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防治污染设施管理规定_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防治污染设施管理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防治污染设施管理规定
1污水处理设施设置 1.1一般规定
各施工生产、办公、生活场所产生的污水应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法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到各项排放标准后排放。
针对污染物类型与含量,设置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有关要求。1.2化粪池 a)设置条件
(1)办公、生活区范围内的临时厕所应设置化粪池。
(2)办公、生活区范围内的盥洗室、洗浴室下水管网应设置滤网,所产生的污水统一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标排放。
b)设置要求
(1)化粪池的构造、容积根据《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有关内容进行设计,并结合《化粪池标准图集》(92S213)进行建造。
(2)化粪池池壁距建筑物墙外面不得小于5.0米,如受条件限制达不到时,可酌情减少距离,但不影响环境卫生和建筑物基础。当受条件限制化粪池设置于建筑物内时,应采取通气、防臭和防爆措施。
(3)化粪池距离地下取水构筑物不得小于20米。(4)化粪池应做好抗渗处理。
(5)化粪池顶板上应设有人孔和盖板。(6)建造大小规模应与最大使用人数相一致。
(7)化粪池应定期清运、清渣,并经常检查和及时疏通维修,保持粪污管道、化粪池的畅通和完好。
(8)项目部应及时对员工进行教育,保证粪便排水管道畅通,防止堵塞。(9)确保室内外管道正常连接,防止泛水。
(10)清理化粪池时,不得在池边点灯、吸烟等,以防粪便发酵产生沼气遇火爆炸。
(11)清粪孔盖板应与地面保持平衡,周围要有一定的环卫作业场所。(12)不定期对化粪池对排出的污水的达标情况进行监测。1.3隔油池 a)设置条件
(1)项目部的职工食堂、饮食餐厅所排出的含油污水,应在附近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2)项目部的洗车污水应通过沟渠进入附近隔油池进行处理。b)设置要求
(1)隔油池应按照《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内容进行设计,并按照《小型排水构筑物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4S519)中隔油池部分进行建造。
(2)隔油池应有活动盖板,防止二次污染,并及时对隔油池进行清理。(3)污水中挟带其他沉淀物时,在排入隔油池前应经沉淀池处理或在隔油池内附有沉淀部分容积。
(4)为截留冲洗汽车的污水或其他少量生产污水中的油类的隔油池,其他排除管至井底深度不宜小于0.6米。
(5)在污水含有汽油、煤油等易挥发油类时,隔油井不得设于室内,污水中含有食用油等油类时,隔漏油池可设于耐火等级一、二、三级建筑物内,但宜设在地下,并以盖板封闭。
(6)一般隔油池应该每天安排人员清除漂于上面的浮油与其他杂物。(7)及时对隔油池排出的污水的达标情况进行监测。1.4沉砂池、沉淀池 a)设置条件
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泥或含砂污水(如泥浆废水、维修机械废水、砼系统清洗废水等)时,需设置沉砂池或沉淀池,对污水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
b)设置要求
(1)沉砂池或沉淀池应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及《小型排水构筑物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4S519)的有关资料内容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建造。
(2)沉砂池或沉淀池的型式应考虑污水种类、污水流量、处理效果、建造成本等几方面因素。
(3)沉砂池或沉淀池应定时对沉淀泥渣进行清挖外运。
(4)如果为施工机械维修、清洗车辆而产生的废水,需先经过隔油处理后方可进行后续处理。
(5)沉砂池或沉淀池可串联进行多次沉淀,以达到相关要求的处理效果。(6)及时对沉砂池或沉淀池的污水处理效果进行监测。2噪声控制设施 2.1设置条件
当施工现场位于住宅、机关、学校、商业区、公共场所等噪音敏感区时,并无法对设备做音源控制的情况下,需设置噪音控制设施,通过传播过程降低噪音产生的影响。噪音排放限值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GB12523-90)有关要求。2.2设置类型 a)从声源控制
(1)采用润滑油或阻尼物料减少摩擦;(2)使用产生噪音较小的工艺技术或设备等; b)从传播途径控制
(1)利用玻璃棉、毛毡、泡沫塑料和吸声砖等材料制成隔音屏障;(2)利用橡皮、金属弹簧、软木、矿渣棉、气垫等制成的隔振垫等; c)接收点控制,如耳塞、耳罩、防护面具等。2.3设置要求
a)施工现场噪音控制设施的设置应结合作业指导书中《噪音控制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设置。
b)噪音控制设施的设置类型、设置型号应考虑噪音源大小、噪音控制标准、周边环境、控制成本四方面因素。
c)噪音控制设施设置后,应定期对噪音进行监测,确保达到控制标准。d)如噪音控制设施为有毒有害、难降解等污染性材料制成,使用完后应及时回收,防止污染发生。
3扬尘污染控制设施 3.1设置条件
a)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应尽可能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b)施工现场粉尘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有关要求时,需设置移动式洒水车辆,降低现场粉尘浓度。
c)施工现场从事运输土方、渣土等易引起扬尘污染的施工垃圾时,应在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降低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造成的扬尘污染。
3.2设置要求 a)车辆冲洗设施(1)车辆冲洗流程示意图
洗车道喷水枪水源喷水枪(2)特殊情况下如无法实现上述示意图中采取的降尘流程,可因地制宜的采取其他措施,达到降低扬尘的目的。b)移动式洒水车(1)移动式洒水车示意图
(2)洒水车可购买或租用国家标准型号专用洒水车,也可使用自制洒水车。(3)洒水车设置单位应明确使用时间,同时检查使用效果,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4.3.3施工现场可使用其他防尘污染设施,对产生的水泥、石灰、砂石、涂料等建筑材料可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对易风蚀起尘的材料可采用防尘布、防尘网或定期喷洒抑尘剂。
4废弃物储存设施 4.1设置条件
a)废弃物分类执行《废弃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b)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建设垃圾站用于存放建筑垃圾和废弃原材料。c)施工过程产生的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等危险废弃物应建设独立的存储间。
d)钻孔桩施工现场应开挖存浆池临时存储废泥浆。
e)项目部办公生活区附近如没有城镇环卫部门设立的垃圾箱时,项目部应自行设置垃圾箱。
f)项目部有医务室的,应设置独立的废弃医疗垃圾存储桶。4.2设置要求
a)生活垃圾箱、垃圾站的型号、种类应按相关标准统一设置。
b)废弃物存储设施应尽量应按照标准分类图案,设置明显标识,明确标示废弃物名称、类型、主要理化性质和危害类型,化学性质相抵的不得同室存放。
c)危险废弃物存储间应作防雨和防渗漏处理,保持良好的通风,消防、防爆和防雷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d)医疗垃圾存储桶应能密闭,内套收集袋,定期交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回收处理。
e)储浆池的设置应执行《钻孔桩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要求。f)专人负责管理,并按照当地城镇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置废弃物。
g)定期进行清洁、整理、消毒,对已损坏的存储设施应及时修复或更换。h)存储设施的容量和数量应按使用人口、机械种类和数量、建设工程规模、垃圾收集和处理频率计算而定。垃圾容器的总容纳量必须满足使用需要。生活垃圾日排出量及容器设置数量的计算方法应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置标准》(CJJ27-2005)附录A的规定。
I)废弃物存储设施的其他要求执行《废弃物管理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