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十大组织纪律_企业管理十大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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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森散热器制造有限公司
管理十大组织纪律
一、目的作用:
加强公司管理中纪律约束力量,突出和强化日常工作中的一些组织纪律,可以制约管理人员在日常中可能存在的不良行为。有利于组织活动的正常运行,更好地营造出公司的良好文化氛围;同时还利于管理人员自身的守纪律、讲道德、除陋习、树新风的思想情操培养和自我素质的提高。
二、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各分厂、各部门,全体管理人员。
三、管理职责:
1、各层级组织部门负责人均应成为遵守纪律、维护制度的带头人,并要积极向所辖管理人员宣传,贯彻遵守该“十大组织纪律”。
2、公司行政部负责检查、督导,对违反者视情节,提出处罚意见报相关部门处理。
四、主题内容:
“十大组织纪律”内容如下:
1、绝不允许发现危及公司利益的各种隐患不报,任其漫延、恶化。
2、绝不允许以局部利益为由,有破坏公司全局利益,给公司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害。
3、绝不允许以个人好恶对下属进行偏袒或恶意摆布。
4、绝不允许跨级别下达管理指令,特别是在生产作业现场,绝不允许跨级别改变各类生产指令。
5、绝不允许利用个人的专业特长欺瞒,愚弄上级及同事,并出现拖延、篡改、抵制执行上级行政命令的现象。
6、绝不允许泄露,出卖公司的经济情报,以及利用公司技术、信息资料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营私舞弊行为。
7、绝不允许对公司的来访宾客特别是客户代表有任何的轻漫无礼态度,更不允许有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和言论。
8、绝不允许谎报业绩,用弄虚作假手段来骗取上级信任,隐瞒实情,蒙混过关的恶劣行径。
9、决不允许正常例会未经请示批准而缺席、迟到、早退、中途离场等现象。
10、决不允许对下级急待批复的报告无故搁置,也不允许对顾客(含外协单)的咨询和意见置之不理。
编制:审核:批准:
浙江华森散热器制造有限公司
行政部
200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