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_山东省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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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鲁教高函(2012)4号
山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
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我厅与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鲁教高字„2011‟9号,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开展了项目立项工作。2011年共确立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45个,精品课程533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个,教学团队99个,评选表彰了省级教学名师99名。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立项数量多、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大,充分调动了学校和广大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高等学校内涵建设。根据规划安排,兹将2012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等学校按照《意见》和所附的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及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含特色专业建设点、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名师、教学团队等)申报要求(见附件),及时做出安排,按时完成项目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各高等学校要根据《意见》精神,完善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建设规划,注重项目的系统性。在做好已立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扶持新项目,挖掘、培植具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形成项目梯队。不断优化项目结构,丰富项目内涵,构建国家、省、校三级项目体系。
三、在项目遴选、推荐、申报的过程中,要注意学习新政策、研究新情况,使项目立项与当前的工作重心相吻合,以保持项目的先进性。2012年度的项目立项工作要与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卓越系列教育培养计划、山东省名校建设工程、高职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提升计划、高职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等紧密结合。
四、适当兼顾项目在不同学科、专业、院系之间的合理分布,努力扩大项目的覆盖面、受益面,体现均衡性。在强化优势项目、发展特色项目的同时,注意教学改革项目的群众性、基础性、引导性等特点,发挥重点项目的传帮带作用,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促进高等教育内涵的全面提升。
— 2 — 附件: 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要求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 3 — 附件:
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
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要求
1.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要求…………………………()2.精品课程申报要求…………………………………()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要求………………………()4.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要求………………()5.教学名师申报要求…………………………………()6.教学团队申报要求…………………………………()
— 4 — 1.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实施方案》(见鲁教高字„2011‟9号)执行。
二、申报限额
本科:大学2个,学院1个。高职高专院校1个。已确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或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二份(双面印制),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同时将两者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四、提交时间:2012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曾宪文。电话:0531-81916528。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政编码:250011。电子邮箱:zengxw@sdedu.gov.cn。
— 5 — 2.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一、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2012年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目标和思路、建设内容、申报程序、自主申报资格等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实施方案》(见鲁教高字„2011‟9号)执行。联合申报课程中的往年国家或省级精品课程数量不得超过1门。为保证课程质量及展示与传输效果,课程录像可参照执行教育部“精品视频公开课拍摄制作技术标准(修订版)”(见教高司函„2012‟11号)。
(二)申报限额
具有自主申报资格的学校按照规定的限额进行申报;其余本科院校的申报限额为3项,高职高专院校的申报限额为2项。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课程(含联合申报课程中的每门课程)均需填报《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其中联合申报课程还需填报《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联合申报精品课程整合优化情况表》。自主申报课程与其他申报课程的要求相同。《申报表》和《整合优化情况表》是专家进行评审的重要依据,表格电子版应放在课程网站的显著位置。
各校填报的《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请于4月30日前发到邮箱gaojiaochu@sdedu.gov.cn。
— 6 — 《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电子版请于3月30日前发到邮箱gaojiaochu@sdedu.gov.cn。如联系人信息与2011年相同,可不再重复上报。
二、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要求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要求,我省本科高校(不含部委属高校)共可推荐3门课程或选题参加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的遴选。
本科高校可按照文件要求确定不超过1门课程或选题进行申报。《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课程推荐表》(见教高司函„2012‟11号附件2)和《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课程推荐汇总表》(见教高司函„2012‟11号附件3,请在《汇总表》下方注明课程或选题的现场教学录像网址)电子版请于3月5日前发到邮箱gaojiaochu@sdedu.gov.cn。
三、其他
所有表格格式及其他相关材料均可从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主页http://www.daodoc.com。
— 9 — 5.教学名师申报要求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办法与步骤、申报名额和需提交的材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1)3号)执行。其中,申报书一式三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
二、高等教育教学经历有关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教学任务统计时间段为2009-2011年。
三、申报截止时间:4月30日。请各学校于4月20日前将评奖联系人的有关信息书面报至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联系人:张琳。电话:0531-81676757。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政编码:250011。
— 10 — 6.教学团队申报要求
一、申报名额
本科:大学每校限报2个,学院每校限报1个;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1个。
二、申报条件
参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实施方案》(见鲁教高字„2011‟9号)执行。一名专家只能担任一个省级教学团队的带头人,带头人须是学校正式在编人员,且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
三、申报材料与报送时间
请各高等学校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1.《2012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2.《2012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表》(分本科、高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汇总表和推荐表请参照2011年样式,从山东省教育厅网站主页“下载专区”“质量工程项目附件汇总”中下载。
联系人:张鹏程。电话:0531-81916019。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邮政编码:250011。电子邮箱:zpc@sdedu.gov.cn。
主题词:高等教育
申报
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印发
校对:曾宪文 共印1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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