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岗位目标_基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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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岗位

目标考核标准

为了我局各项工作进—步打开局面和走上规范化。全局干部职工务必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四个年”的各项工作,发扬“团结、吃苦、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务实、争先”的精神,提高工作标准,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持“堵”“疏”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抓市容市貌、打击违法建设为重点,采取“片线承包、集分结合、错时管理、协调监管”模式和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和执法力度,努力促进我县城市管理水平上台阶,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贡献。

二、总体目标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态度积极、坚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成效明显;城区内违法建设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市容市貌有显著改观;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硬、效率高”“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城管执法队伍;实现城区的净化、绿化、亮化和秩序化;构建和谐城管、和谐定远,全面提升我县城管执法声誉和形象。

三、目标分解和岗位责任

(一)宣传教育方面:

1、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利用橱窗、简报、展板、短信、户外广告牌等不同形式广泛宣传定远的城管执法工作,做到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专页。简报每半月不少于1次,报纸每周不少于1次报道,电台开辟“城管之声”,电视台每月不少于3次正面报道、1次反面暴光,局网站及时登陆我局的工作动态。坚持宣传报道局奖励机制。

2、在城区内相关街道和城区四门入口处设立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标牌、告示牌、温馨提示牌等,提升城市形象。

3、在电视台开辟电视“定远城管大家谈”窗口。局购置宣传设备与县电视台联手,对城市管理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适时选择主题,发动广大市民参与讨论,从正面引导广大市民关心、支持城管工作,每半月不少于1次。

4、开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教育。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模拟听证、行政复议模拟法庭等活动,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

5、开展党风廉政、人生观、价值观、权利观等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执法队员廉洁从政,树立爱岗敬业、吃苦奉献的精神。

上述工作二月份完成。责任单位:法制宣教股、监察室。责任人:余树林、刘明玖、周延旭。协办单位:局属各单位。(二)、市容市貌执法、管理方面:

1、摊点占道: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小巷规范、店外店取缔、相对集中、归群归类规范”的原则,确保全天候、无缝隙上路执勤。

坚持中队包区域、包路段和网格化管理,实行定人、定岗、定任务、定职责。彻底取缔全城各主次干道固定门点出店经营;对流动摊点办理“临时占道证”坚持“持证经营”,按照《定远县城区摊点摆设方案》划定的路段、时段摆摊设点。取缔、规范东西大街、阳光广场小吃摊、烧烤摊、水果摊、炒货摊、百货摊、蔬菜摊、卤菜摊、卯家馄饨摊等,彻底解决东西大街脏乱差问题;取缔临街饮食店外小炉灶、春秋季节早晚餐桌椅橙摆在人行道占道经营;处罚并责令修复在人行道钻洞下水、建厕所等;清理临街店户占道加工生产、堆放杂物(含—些摊主收摊后的桌台等);彻底清除南门医院附近的棚亭和城区内占道(含主次干道临街巷)乱搭建的棚(亭);取缔、规范曲阳北路、东城路幸福路口临街占道经营的小吃摊、烧烤摊和大排档;取缔、规范摩托车、自行车占道修车;取缔合蚌路、长征路、定滁路等机动车(农用车)占道销售、占道修车、洗车;取缔临街占道加工制作;取缔和规范合蚌路、定滁路、铝铂厂南占道收购废品;规范街巷蔬菜、农副产品销售市场管理(含焦桥巷菜场);统一水果车辆,规范全城水果摊点的管理;规范农民进城销售西瓜、甘蔗等季节性农产品上市的摊点管理;取缔曲阳北路邮电局门前市场;取缔汽车站南侧、曲阳路北侧占道待租车;与临街各酒店、饭店签订燃放鞭炮及时清扫责任状;与各中小学、幼儿园签订接送学生的家长的车辆停放和学校门前摊点摆设共同管理责任状。

2、规范固定门点、流动摊点经营卫生行为,要求自备垃圾容器;加大对随意乱倒垃圾、乱泼污水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晚间管理力度,取缔东大街、阳光广场所有小吃摊点,整治曲阳北路、幸福路口、三中、新一中等路段的小吃经营摊点,确保在晚上9:30前不下路牙石、不占慢车道。

3、加大城区“牛皮癣”查处和整治力度。下大力气整治城区的“牛皮癣”,联合县文明办发动相关单位和商业门点业主,一起动手共同与城市“牛皮癣”作战。对把“牛皮癣”制造者直接扭送到执法局的市民,当场给予200元的奖励,并颁发“文明市民”荣誉证。坚持晚间派出力量巡逻、蹲守,从源头上打击“牛皮癣”制造者,彻底根治我县城区“牛皮癣”泛滥的状况。

4、每月开展一次“守法经营、文明经商”店铺评比表彰活动,被评为“文明经营”的店铺,在县电视台表彰;同时加大对不服从管理长期影响市容市貌的店铺曝光力度;要求临街的各大商场、酒店设置自行车停放栏;制定《“门前四包”方案》与县文明办、定城镇(居委会)协作,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与各主次干道商业门点签订“门前四包”责任状。严格协管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协管员的作用。

5、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对宾馆、饭店、学校、车站等需要占道设立停车泊位的单位和个人划定停车泊位;取缔车站广场、合蚌路、定斋路占道停放的卖砂车、待租车;取缔和规范东城路、幸福路等路段白天和夜晚货车占道停车;取缔城区各路段机动车占据交通路口、慢车道、人行道乱停乱放;整治大型货车、面的客运车、马自达、手扶拖拉机闯禁区通行;与县交警大队联合,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拍照后由交警大队登报曝光或上网通告,限期接受处罚。制定《方案》开展二、三月份市容、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集中执法与分散执法相结合,城管大队每周不少于2次市容集中执法行动。

上述工作二月份启动后必须立见成效,六月底前必须完成。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责任人:刘大康、市容各中队长。

协助单位:市容股、法制股、公安大队、环卫所、车管所。

6、规范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管理。按照《定远县户外广告、宣传品管理办法》,对城区内的所有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该拆除的拆除、该更换的更换。对全城各街道商铺的门头招牌、路边广告牌、楼体立面广告、灯杆(灯箱)广告等进行规划。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的设置与城市的亮化、彩化相结合,路灯杆不准悬挂条幅、广告牌。对门头招牌统一尺寸、统一材质、统一色彩,体现不同街道的特色景观和文化底韵。选择曲阳路作为示范街,规范全城区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店面的门头招牌。制定《户外广告拍卖方案》,选择若干条街道进行户外广告设置拍卖试点,逐步使我县户外广告设置走上市场化。拆除更换曲阳路临街两侧的商店遮阳蓬、挡雨棚。

7、规范车体广告、高炮广告及其它户外广告、宣传品的审批管理,及时更换、拆除破旧影响市容的户外广告。

8、加强对楼体条幅、过街横幅的审批管理和处罚。

上述工作二月份启动后必须立见成效,六月底前必须完成。责任单位: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责任人:吕正涛、陈兆国。协办单位:法制股、市容股。

9、施工占道、渣土运输管理:坚持审批制度,办理占道证,对建筑施工、道路挖掘等占道,要规定占道面积、完工时限、卫生要求等,严禁建筑材料超出围墙占据道路堆放。对渣土运输、建筑材料运输,要求专业公司使用专用车辆,规定时段、路段,严禁沿途抛撒滴漏,对超时限不能完工和恶意抛撒滴漏的施工单位和车辆予以最上限处罚。

上述工作二月份启动后必须立见成效。责任单位:渣土办。责任人:杨忠友、单勇。协办单位:市容股、法制股、城管执法大队、公安大队。(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1、进一步进行环卫体制改革。制定《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使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运输处理全面走上市场,对全城环卫清扫保洁面积和费用进行科学合理测量、测算,分区划片向社会公开拍卖清扫保洁权、生活垃圾处理权;解除环卫所与环卫工人的直接劳动关系,由清扫保洁公司与环卫工人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停止有编不上岗环卫工人工资补贴制度;全面实行环卫工作定岗、定位、定责,强化环卫工作监督。教育宣传引导广大居民生活垃圾每日实行定时、定点、定位投放,确保全城各主次街道昼间无成堆生活的垃圾。在天气干燥和高温季节及时对新老城区主次干道洒水除尘降温。

2、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项目申报的环评、可研和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对城区内遗留生活垃圾开展清除;与定城镇各居民委员会联系协作,加强小街背巷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强化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的监督管理,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上述工作二月份启动,六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环卫所。责任人:金世和。协办单位:市容股

3、整治婚丧嫁娶等在城区内燃放鞭炮、抛撒冥纸行为,与县文明办、效能办、纠风办、公安交警大队、民政局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曝光。

二月份启动后必须立见成效。责任单位:法制宣教股。责任人:余树林 刘明玖。协办单位:市容股 环卫所(三)、园林绿化管理:

1、对老城区绿化进行规划设计,对合蚌路、东城路、定滁路、长征路行道树、绿化带补植;

2、对长征路、南环路、曲阳路等路段的行道树进行规划设计,报请县政府批准进行招标采购、栽植。

3、加强对现有绿化带、行道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修剪、洒水、施肥、防虫、除尘、保洁等管护,保持行道树、绿化带生长的良好状态和造型。督促政务新区相关单位加强对新区绿化的管养和绿化池内卫生保洁。

上述工作二月份启动后必须立见成效。责任单位:园林处。责任人:吕正涛、张文江。协办单位:市容股、城管执法大队、公安大队。(四)、路灯管理方面:

坚持对城区内路灯的日常维修,保证亮灯率达95%;保证按不同季节及时调整路灯开启和关闭;保证被毁损的路灯及时修复;保证新区景观灯及时开关;开展晚间对工业园区、城东新区路灯巡查,防止发生路灯电线被偷盗。

上述工作二月份启动后必须立见成效。责任单位:路灯所。责任人:刘大康 许成明。协办单位:市容股

(五)、城区营运车辆管理方面: 禁止办理马自达、人力车新入户。对已报废的车辆收回旧牌照(禁止新车使用旧牌照);严格实行“总量控制、逐步淘汰”;打击马自达、人力车(电瓶组装车)非法营运;与县残联协作取缔非下肢残疾人利用马自达非法营运、规范二级以上下肢残疾人利用残疾人专用轮椅车营运;整治不按单双号营运的人力车。

上述工作二月份启动后必须立见成效,六月底前必须完成。责任单位:车管所。责任人:余树林、蒋仕虎

协助单位:法制股、城管执法大队、公安大队(六)、拆除违法建设方面:

1、坚持网格化管理实行定人、定岗、定职责,强化巡查,对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

2、制定打击违法建设“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责任制,与定城镇村组、土地部门等联合建立打击违法建设的防控体系,使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做到发现一处依法按程序彻底铲平一处。

3、严厉惩处“人情执法”。对同一违法建设被2次以上举报,或没有推倒推平的,安排其它执法中队拆除,同时对责任中队实行责任追究;因人情关系至使违法建设成功的,追究包片中队队长、副队长责任。严格执法保密纪律,对为违法建设户说情、通风报信的,一经查实予以严惩。

4、规范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使用,规范案件卷宗装订存档;

5、建立举报(领导交办案件)登记、报批、办理、反馈制度;抽调专门力量保障县政府重点工程建设。

上述工作二月份启动后必须立见成效。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大队。责任人:刘大康、拆违中队长。配合单位:法制股、公安大队。

(七)、队伍管理、建设方面:

1、坚持每周五下午2小时党支部活动日;

2、坚持每周五下午2小时的单位(中队)内部行政管理会议或业务学习、案件分析工作会议;

3、坚持每周对本单位工作小结、讲评,对下周工作提出工作要点和要求。

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单位负责人。(八)、其他工作

1、安排2009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开展“一季度”突击月活动按月调度并保证完成任务。

2、开展城区公交车辆项目的申报和招商引资工作。年底前完成。责任人:杨忠友。

3、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年底前完成。责任人: 杨忠友、余树林。

四、服务、监督、保障

1、办公室加强与一线各单位的联系,重要信息及时上报下传,做好一线的后勤保障工作;对文件、领导批件等跟踪督办,落实到位。将相关资料妥善保存,作为考评考核的依据。

2、市容股积极为一线谋划,现场跟踪进行业务指导、服务,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办理。将相关资料妥善保存,作为考评考核的依据。

3、监察室强化监督,坚持每日两次督察,对市容管理、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通报,每日将督察情况进行公布;加强廉政教育,提高队员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的意识,督察各项制度的落实。并将相关资料妥善保存,作为考评考核的依据。

4、法制宣教室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社会宣传,每半年不少于1次对执法队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培训,加强案件办理的指导、把关,提高队员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和挂牌上岗、亮证执法的意识。开展城管执法法律知识竞赛。加强与社会监督员的联络,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加强城管执法工作的外部监督。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及时采纳,对监督员或社会的举报限时查结并反馈。对相关资料妥善保存,作为考核的依据。

5、公安城管警察大队:干警分组全面保障城管执法工作的开展,现场跟班作业,及时处置防碍公务的行为;对发生防碍公务的案件及时依法办结;对破坏市政设施的行为或城管系统发生案件需要出警时及时出警;在城管部门相关单位的配合下开展晚间巡查。

上述工作二月份启动后必须立见成效。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股、监察室、城管警察大队。责任人:余树林、赵飞、刘明玖、周延旭、张开成、陈新光。

五、考评措施及奖惩办法

1、层层签订责任状。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单位负责人分级签订责任状。分管局长对分管的工作负责,有权对其分管范围内的人财物进行调配。不能按时完成局规定的分管工作任务,在党组会上作检查,并在全体人员大会上说明情况。

2、各单位根据《目标任务》制定《每周工作要点》,实行每周一回头看,每月一调度、一总结、一通报。

3、对城管执法大队的考核。坚持日常督查、半年考评、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日常督查依据《城管执法大队岗位目标责任制日常督查办法》进行扣分,每日公布,月底与经济兑现;半年考评依据《城管执法大队岗位目标责任制半年考评办法》和《岗位目标责任状》进行;年终综合考评与局各单位共同依据《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考评实施细则》执行。日常督查情况作为综合考评时评先评优和个人提拔任用的参考。每月评选2名“善于执法者”,给予200元奖励;对执法中的罚款局按规定每月兑现提成;对完成局专项整治或单项突击性工作被评为第一名的,按照《半年考评办法》给予单位和个人经济奖励,并在综合评定时作为加分的条件。年度工作出色者作为优秀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4、对市容管理各单位的考核。依据《定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局岗位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实施细则》,每年度进行一次,日常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基本依据,占综合考评总分的40%。

5、实行责任追究。局里实行严格的督查、督办和黄牌警告制度。督察室按照《日常督查办法》对每天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扣分,并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局长签字后进行公布,每周对督查情况进行小结,每月对各单位扣分情况进行累加,月底与中队和个人的补贴集体挂钩,每1分换算10元钱,扣完为止。对同一问题2次不能纠正的,给予书面督办单,对中队每月扣分最多的(连续2次以上)或被督办二次以上的实行黄牌警告,连续二次被黄牌警告或年度考评连续二次处于末位的,按《末位淘汰办法》责令中队正副职辞职。对其它单位的扣分作为基本依据保存,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定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定 远 县 市 容 管 理 局 二00九年二月一日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岗位目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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