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卫资料_创卫资料的收集
创卫资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创卫资料的收集”。
花溪区城市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之九
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总体工作要求和《花溪区力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从2010年2月25日至3月底,开展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标准,按照市、区职责分工和“统一标准、集中整治、归口管理、部门协作”的原则,集中开展城区市政基础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人行道平整、完好,公共设施整洁、完好,无污损、破旧、缺失现象;道路下水道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城市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临时开挖等市政施工工地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城区河道管养维护进一步巩固提高”,为贵阳市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花溪城区道路、桥梁、路灯照明、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
(二)整治内容
1、全面清理、整治城区主次干道、街巷道及人行道路面坑凹不平、碎裂、隆起、积水、破损现象;城区道路桥梁及其各种附属和公共设施破旧、污损现象;查处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占用)城区道路施工及不文明施工行为。
2、全面清理、整治城区排水设施、排污管道堵塞、污水外溢及各种窨井盖损坏、丢失现象。
3、全面清理、整治城区主要道路、街巷路灯照明设施、亮丽工程的不合理设置及损坏、断亮等现象。
4、全面开展河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提高城区河道管养维护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10年2月25日—3月5日)由市政站负责对其管养维护的城区主干道的道路、桥梁、排水、地下通道、路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根据摸底、调查的情况,拟定出整改方案和工作计划,报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二)全面整治阶段(2010年3月5日—2010年3月31日)
1、全面开展城区道路专项维护整治保洁工作
(1)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对城区主、次干道车行道、人行道等进行专项整治维护,城区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人行道须平整、完好,道路缘石设施完好,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现象;建成区内小街小巷路面普遍硬化,出现破损、缺失必须及时进行修复;
(2)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对城区各桥梁及其各种附属和公共设施的维护管养和保洁,确保整洁、完好,出现污损、破旧、缺失的进行清洗、修复、更换;
(3)加强城区掘(占)道施工管理,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占用或挖掘道路施工。经批准的施工场所必须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材料、机具应当摆放整齐,施工产生的渣土应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2、全面开展城区排水设施专项整治维护工作
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对城区排水设施进行专项整治维护,确保城区主要排水大沟排水畅通,无积水、无堵塞、无污水溢流;垃圾及时拦截清涝,不得流入城区主河道,各街巷排水设施完善,无露天排水沟渠;道路下水道等排水、排污管道,应定期疏浚、保持畅通,无垃圾堵塞现象,无井盖损坏、丢失现象。
3、全面开展城区路灯照明设施专项整治维护工作
根据权属和管理责任,对城市路灯、景观照明等设施专项整治维护,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须保持完好,城区主要道路、街巷设置路灯照明装置,夜景照明和路灯照明无损坏、断亮,路灯亮灯率≥98%;城区夜景亮丽,管理良好。
4、全面开展河道治理工作
由区城管局负责,继续加强河道水体、设施和景观保护,加强河道清捞保洁和管理,做到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垃圾,沿河绿线保护范围内无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沿河两岸绿地、乔、灌木等被无践踏、攀折现象,沿河各类绿化广场及附属设施管养维护良好,无损毁,各艺术浮雕、亮丽工程、景观照明、护栏、截污沟等设施等完好。
(三)检查、验收及长效管理阶段(2010年3月31日后)区城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对照工作职责及整治内容,对管辖范围内的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重点做好查缺补漏,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验收后纳入长效管理,由责任单位建立监控、巡防体系,确保整治维护工作取得的成效。
四、整治经费预算
1、新区主干道2.45公里电缆被盗及损坏灯具修复43.2万;
2、城区路灯维修3500盏,每盏200元,计70万元;
3、市政管网清修共110公里,每米年均2元,计220万元;
4、市政道路面积维护共146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年均10元,计1460万元;
5、市政井座及水篦共5000座,每座年均200元,计100万元;
6、市政护栏共2000米,每米维护年均100元,计40万元;
7、挂拆灯笼4000个,计10万元。
8、交通设施标牌设置及停车行车划线共500万元;
9、城区路灯改造共220杆,每杆5000元,计110万元;
10、沿河护栏建设:800米,每米300元,计24万元;
11、桥梁管护:平桥、麦翁桥、董家堰桥,每座10万元,计30万元;
12、地下通道:迎宾路7个,花溪大桥1个,每个5万元,计40万元;
13、车辆运行经费8万元;
14、购置市政道路设施维修运输平板车(130型)1台10万元;
15、维修维护人员经费30万元。以上经费共计2695.2万元。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