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奖励办法新规定_教师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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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奖励办法新规定
为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激励全体教师努力工作,增强全体教师的争先创优意识,从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此奖励办法:
一、以教师量化管理结果为准,奖励专任教师(指实际上课教师)的40%。
二、授奖教师按2:3:5分为一、二、三等奖,奖金额分别为200元、150元和100元;
三、此奖励办法每学年兑现一次,但奖金要在下学期的学期初发放;
四、无量化成绩的专任教师,其奖励由学生、教师及学校领导三方面的模糊评价总成绩而定,奖励数量采用“下不保底,上不封顶”的原则;
五、为使此办法顺利进行,要求政、教、总三处把好评价观,确保我校“教师量化管理办法”能够公平、公正地实施,并对期中、期末考试提出如下要求:
1、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2、确保单人单桌或大插班考试;
3、要保证试卷的装订质量;
4、判卷要采用流水作业法;
5、杜绝单人登统;
6、教导处对当年的试卷要注意存档,以便核实成绩。严禁营私舞弊或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否则,必将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量化管理中教学成绩一项,期中考试占40%,期末考试占60%)。
六、教师量化管理中班主任加分一项,从2010年第一学期开始采用按下列公式计算加分:班务量化第一名,班主任加50分,其它名次的班主任加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第X名加分=(第X名班务量化总分÷第一名量化总分×50)。如出现差额5分按5分计算。
注:此制度从2010-2011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
大柳河中学
2010.9
《教师奖励办法新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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