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_生育津贴报销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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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报销》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份;——男女双方单位扣章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产妇出院记录及复印件一份;——需要医院扣章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及《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所需材料——去暂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居住证明,然后去办公中心办理,这可以生产前办理,好像可以在住院的时候直接用
1、本人社保卡(未发放社保卡可持《医疗保险手册》或领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蓝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去镇上办理
身份证或居民户口薄 结婚证(已婚的)1寸免冠近照2张
5、在本辖区居住的证明(暂住证);本人居住在外省市而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的,出具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本辖区的相关证明材料。
6、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婚育情况证明(证明须一年内有效)。因申请人多次流动或变换单位,单位无法开具婚育证明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办理。
7、女方户籍地街道(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或其他符合当地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这个就是准生证
户籍地出具证明时要求现居住地配合的,现居住地应予以配合。现居住地不了解情况的,应向外省市发协查,在15个工作日后协查没有反馈的,可凭本人书面承诺为其出具在现居住地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
1、产前检查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门诊费用收费票据;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9)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2、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3)门诊费用收费票据;(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6)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证明(单位证明);
(8)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住院费用收费票据;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5、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6、急诊入院证明;
7、《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9、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单位证明,仅计生手术费用提供);
10、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