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综述_优先发展教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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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先发展
——2010年7月14日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财政部部长 谢旭人
公共财政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在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支持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具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多年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一直把教育放在公共财政的突出位置,予以重点保障。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加大投入,保证了教育经费的快速增长。据统计,全国财政教育经费从1978年的79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11975亿元,年均增长率达17.6%,明显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年均14.6%的增幅。教育已成为我国第一大公共财政支出。在教育投入快速增长的同时,运行管理机制不断健全,相关支持政策不断完善,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目前,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措施,全面实现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学校的基础能力得到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了免学费政策。高等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实现了从“规模化扩张”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迈入了大众化发展阶段。此外,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制度上基本保证了每一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
加快实现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历史任务,对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财政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增加投入,完善机制,科学管理,提高效益,积极主动地支持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大力增加财政教育投入,着力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财政投入是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总体目标的重要财力保障。财政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壮大公共财政有效财力的基础上,对教育经费予以优先保障。今后几年,在每年年初的预算安排和超收分配中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大力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同时,还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完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制度、统筹相关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于教育等措施,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来源渠道,努力实现2012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
二是不断完善教育投入机制,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持续的投入机制,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完善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的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投入。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重大项目,组织好有关改革试点,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不断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促进教育公平。
三是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与加大投入同等重要。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财政部门将与其他部门一起,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经费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建立财政性教育经费的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符合教育发展规律,资金使用安全、便捷、高效的管理模式。
财政部门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建设教育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作出新的贡献!(本版标题为本报所加)
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
——热烈祝贺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胜利闭幕
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下,在千家万户的热切期盼中,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胜利闭幕了。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大会。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对我国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任务进行了深刻阐述和全面部署,为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这次会议回顾了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律,对我国未来10年教育事业发展进行了全面谋划和前瞻性部署。会议还总结交流了教育工作经验,分析了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动员全党全社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立了一个新起点,开创了一个新征程,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重要指导作用。
教育兴则人才兴,人才强则国家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教育。经过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不懈努力,中国教育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世纪梦想,完成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伟大跨越,取得了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突破,教育公平不断推进,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到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期,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这些都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进一步调整教育战略布局,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不断深化教育思想、教学内容、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进一步消除制约教育发展和创新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教育规划纲要》是我国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从立足国内发展需要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战略考虑,提出了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指导方针,进一步明确地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就要坚定不移地优先发展教育,确保我国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为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未来我国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
推动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贯彻落实好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正确处理教育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
教育振兴,全民有责。实现教育改革和发展目标,必须发挥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动员全社会一起努力,共同担当起培育下一代的责任,要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新教育观、成才观、用人观,支持教育改革创新,形成既生动活泼又规范有序、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生动局面。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紧紧依靠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大教师要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自觉加强师德建设,大力弘扬优良教风,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我们相信,随着《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教育现代化的步伐更加坚定,教育发展更加充满活力。让我们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努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国、人才强国、创新型国家而不懈奋斗!
回应人民呼声推进纲要落实
新华社特约评论员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正式颁布,提出了未来10年我国教育发展任务,社会公众对此充满期待。
应该看到,当前教育还不能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如教育投入偏低、教育质量不够高、规范办学的问题解决得不好、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问题喊了多年减不下来等等。对于这些群众关心但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规划纲要都给出了解决方案。现在的关键是,制定实施措施,扎扎实实推进纲要的落实。
要用制度确保教育优先发展的措施落到实处。
作为“优先发展”的硬措施,也是全社会最为关注的教育投入问题,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规划纲要还明确指出“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不低于4%”,并锁定兑现时间为2012年内。这是令人振奋的。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目前之所以没有真正实现教育“优先”,症结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及纸面上,缺乏制度保证。这就要求加强和改善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于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制定保障教育投入的有关法规,并把这些法规的实施置于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
在进一步加大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力度的同时,还应当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捐赠支出在所得税前全额扣除政策。审计、督导等有关部门应定期检查上述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情况,并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如果这些措施都硬起来,教育投入不足的问题就能够得到解决。
要以提升师资水平推动教育走内涵发展之路。
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当前教育要从追求数量扩张转变为通过提高质量求内涵发展,提升师资水平是个关键,当务之急是多方采取措施,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从教。对此,规划纲要对教师队伍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有较强的操作性。
落实规划纲要,提升师资水平,有两项紧迫任务必须完成,这就是大力提高师资的培养和培训质量,解决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在水平、结构上的严重滞后现象。作为治本之策,当前我国教师教育体系正在改革之中,制定教师和校长标准正当其时;还要进一步提高教师的待遇,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此外,必须建立严格的地方教育局长和中小学校长任职准入制度。这些措施结合起来,就能够大大提高师资水平,推动中国教育走内涵发展之路。
要合力推进学生减负。
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和教育系统落实规划纲要、推进教育改革的“试金石”。
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目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有关部门要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规定合适的作业量,与家长一起保证学生必需的睡眠时间,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也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有效方法,促进家长与学校的合作,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要标本兼治规范办学行为改善教育行风。
当前,人民群众对教育行风及办学中的不规范行为非常不满,比如乱收费、义务教育择校等问题。规划纲要明确要求规范办学行为,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要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
落实规划纲要、规范办学行为,必须分门别类进行治理。要制定出版教辅读物的专业标准、准入制度和审核制度,以治理教辅过多过滥的问题。要严格社会补习机构的审批制度和监管制度,把他们纳入到规范的轨道上来。
从根本上解决我国教育的行风问题,必须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和依法治教。要探索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的权益。还必须实施严格的教育问责制度,明确各级政府发展和管理教育的责任,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和问责制度,一旦出现问题,就要依法依规问责。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2010年8月1日
强国必先强教
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的时候,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交流教育工作经验,分析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我国未来10年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这对于动员全党全社会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教育。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有力推进了科技创新和文化繁荣,推动我国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
当今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越来越成为提高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科技、教育、人才竞争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更加迫切,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显得越来越重要。虽然我国教育事业已经取得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教育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教育投入不足等问题,还不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新要求。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紧紧抓住机遇、有力迎接挑战,着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迈上新台阶,充分发挥教育的重大作用。
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全面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
大力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关键是要贯彻落实好《教育规划纲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教育体制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重视教育质量,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和出名师、育英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确保到2020年我国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中国未来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只有一流教育,才能培养一流人才,建设一流国家。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全面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摘自:《求是》
吹响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进军号
——写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闭幕之际
新华网北京7月14日电(新华社特约评论员)在21世纪第二个十年的起始之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14日落下帷幕。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也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
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教育成就,系统分析了国际国内新形势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实施,围绕“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进行了全面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在出台科技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后,启动教育规划纲要,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发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动员令,吹响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进军号,充分体现了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是在激烈国际竞争环境中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开发优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进入21世纪以来,世界呈现出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的新态势,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教育直接关系着人力资源开发的水平和品质,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各国谋划新一轮产业发展重点的同时,都在注意研究制定新的教育发展战略。
世界上的人力资源强国,与人口总量多寡并非完全对应;自然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容易产生忧患共识;建成人力资源强国,关键在于发展模式和路径选择得当。我国是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人均自然资源大多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究竟靠什么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乃至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大业,这始终是关系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提出,一个十亿人口的大国,教育搞上去了,人才资源的巨大优势是任何国家比不了的。20世纪90年代,江泽民同志强调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作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这些重要论述和重要决策,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指明了方向。
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是我国实现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转变后、立足基本国情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奋斗,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建成了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今天的中国人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享有更多的学习机会,不仅每年接受学历教育的超过2亿人,而且从业人员接受非学历继续教育也接近1亿人次,我国全民教育发展指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监测的近130个国家当中排到前1/3。总体上看,我国已经实现了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转变。
展望未来,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都凸显了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把教育作为重中之重,真正实现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才能加快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
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必须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作为主要途径和制度支撑。
我国“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就是要使人力资源开发数量指标在全世界占据绝对优势的同时,尽量使人力资源开发的质量指标包括在学龄人口、劳动年龄人口和总人口中的比例结构,也都要达到世界较好水平。
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的预测,2020年,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将为95%,学前教育一、二、三年毛入园率将分别达到95%、80%和70%,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将提高到40%,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将达到50%。相应的,我国大中小学总和毛入学率应能超过80%,主要劳动力年龄人口和新增劳动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将分别提高到11.2年和13.5年,再加上教育系统在科技创新等方面贡献率的提升,使我国初步迈入世界上人力资源强国门槛。这是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进入人才强国和创新型国家行列的一个重要基础。
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就是要“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包括在教育观念、教育制度、教育程度、教育内容、师资水平、教育设施、教育手段、教育公平、教育国际化等方面的现代化,总方向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教育体系。这是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体现。
与此同时,我国还要“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这是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报告反复强调的重要目标,主要是指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需要,通过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为不同类型和需求的学习者提供更加广泛、多样、灵活的学习机会和资源平台。
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分为若干具体政策导向,包括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更好地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进军号已经吹响,让我们向着建成人力资源强国的目标进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摘自:新华网 201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