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考核档案补充要点_档案资料检查要点
规范化考核档案补充要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档案资料检查要点”。
自治区级规范化司法所复查复验考核
档案充实要点
1.司法所配备3-5名以上工作人员(包括地方编制)>。工作人员在所工作一年以上(有县级人事部门或乡镇党委、政府的正式文件原件或有聘用协议书)(2分)。【档案要有司法所人员配备文件】
2.司法所政治学习和党组织活动正常,能自觉按照司法局或所在地乡(镇)制定的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学习,参加组织活动(平均每月不少于三次)(要有文字记载)(1分);如果没有文字记载,不得分。对无党员的司法所,应设党建联络员(1分)。【档案要有司法所政治学习、党组织活动记录、司法所会议记录册、重大案件讨论情况登记册】
3.司法所所长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从事基层司法所工作满一年以上(1分)。【档案中要有司法所长的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文凭以及人事部门工作年限证明】
4.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1分)。【档案中要有司法助理员的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文凭】
5.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年要普遍接受累计60个课时以上的专业培训(1分)。低于40个课时,不得分。(专业培训包括、上级组织的轮、培训、学历教育、以会代训等)。【档案中要有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培训详细档案】
6.司法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司法行政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1分)。【档案中要有参与综合治理情况登记册】
7.司法所辖区内人民调解委员会达到“五有”(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识牌、有相对固定的人民调解工作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回访等记录薄和统计台帐)(2分); “四落实”(组织、制度、工作、报酬落实)每少一项扣1分,少三项不得分。【要确定2个好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体现“五有、四落实”】
8.有县级党委、政府关于建立大调解机制的文件;有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有不少于三次以上开展活动的文字记录;有大调解机制的标识;有相关部门参与的办公场所和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要有本乡镇街道的大调解实施方案,要填写好我市的大调解工作函,并有今年5次大调解情况记录,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办公场所作为大调解办公场所;无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司法所要设置大调解办公室】
9..掌握辖区内民间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现状和特点,并及时上报有关报表(1分);月报少一次扣0.5分,少报两次不得分。主要检查社会矛盾排查、分析记录,上报报表册等。【司法所工作人员熟悉辖区内民间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现状和特点,并有民间纠纷专项排查治理登记册、社会矛盾纠纷分析报告和上报报表册】
10..建立调解委员会和调解人员档案,每年至少组织调解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培训有计划、授课提纲、考核试卷、培训考勤等,参训率90%以上(2分)。【重点要有两次详细的人民调解员培训记录】
11.法律服务所符合自治区关于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要求(2分)。【法律服务所要按照《自治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准备档案】
12.法律服务所处理信访、投诉、举报及时认真,对于复杂问题及重大苗头性信息上报及时,不留隐患(2分)。【法律服务所要有法律咨询来信来访登记册,并有记录】
13.法律服务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档案管理规范化。(1分)。【要有法律援助工作站标牌以及法律援助情况登记册】
14.法律服务所积极承办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事务,指导法律服务所认真履行法律援助服务职能(1分)。【要有承办指派法律援助的案卷】
15.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在村(居)委会建立工作小组(2分);如未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不得分;已建立工作机构,未开展工作的扣1.5分。【要建立村(居)社区矫正工作机构】
16.司法所与监狱、劳教所建立对服刑人员共同制定帮教计划,落实帮教措施,对重点帮教对象逐人建立跟踪监管档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不脱管,不失控(4分)【局里统一制作相关计划措施,对重点帮教对象逐人建立跟踪监管档案】
17.司法所承担本乡镇(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的制定(1分);组织实施相关工作(1分);无本乡镇(街道)普法规划扣2分;组织普法宣传工作方法、形式简单酌情扣分。【要有本乡镇(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具体的、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工作方法】
18.司法所建立基层法制宣传网络和阵地(1分);培训法制宣传队伍(1分);每年至少为群众上二次法制教育课。(1分)如缺少一次课,扣1分。
19.协助本乡镇政府(街道)制定依法治理工作阶段性计划(1分);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机制(1分);为本乡镇(街道)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1分)。只有书面计划、责任制、监督机制,但未实施,只得1分,每少一项扣1分;没有参与政府决策,没有合理化建议,扣分;
20.开展普法专项活动经费补贴到位、能保证该项活动的顺利进行。(1分);有专项经费但不能足额到位得0.5分;没有专项经费该项不得分。
21.司法所做到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工作规则公开,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公开、照片、职务、联系方式公开、每日工作去向公开。(1分)
22.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请示汇报制度、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公开公示制度、廉政勤政制度、文明行政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考评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报表统计上报制度、办公交通工具管理制度以及人民调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等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司法所业务和日常工作有序高效。(2分)【局里统一制定上述制度,司法所制作《司法所制度汇编》】 23.司法所建立各类业务台帐登记册。主要有民间纠纷调处情况登记册、民间纠纷专项排查治理登记册、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登记册、参与综合治理情况登记册、法律咨询来信来访登记册、法律援助情况登记册、司法所会议记录册、重大案件讨论情况登记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登记册、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登记册等工作台帐(2分)。
24.办公设施齐全(电脑、打印机、电话或电脑联网、打印机、电话)(3分);每少一项扣1分;有必要的交通工具,配备汽车、摩托车2分;上级部门配发交通工具挪作他用扣2分。
25.司法所标识按照2010年司法厅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的通知的通知(新司通[2010]3号)司法所只悬挂司法行政徽、司法所标识牌。26.经费保障:司法所年度办公业务经费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财行[2007]530号)已纳入财政预算,并能足额到位。(5分)否则,不得分。
27.司法所所长副科级待遇已落实,以县级组织部门的任免决定原件为准(加2分);当地政府对司法所建设有配套资金投入(2分);上一年度集体获得自治区以上荣誉称号(加2分)。
28.未按新司通[2010]3号关于转发司法部《关于统一司法所标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悬挂标识和司法行政徽的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