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定稿)_晚婚晚育政策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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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夫妇,可以在法定三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一周。双方达到双方享受,一方达到一方享受。增加的一周婚假.工资、奖金照发。使用。晚育假期的工资、奖金照发,其奖金额由亨受者所在单位自行规定,但其奖金额不得少于同时期同类人员的平均奖。

所谓“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

女:23岁 男:25岁

女方:产假90天,晚育加30天,剖腹加15天,在产假期间办理独子证又加15天,总共150天

男方: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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