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双语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_高校双语课程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双语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高校双语课程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双语课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双语课程建设,鼓励教师积极开展双语教学,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双语课程是学校课程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和各学院应当予以重点建设,在政策、经费和教学条件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学校积极引进人才,定期安排双语教学教师出国培训,加强双语课程师资建设。
第三条 各专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双语教学,积极开设双语课程。
学校重点建设法学、经济学、国际商务、国际政治学等专业双语教学课程,法学专业双语课程门数应当达到专业课总门数的10%以上。
第四条 双语课程是指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以使用英语等外语为主进行教学的课程,但外语专业使用本专业外语教学的除外。
第五条 学校鼓励开设全外语教学课程。
全外语教学课程是指教案、课堂讲授、教材讲义、课堂讨论、辅导答疑、作业、课程考核等整个教学过程全部使用外语的课程。
第六条 双语课程应当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开设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之外的双语课程,应当按照新课程开设程序进行审批。
第七条 开设双语课程的教师一般应当符合如下条件:
(一)教师本人具有一年以上的国际教育背景,外语教师讲授双语课程应当取得所开课程所属专业硕士以上学位;
(二)具有两年以上本科教学经验。
第八条 双语课程应当使用外文原版教材、影印版教材或者自编外文教材,编写外文教学大纲和外文教案,制作外文课件。
第九条 双语课程使用外语讲授课程的课时应当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以上。
第十条 双语课程教学应当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符合教学过程的规范要求,要正确处理双语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根据学生的外语水平和实际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组织或者调整教学内容。
第十一条 双语课程考核可以采取灵活方式进行,但以外语考核的内容应当达到50%。
第十二条 学生选修双语课程的,在参加国际名校交流、评优评奖、免试推荐研究生中同等条件下排名优先。
第十三条 双语课程教学工作量计算分为两类:使用外文教材,并用外语讲授课程的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总量的50%以上的,课堂教学工作量系数为1.5;实行全外语授课的,课堂教学工作量系数为2。
第十四条 学校和各学院应当定期对双语教学课程进行评估,定期举办双语课程教学评比活动,举办研讨会或者观摩教学,加强对双语教学方法的研究与交流,不断推动双语课程教学水平的提高。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