德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郑闽兼任。
五、检查要求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扎实有效。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所有钢铁、煤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执法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不留死角。
(三)分类处置,查处到位。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严肃查处,并逐一制定分类处置意见,确保整改到位。对未批先建德环境违法项目,责令其限期补办环评;对未办理试生产审批和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责令限期办理试生产和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对未按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的,要实施限期治理;对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缴排污费。对存在以上环境违法建设项目,各级环保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属省管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由市局汇总后将现场检查笔录(含电子件)一并上报省环保厅,由省环保厅依法进行处罚。
六、工作安排
本次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主要以各县、市、区自查为主,省、市督查的方式进行。
专项执法检查时间为:2011年9月15日-11月15日。
(一)自查阶段(9月15日-10月10日)
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制定专项执法检查方案,全面摸清辖区内重点行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并逐一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各县、市、区务于2011年10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工作总结和《重点行业环境违法企业分类处置情况表》(附件1)、《省管项目环境违法企业汇总表》(附件2)(含电子件)报送市环保局。
(二)督查阶段(10月15日-11月15日)
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将对各县、市、区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和分类处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联 系 人:郭强马丁
联系电话:0355-2042040
邮箱:cz8888cz@126.com
附件:
1、重点行业环境违法企业分类处置情况表
2、省管项目环境违法企业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