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电监办159号_华中电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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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电监办„2009‟159号 签发人:何兆成关于呈报《华中电监局2009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的报告
江西省政府:
现将《华中电监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呈上。请审阅。特此报告。附件:华中电监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二○○九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工作 总结 报告
国家电监会华中监管局办公室 2009年7月9日印发附件:
华中电监局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09年上半年,华中电监局紧紧围绕电监会党组确定的中心工作,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以抓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理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各项电力监管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电力应急能力建设,安全监管成效显著。我局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提高预防和处臵电力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全面加强电力应急能力建设。组织了重庆市突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演练,受到了电监会、重庆市政府和有关电力企业的一致好评。同时,安全监管工作注重强基础、抓源头,组织召开了华中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时调整安委会成员,交流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认真调研制定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计划,并加大对存量机组按计划进行安评工作的督促力度;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了电力企业安全专责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工作。加强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受电监会委托,对举报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隐瞒多起人身死亡事故一案进行了调查取证,并根据调查情况,实事求是地做出了调查结论。
根据国务院、电监会及有关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印发了《华中电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2009年春季安全大检查,与江西省安监局组成检查组,对江西省电力公司、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分公司、抚州供电公司、赣西供电公司、廖坊水电站、贵溪电厂等7家电力运行、检修、施工及水电大坝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不及时、设备缺陷处理及大修改进工程落实不够、电力系统二次防护工作基础薄弱和安全培训教育、应急管理工作相对滞后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电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设备整改力度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执行力,确保各企业将“三项行动”贯彻落实到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同时,还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批示精神,组织开展了江西省电网企业信息安全专项检查。围绕15大项、78小项的重点督查内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管理制度和运维记录、现场监测等形式,基本摸清了相关电网企业信息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措施。
(二)积极推动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切实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大局。根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我局积极组织开展电力双(多)边交易,发电企业与用户直接见面,自主协商、平等交易,共成交53亿千瓦时年度电量,其中跨省引进3.5亿千瓦时电量。2009年3月,按照国家“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求,我局积极向江西省政府书面报告,建议通过市场方式大力开展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帮助企业在困难时期通过直接交易降低生产成本以提高市场竞争力,启动沉淀存量、开动新的增量,切实实现电力拉动内需,实现地方经济持续发展和发电企业、用户、电网企业等各方面多赢。
(三)进一步规范跨省(市)电能交易,促进区域资源优化配置。为促进区域资源优化配臵,我局以规范跨省(市)电能交易为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电监会、能源局《关于开展跨区跨省电能交易情况检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会同区域内城市电监办及省(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华中区域2007-2008年跨区跨省电能交易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二是建立完善输配电成本信息报送机制,认真开展输配电成本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进一步规范和促进跨区跨省电能交易,实现区域资源优化配臵。为促进水能资源在区域内的优化配臵,我局于5月20日颁布实施了《华中区域水电减弃增发应急交易暂行办法》,充分利用水能资源、发挥省间输电通道能力,通过建立水电应急交易机制,促使部分省(市)的富余水电在全区域范围内得到了及时高效的利用。
(四)切实维护电力市场公平公正和用户合法权益,电力市场监管不断深入。一是不断完善“三公”调度报告报送、信息披露、合同协议备案、厂网联席会议和信息统计制度,督促《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按时签订和及时备案。推动江西省电力企业“两个细则”实施和技术支持系统的开发工作。二是继续规范厂网关系,加大对新机调试电量差额资金分配的监管力度,督促有关省(市)供电企业落实有关整改要求,将2008年新机调试电量差额资金及时分配到有关发电企业。三是组织开展了华中区域电源接入情况专项统计调查和2009年度华中区域电网运行方式的专题研究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四是加强价格与财务监管。建立与江西省物价部门的联系机制,开展电价联合检查工作并负责脱硫电价执行情况的检查;强化对电力企业经营情况的分析汇总和电费结算监管, 截至今年2月,华中区域各省统调发电企业2008年度上网电费首次实现基本结零。
(五)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促进电力企业依法经营,切实维护电力用户合法权益。一是加强供电投诉处理工作力度。通过开展供电服务检查,对与电力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报装接电、收费和电价执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重点抽查。我局充分发挥12398投诉举报信息平台的作用,截至6月底,共受理江西省涉及供电质量、用电报装、违规停电和服务质量等问题的投诉12件,均在第一时间内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在局门户网站定期公布投诉举报信息分析情况和披露损害电力用户利益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扩大12398热线的影响力。同时,就如何探索供电监管新方法、新形式进行了调查研究,拟定了供电企业先进单位评审初步方案和《供电企业先进单位评审实施细则》。二是电力业务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深入,努力做到“三突出”(突出服务意识、突出规范管理、突出现场检查),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与江西省电力公司积极协调,正式启动了江西省农电工的培训取证工作。今年1-6月,江西省共批准14家企业不同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申请,18家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申请,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人数3354人,并圆满完成了江西省市111家供电企业供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颁证工作。为加强发证后的管理,组织召开了供电企业许可证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持证经营的具体规定和提高供电服务质量的有关要求,并组织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和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简称“两项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使电力业务行政许可逐步由推动持证经营向严格审核、保证质量上转变。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对江西诚达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广丰海源电力实业公司、江西新建新能实业公司违法违规进行电力施工的行为,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行政处罚。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工作效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涉及电力监管的行政处罚内容、程序,对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汇总,并根据电监会的统一安排,设立了行政处罚财政缴交帐户。
(六)加强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效能。一是做好年度监管报告发布工作。5月22日,举行了《华中区域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08)》发布会,直面新闻媒体,回答了电力供需形势、电价、供电服务、电力安全等方面的记者提问。新华网、中国电力报、经济晚报等媒体均在第一时间从不同侧面对我局监管报告发布的情况进行了报道,进一步扩大了监管报告发布的影响面。二是认真做好新版监管统计报表的宣贯培训及报送督导工作。按照电监会统一部署,对统调电力企业组织专题培训,对新版监管统计报表的填报和软件使用进行了现场培训,并加强对新版监管统计报表的报送督导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电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定期编印《华中电力监管信息月报》,综合发布各项监管信息。通过局门户网站,上半年及时发布监管工作信息和电力行业相关信息182条,充分反映了电力监管情况和华中电力工业状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13条,做到了能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主动公开,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发布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是密切关注电力系统运行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和供需形势分析。针对上半年华中区域电力供需总体供大于求、火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偏低、跨省电能交易量同比大幅减少的情况,我局一方面继续坚持按季度编制电力供需形势分析报告,向电监会、江西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发送。另一方面,通过《华中电力监管信息月报》发布月度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内容,进一步增强了电力供需形势分析的时效性,为江西省政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提供了及时可靠的决策依据,为电力企业在促进电力拉动内需工作方面的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及时服务。
(七)规范机关管理,保障电力监管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网络信息保密要求,实施了局内、外网物理隔离工程,加强网络维护管理,完善网络机房管理制度,规范网络安全管理。遵照中央和电监会要求,压缩出国费、招待费、交通费支出,调减相关费用,控制经费支出,确保资金合理使用。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专班进行周密细致的部署和安排,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内控机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管理和人事调配工作,适度进行干部交流。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和法律培训,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认真传达学习中纪委、电监会党组及纪检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制定党风廉政与纪检工作要点,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反腐倡廉报告和参观学习,建立健全了廉洁自律的约束制度。
二、主要特点和体会
在2009年上半年工作中,我局认真落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工作要求,充分利用学习实践成果,在安全监管、市场建设和履行监管职责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和体会。
(一)电力安全监管要从源头抓起,切实加强安全基础建设。为提高电力事故应急处臵能力,根据电监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今年5月26日华中电监局在重庆市组织开展了突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联合演练。这次演练参演单位行业代表性强,社会覆盖面较广,既有电力企业专业演练,又有交通、商场、医院、通讯等社会应急演练,正式演练时还对变电站实际进行了部分断电,增强了实战效果。演练中政府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电力用户协调配合,联合处臵,很好地体现了大面积停电情况下社会应急联动的效果。
通过演练,也暴露出了应急预案不完善,电网负荷和电源分布不均衡,用户受电设施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隐患,对大面积、长时间停电风险评估不足以及应急资源不足等问题。因此,抓好电力安全监管,必须要从源头抓起,在加强安全基础建设方面下大功夫。一是要重视和加强电力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培训,提高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二是要完善电网网架结构,提高供电可靠性;三是加大应急资源投入,合理配臵应急电源,并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应对突发电力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区域电力市场建设。今年上半年,受电力消费需求增速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影响,华中区域跨省区电能交易工作遇到的困难和矛盾充分显现,水电的消纳也遇到一些困难。在几次大的降雨过程中,区域内的水电企业都出现了大量的弃水。电力企业也就跨区跨省电能交易和水电弃水问题多次到我局表达呼声。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我局根据国家能源政策和节能减排的有关文件精神,在综合考虑区域内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电网及发电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推动水电交易、促进水能资源在区域范围优化配臵、有利于节能减排的原则,于5月20日颁发了《华中区域水电减弃增发应急交易暂行办法》。该《办法》颁布之时,恰逢华中区域湖南、重庆、四川等地普降大雨,湖南的五强溪、重庆的彭水等水库水位偏高、面临弃水压力。依据该《办法》和相关电厂、省(市)电网公司的申请,我局会同华中电网公司立即以市场方式组织富余水电在网内消纳。截至6月上旬,江西省共消纳湖南、重庆的富余水电电量6480万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煤2.24万吨,节能减排效果十分显著。
当前,应抓住电力供大于求的有利时机,根据电监会、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依据广大电力企业、电力用户和政府的需求,结合江西省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进一步规范现有交易,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三)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促进电力工业科学发展。按照电力监管机构的职责定位,我们是对电力市场实施专业监管的行政执法机构,尽管还履行着对电力行业的部分管理职责,但我们并不是对电力行业唯一的管理机构,因此,我们的监管工作必须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相互沟通和配合,共同促进电力工业科学发展。正是基于这样的工作定位,我局在2009年上半年的监管工作中,通过派驻江西省的电力监管业务办公室,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加强联系,充分发挥专业监管机构的作用,在“三公调度”、市场建设、安全监管、价格财务监管、节能减排等方面,与江西省发改委、经委、安监局、物价局建立了日常工作的联系机制,通过联合检查、信息交流、信息共享、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工作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履行对电力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为了更有效地推进电力监管工作,我们应认真研究如何建立更为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同时,还要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通过加快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等方式,全面推进电力监管工作,使电力监管更加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要求,促进电力工业科学发展。
近几年监管工作的实践证明:只要我们统一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监管,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电力监管工作是大有可为的。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2009年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关键年,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按照年初电监会确定的工作要点和我局整改落实方案的要求,突出抓好电力市场建设和电力安全监管,积极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继续创新监管理念,探索监管方式,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各项任务。
一是积极推进江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加快电力市场建设。根据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江西省的实际情况,继续推动江西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制定大用户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准入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措施,努力服务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是以“三项行动”督查为抓手,认真抓好安全监管,努力实现华中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围绕“安全生产年”活动,扎实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电力安全生产法制机制体制、保障能力、监督管理队伍“三项建设”,深入推进电力应急体系建设,推动江西省电力事故应急演练工作的开展。要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和谐的电力供应环境,保证华中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江西电网“迎峰度夏”电力可靠供应。
三是加强电力供需形势分析,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充分发挥电力的“晴雨表”功能,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形势发展变化,加强对区域电力供需形势的跟踪监测与调研分析,为实现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目标,积极促进电力拉动内需以及江西省委、省政府经济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要进一步完善电煤供应预警和应急机制,促进电煤稳定供应。要继续加强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测,建立电力企业持续经营监测预警机制,积极研究帮助发电企业摆脱目前经营困境的政策建议。
四是加强电力市场监管,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推动监管工作深入。加强市场准入监管,认真开展输、供电企业预期报备和发电企业持证经营监督管理试点工作,完成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后续工作。加强市场运营和电网监管,重点研究如何加强调度监管,进一步协调和规范厂网关系。同时,积极推进江西省“两个细则“的实施,在年底前要有阶段性成果。加强电费结算监管,开展输配电成本调查分析。建立和完善供电监管的社会监督体系,开展供电企业评先工作。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依法依规查处电力违法违规案件。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法规政策,继续加强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的监管力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监管基础建设,不断提高监管能力。贯彻落实电力监管规则制度、报表制度、许可制度、电力稽查制度和电力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臵制度。加强电力监管信息化工作和信息网络安全工作。健全机关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六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建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干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照中央和电监会的要求,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转化,建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