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贫困生问题综述_高校贫困生现状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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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生问题综述

姓名:吴海燕

班级:政教二班

学号:090100087 摘要:本文查阅了大量贫困生方面的专著、期刊、学位论文和其他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贫困生的定义、贫困生的现状、贫困生的特点、贫困生产生的原因、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对贫困生的解决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综述和探讨。关键词:贫困生、贫困生问题、认定标准。

当前,我国积极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对教育越来越关注。同时,伴随经济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贫困生问题也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关注。由于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不到及其他因素所引起的贫困问题给发展带来一系列障碍。现在,党和各地区政府及各高等院校普遍采取了一系列解决贫困生的措施,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特别困难学生补助和学费减免(简称“奖、贷、助、补、减”)以及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的政策体系。这些措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困难状况。然而,随着高校贫困生总量的激增,贫困生资助体系在沉重的资助任务面前逐渐暴露出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盲点问题严重制约着资助效果的发挥,因此,认识并解决这些问题成为更好落实国家贫困生资助政策的关键。

1:贫困生的定义

所谓高校贫困生,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及其相关生活费用,或者基本生活难以达到学校所在地最低标准的学生。

2:贫困生的现状

贫困生往往性格孤僻内向,有自卑心理。进入大学后,面对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相对于其他同学,很多贫困生仍属于埋头苦学型的,把精力更多地放在学习上,与老师、同学沟通缺乏。久而久之,贫困生难免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因此,高校的贫困生问题绝非单纯的经济问题,更会加剧经济问题乃至影响人生发展。

(1):坚强的外表与脆弱的心理时刻伴存。

(2):过强的自尊与过度的自卑感如影随形。

(3):独立的外表下掩饰的封闭内心。

(4):逃避集体活动,游走在大学的边缘。

(5):面临就业压力大。

3:贫困生的特点

目前高校贫困生呈现以下一些特点:一是贫困生比例逐年增大。二是城乡差别正在缩小。三是来自中西部地区家庭的贫困生比例较大。综合数据表明,高校来自中西部的贫困生已占了70-75%。四是由于理工就业容易,理工科专业学生中困难比例高于文科学生。五是低年级困难学生比例高于高年级。六是贫困生欠费较多。七是贫困导致贫困 生精神和心理上承受了很大压力。

4:贫困生产生的原因

1.从社会角度看, 高校贫困生问题的产生是伴随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而出现的。我国教育体制改革以前, 实行“国家全包”教育体制。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 改革中收入不断增加的人希望接受高等教育。党和政府根据这一情况放宽招生政策, 招生人数由原来每年几十万增至几百万。高校招收人数急剧增加必然要求改革“国家全包”的教育体制, 实施高校招生“并轨制”, 学生的家庭不论经济状况如何都要承担子女的学习生活费。

2.从经济角度看, 东部地区经济文化很发达, 而中西部地区生产力水平低, 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 边远地区的人民有些甚至处于贫困线以下。因此, 高校招生“并轨制”对老少、边、穷地区的大学生家庭来说, 很难负担。随着下岗待业人员的增加, 其中没有技术并且身体状况又不健康的下岗人员子女在大学中也就进入贫困生的行列。改革过程中部门与部门之间的收入差别拉大, 那些经营不善部门的职工几乎无法担负自己的子女读大学的学习生活费。

3.从家庭角度看, 经济拮据是产生高校贫困生的最根本最直接原因: 第一, 来自农村的大学生, 尤其是中西部的农村家庭收入一般比较低, 其经济来源主要靠农产品, 而农产品的市场价格较低, 且大部分是满足自己的需要, 没有多少用来交换, 无足够资金供子女上大学的费用。第二, 来自城镇的大学生, 因有些职工分流下岗, 生活很拮据, 难以支付子女读大学的费用。第三, 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的子女因经济失去依靠, 考入大学缺乏经济支柱。第四, 遭受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幸的家庭, 经济困难不能提供孩子的学习生活费用。第五, 家庭人口多,劳力短缺, 致使家庭经济入不敷出。

5:贫困生的认定目前认定工作存在的问题

认定对象界定缺乏操作性所谓的贫困生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重庆市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贫困生认定标准:(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应该说,政策还是比较明确的。制定一个界定贫困生的“科学”标准并不难但科学的标准并不一定就是最可操作和最易操作的标准,难就难在如何用这一标准去认定“谁是谁不是”贫困生。这一政策最大的弊端在于它缺乏具体的相对客观的量化操作标准。高校学生来自大江南北,这本身就给取证工作带来难度。我国东西部贫富差距较大,各省市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对贫困的界定也就各有说法。加之每个学生在校的经济表现也各有千秋,因此,有限的资助金额给谁,不给谁,是一项艰难的工作。

认定过程存在漏洞现有的高校贫困生认定办法是:由学生本人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并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高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各省市文件,制定相应的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并按其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对贫困生资格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存档,为贫困生资助提供依据。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由贫困生持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所在班级同学及辅导员组成评议小组,对其在校经济情况表现进行评议,认定贫困情况,再由学院进行审核。

这套认定体系看似相当完备,没有什么漏洞,但是,在中国这一人情社会里,这一套操作就有大问题了。

首先是家庭经济贫困证明。由于贫困证明需要生源地政府出具,而一旦出具此证明就有可能为申请办证人员带来一定的好处,自己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面对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里乡亲,基层办事人员一般都乐意帮忙出具这样一份证明;当有了基层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后面的盖章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其次是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随意捏造极低的家庭收入情况时有发生,随着国家奖助学的发放,部分学生明白了家庭低收入就有可能获得资助,有时候,学生为了能成功办理贷款,往往也把家庭经济情况写得极低,以便取得所需。对于需要到生源地核实的家庭人员职业、经济等情况,由于高校的自身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根本无法实地走访调查,材料的真实性也就无从证实,只能依凭学生出具的材料来判断。

第三是评议小组的评议基本依据老师同学的平日观察和感觉。同学之间互相比较熟悉,能为评定贫困生带来一定积极影响,但并不是每个学生都非常熟悉自己周边的人,一个寝室的相对熟悉,跨寝室的同学就了解较少了,男女生之间接触较少,如果担任评议的是位一般同学,对其他同学的了解更少;学生的个性不同,在穿着、表现上也有较大差异,有些家境较好的同学,由于自身的勤俭节约,从外在难以看出是否贫困,而有些较贫困的同学,为了不让别人看不起自己,在外在打扮上较为大方,这给评议带来一定难度;另外,也不排除某些评议同学的小团体主义,在评议过程中支持和自己关系较好的同学,否定与自己接触不多、关系不好的同学。辅导员老师在评议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个辅导员往往负责管理两三百多学生,日常事务繁杂,不可能对每个学生的情况都知根知底,在审核时,一方面参照评议小组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根据自己的感觉判断。尤其是在大一新生的贫困认定工作中更是跟着感觉走。时间短、任务重,往往到了一学期以后才能发现判断错误。2 做好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建议

建立科学的认定标准,共享贫困生数据库应由国家政府部门牵头,组织社会保障、教育保障方面的专家学者,讨论和制定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贫困家庭量化指标。根据此标准,户口所在地的政府工作人员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数据库,由系统自动判定贫困等级:不贫困、贫困或特贫困。对此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有效性。在有效保护信息安全前提下,允许

全国共享此数据库,高校可按照规章制度申请查询数据库信息,为贫困生认定工作做好铺垫。

认定工作应提早到高中开始现有的贫困生认定工作基本集中在高校,由于高校学生来自于天南海北,无形中为认定工作带来了困难,增加了高校认定工作的成本。如果在学生中学阶段就着手建立贫困生档案,学生升入大学后,该档案和学生其他档案一起随学生调入所在高校,高校则根据学生申请,查阅其档案即可在很大程度上保证认定的准确性。

在认定工程中加大监管力度政府是贫困生认定体系的主体,同时又是具体的执行主体,因此,做好相应的监督工作非常必要。在办理贫困生认定过程中应落实工作人员问责制,最大可能地保证贫困

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高校自身也应对贫困生认定各环节加强管理和监控。从贫困生申请、评议建档、审核公示、跟踪了解、违纪查处等多个环节进行监管,杜绝主观违规,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学生随时取消资助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不断提高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完善学生信用资质评定系统诚信教育,是近年反复提及的一项教育内容。一方面,我们要让所有学生都能了解贫困生资助的程序、方法、方式和标准,使学生能积极地参与到贫困生评定与监督的行列之中,提高贫困生资助的效益与效率;另一方面通过诚信教育使那些“假贫困生”增强诚实守信的意识,从而有助于降低贫困生认定成本,提高贫困生认定效益。加强高校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让学生意识到诚信的重要性。古语有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高校作为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树立诚实守信的校风对学校建设也极为重要。

6:贫困生问题对策思考

一、贫困生的确定。准确确定贫困生,将学校有限的资助资金真正“助”给家庭确实困难的学生,是高校做好贫困生工作的先决条件。国家对贫困生的界定是:学生在校的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开展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种补贴),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最低生活水准线的。而各地区的生活水平和收入状况是差别的,有的差别还很大。因此,对贫困生的认定所依据的标准,一是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及其具体经济收入状况,二是学生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生活水平。要选准贫困生,就必须较为准确地掌握学生家庭的经济状况。单凭学生本人陈述和申请是不够的,应由学生家庭所在地的政府、机关出具较为详细的证明材料,作为学校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完善助学贷款。从全球来看,学生资助政策的总的趋势是:从无偿资助向有偿资助转变,从以助学

金、奖学金为主向以学生贷款为主转变。目前,全球有60多个国家有了学生贷款,学生贷款在许多国家已成为学生资助的最主要的方式。回顾近几年来国家助学贷款的进展情况,虽经多方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总的来看,并不很理想。截至2003 年7 月全国高校已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人数仅占申请人数的31 % ,贷款金额只占申请金额的37 %。根据江苏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2002 年3 月初的统计,至2002 年1 月底,全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总人数45490 人,申贷总金额26484.24 万元,已贷总金额为8023.64 万元,占申贷总金额的30.3 %;已资助19449 名在校大学生顺利就学,占申贷总人数的42.8 %。尽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已取得了突性的进展,但与全省9 万多名贫困生(其中一半为特困生)的实际情况相比较,申贷人数仅为50 %左右,实际资助的人数仅为贫困生总数的20 %左右。国家助学贷款是应用金融手段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举措,政府、银行、学校、学生应积极配合,努力使助学贷款成为未来解决经济困难学生的主渠道。政府的主要责任是完善助学贷款政策,分担助学贷款中的拖欠风险,组织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加强对学生助学贷款的宏观管理和监控;银行要提高认识和责任感,同时要强化贷款回收;高校要搞好学生助学贷款的咨询服务,承担学生助学贷款资格认证的主要工作,加强对学生的信用教育;而作为贷款的最大受益方学生,则必须按借款合同严格履行还款义务。

三、加大勤工助学力度。通过勤工助学形式,把对贫困生的资助从无偿变为有偿。第一,可以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意识。补、助、减都属于无偿性的资助,容易造成学生心理上的依赖感以及行动上的惰性。而勤助学可以使贫困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理解劳动的艰辛,从而更加珍惜自己的大学生活,发奋成才。第二,贫困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心理上不会有一种被施舍的感觉,可以减轻贫困生的精神压力,有利于培养贫困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第三,参与勤工助学的过程就是培养实践能力、扩大社交范围、克服自卑心理、提高综合素质的过程。因此,应鼓励贫困生参加勤工助学,把勤工助学作为高校资助贫困生的重要途径。因此,完善勤工助学机制,高校需要配套改革,改变传统的教学行政管理方式和学籍管理制度。有条件的高校可以逐步实行弹性学制,允许高校贫困生在保留学籍和学业成绩的前提下休学参加勤工助学,吸引更多学生参与勤工助学,使之充分发挥资助学生、锻炼能力、增长才干、适应社会的作用。

四、扩大贫困生获得奖学金的覆盖面。奖学金主要是用来奖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所占比例小,一般受奖覆盖面是30~40 % ,并且奖金额度较低。据了解,贫困生在奖学金获得者中占比例不大,约为10 %左右。事实上,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对贫困生而言并不平等。因为,贫困生大多数来自农村或经济状况不好的环境中,相对而言,他们在中小学受教育的条件较差,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困难造成的精神和心理压力也影响学习的效果,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贫困生的获奖概率。因此,奖学金条件应向贫困生倾斜或单独设立“贫困生奖学金”,以保证奖学金真正在资助贫困生方面发挥作用。

五、建立混合资助模式。“资助包”政策是由美国国会研究制订的一整套学生资助评审规则和办法,供美国教育部、各级政府、高等院校和学生以及家长参照使用,对我国贫困生资助工作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资助包”将助学金、贷学金等各种资助混合计算,形成一个“一揽子资助”方案,对美国联邦政府的各种资助方案都界定了具体的资助对象、资助额度、计算办法,便于执行。通过“资助包”政策,可以防止一部分学生获得大量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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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于高校贫困生认定问题的思考 徐敬洁,钟佐彬 中图分类号:G6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787(2010)01-01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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