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规则_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
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规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
沈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规则
发布日期:2003-6-27
沈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规则
第一条 为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土地使用权交易,规范挂牌交易行为,结合我市土地交易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挂牌交易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示拟交易地块的基本情况、竞买规则等内容,竞买人轮番报价,由价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交易方式。
第三条 挂牌交易适用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租赁、转让。
第四条 挂牌交易由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第五条 除招标、拍卖方式交易外,经批准下列交易可采取挂牌方式进行: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二)企业破产、搬迁、改制、并轨等需要处置土地的;
(三)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需要转让、转租的;
(四)因房屋转让而引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
(五)其它可以采取挂牌方式交易的。
第六条 挂牌交易的公示内容包括报价期限、地块位置、土地级别、土地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条件、交易底价、当前报价等.报价期限应根据土地市场供求等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七条 竞买人资格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但竞买文件有限制条件的除外。
第八条 挂牌交易的程序:
(一)申请;
(二)资格审查;
(三)交纳履约保证金,并填报《报价承诺书》;
(四)公布报价;
(五)报价期满确定中买人,并签署《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
(六)凭《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其他相关资料交纳费用,并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 申请竞买者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书;
(二)法人或自然人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董事会(股东会)决定;
(五)银行资信证明;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十条 挂牌交易按以下规定确定成交:
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交易底价,后续报价不得低于规定的递增标准。
(一)在规定期限只有一个竞买人,且报价不低于交易底价并符合其它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
(二)在规定期限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竞买人的,土地使用权应由出价高者获得。报价相同的,由先报价者获得;
(三)在规定期限没有竞买人,委托人可重新委托交易中心交易。
第十一条 交易底价以评估价为基础,同时考虑土地市场供求及产业政策等因素综合确定,包括原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价格、出让金及收益金等。不同宗地的交易底价构成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公布。
第十二条 交易成交后中买人违约,交易中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追究违约者责任。
第十三条 中买人有提供虚假竞买申请资料等违法行为的,市规划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四条 机关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在土地交易过程中接受贿赂、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则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则自二00二年三月二十八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