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的现状及成因分析_物业管理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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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物业管理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一、调查背景
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小区物业管理矛盾也日渐突出,其中既有业主和物业企业主观上存在的问题,也有客观环境制约带来的问题;既有历史遗留的老问题,也有发展中产生的新情况。
为了更好的了解小区物业存在的诸多问题,暑期期间,我们走进庐江县庐城镇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一些小区进行实地调查。在调查中我们发现了很多对居民生活产生极大影响的问题,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这些问题迫在眉睫。
二、研究报告
1、随着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程度的提高,业主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出高标准的服务要求,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自身应承担的义务认识不清。表现为:一是房屋维修养护责任意识不强,“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观念没有树立;二是不服从管理,乱装修、乱搭建屡禁不止,自律意识淡漠,我们走访的小区中,就看到这样的问题;三是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得不到支持,不按照规定交费是出现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不交费的理由多种多样,物业服务不到位自不必说,房屋质量等开发商遗留问题、邻里纠纷、下岗等都作为不交费的理由。如此恶性循环,直至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下降,干脆关门走人,广大业主也深受其害。据了解,目前我县已有很多房地产开发公司面临收费难的问题,物业管理工作难以为继,造成业主与物业管理部门矛盾升级。四是业主委员会流于形式。很多小区业主主人翁意识不强,放弃物业管理自主权,对成立业主大会参与物业管理漠不关心。业主大会召开难,作用发挥不够,业主委员会并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管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因缺少沟通而无法解决,为小区物业管理和发展带来隐患。
2、房地产公司对管理服务的定位不准确,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文化层次较低,素质不高,很难树立科学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加剧了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一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至上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行为不规范,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满足,更谈不上主动帮助业主排忧解难。特别是由于物业企业造成的问题也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直接影响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二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重要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都会使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三是部分物业管理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出租车棚、地下室等,用于经营谋利,产生的各种污染等负面影响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
3、老旧小区基础条件不配套。我县物业管理住宅小区主要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缺乏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的老旧住宅区,建设时间较早,基础设施条件差,建设标准普遍不高;二是实行半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基础设施条件一般,有的遭到人为破坏,无人管理;三是配套设施完善、实行全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在我县所占比例不大。
我们实地调查了一个老旧小区,它所存在的物业问题具体表现为:一是可用于小区管理与服务的物业管理用房、车库配套设施数量低,基础设施不完善。二是安全防范设施匮乏,是敞开“不设防”住宅小区,无法实行封闭管理,小区环境秩序混乱。三是
小区支干道路、宅前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小区房屋本体屋面、楼道墙面等陈旧、破损严重,可以看见有些房屋渗漏留下的水渍。四是下水道排水不畅,经常出现下水堵塞或雨天积水问题。五是小区绿化布局不合理,常年失养,地被植物逐年减少。六是收费率低,甚至很多居民不交费,物业部门也疲于催交费用,很长时间都没有人管理。
4、开发商遗留问题的解决不到位使得物业管理矛盾更加突出,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一是新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条件不明确,对交付使用环节缺乏有效监督,一些项目交付使用时往往绿化、封闭、道路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善,业主未得到承诺利益,引发物业服务收费矛盾,也制约了物业管理的顺利开展。二是有些公建配套设施,如:车库、地下室、架空层、活动中心、会所等权属界定不清,易引发纠纷。三是房屋质量问题。新区交付使用一段时间后,房屋质量问题陆续暴露出来,物业公司难辞其咎。质量问题得不到保障,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不满程度也大大提高。
5、存在一些常见问题影响物业管理正常运作。(1)、供水、供电设施存在的问
题。一些开发建设单位没有将小区的供水、供电设施移交专业部门,而是交由其子公司,即属下的物业企业管理,留下隐患:一是水、电是专业设施,物业企业维护能力不足;二是出了故障后,与专业部门相互推诿责任。(2)、私搭乱建、违章装修、油烟噪音污染是困扰物业管理的三大难题。小区前面的门面房有的用于开设饭店,这些问题就更加明显了。物业公司苦于没有处罚权,无法尽责,只得放任自流。(3)、公共照明设施的正常使用不能得到保证。一是老旧小区公共照明设施的电费和维修标准偏低,调整艰难,严重影响了正常使用;二是部分物业企业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主动维护小区照明设施的意识淡漠,只有等到居民投诉后才被动维修。
6、现行物业法规操作困难,存在许多弊端。物业部门不能按照标准实施管理,业主不服从管理,对物业法缺乏了解等等。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相关建议
1、加强政府管理和引导,完善物业管理法制建设。在已制定的《物业管理条例》
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更加完善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政府部门、开发企业、物业公司和业主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履行相关义务,积极配合物业企业做好管理工作,同时也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物业企业工作行为方式,完善招投标制度建设,引入竞争机制,把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引进来,以改变物业从业人员素质差,服务不规范,专业性不强,企业运作透明度不够的落后状况。
2、加强公共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居民工作生活秩序。小区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要严把房屋、配套设施、水电气等质量关;要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必须履行的程序,坚决避免一些物业企业因盲目扩大管量而草率接管,为日后正常运转和自我发展留下隐患。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划和投资力度,努力提高车棚、绿化、封闭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物业管理企业要与社区紧密配合,加强对弱势居民的扶助。
3、积极探索新的管理方式。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各级都有明确的责任,都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如何检查”,“做不好怎么办”,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进行检查和督促的责任氛围。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借鉴全国其它先进物业管理城市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多样化物业管理方式,不断改进和完善物业管理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业主责任
为了使我们的生活环境能够更加美好,我们每一个居民也有自己应尽的义务与责任。首先,要与物业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遇到的问题。其次,每个业主都应当知道,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是自己的义务。自觉做到这些,相信物业也会积极地进行小区管理。最重要的是要提高业主意识,使业主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消除业主对物业部门的不满,缓和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
结束语: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关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通过这次调查,我也学习到了很多。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努力,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让我们携手共创美丽的家园!
调查人:高瑜201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