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学后感知识产权法论文武汉理工大学_知识产权法学习后感
知识产权学后感知识产权法论文武汉理工大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知识产权法学习后感”。
知识产权学后感
《知识产权法》是我在大学选的第一门个性修课,而我之所以选这门课是因为我觉得在法治社会里,人人都应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产权法》就是现阶段我们大学生关系最为密切的法律之一。因为我们时刻在获取知识,并且即将用它创造财富,作为一名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的我们更应掌握着一有利武器来保护自身的权益。
经过半个学期的学期,我对知识产权的定义和特点有了更多的了解。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心智,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它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是有区别的,譬如知识产权有如下一些特征:
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无体财产权,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品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二、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对于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三、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
四、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消失;
五、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它同国家主权密切相关,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此外,知识产权还需经法律的直接确认。下面重点从商标权来分析。
上课时老师放了一个关于王致和海外维权的案例。2006年7月,已经做了6年出口业务的王致和集团,拟在30多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时,发现王致和商标在德国被一家名为“欧凯”的公司抢注。后经调查了解到,该公司由德籍华侨注册,是柏林的一个主要经营中国商品的超市。欧凯公司于2005年11月向德国商标专利局申请注册“王致和”商标,其申请的“王致和”商标标识与王致和集团出口产品使用的“王致和”商标标识一模一样,而其注册之前并没有与王致和集团进行任何沟通。随后王致和将其诉至法庭。该案一审宣判,禁止欧凯公司在德国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依法撤销被抢注的商标。2008年2月25日,欧凯公司不服,向慕尼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其认为王致和应给予补偿,欧凯才可以注销或者停止继续使用该商标。一年后,王致和等来胜利的结果。回忆起这两年多的诉讼路,王致和方面觉得很值得。尽管诉讼耗时耗力,但却是不得已的选择。从这个案例中,可以清楚的知道了商标注册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但是,状况仍不容乐观。制假贩假犯罪活动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仍是较为突出的问题。中国各种企业的发展与国际接轨都需要建立在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之上。现在中国普遍公民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还比较薄弱,我们应当加强这方面学习认识,我国应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完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保护,建立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各大高校应当多开设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课程,增加学生的认识,为我国进一步储备人才做出贡献。
于我本人,作为一名理工科的学生,对专利代理人、专利审查员还是有着相当浓厚的兴趣,只是对于文科方面的学习还是比较迷茫,不知该从何下手,希望老师可以给一些指导。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