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_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

索 引 号:OA***005 内容分类: 工作动态

文 号:发文日期:2011-08-0

1名 称: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关 键 词: 物业收费办法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实

■ 发布时间:2011-08-01

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政府批准,《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针对当前社会反应强烈的物业收费管理方面存在问题,推出了新举措,体现了新特点。将更加有利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缓解物业服务收费矛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坚持“以人为本”,在统一中降低标准。近年来,价格水平上涨较快,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群众生活负担。此次新修订的《办法》,将公共能耗统一纳入物业综合管理范围,通过调研和成本测算,多层、高层一级物业综合服务费,修订后维持原标准,二至四级物业综合服务费提高0.10元/平方米。从实质上讲,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没有提高,反而有所降低,减少了群众生活开支。

二、坚持“还权于民”,在指导中规范行为。《办法》对物业服务

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不是最终定价。根据物业服务行业社会平均成本、规定的利润率,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而具体的收费标准则由业主大会或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标准等,在政府指导价范围以内确定,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予以约定。价格主管部门则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备案管理。是真正“还权于民”的举措。

三、坚持“一费缴纳”,在创新中强化管理。《办法》实施物业收费“一费制”,把原小区共用电梯、照明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收取的公摊费用纳入物业综合服务费中一并收取,解决收费项目杂乱、繁多的情况。一方面简化了收费方式,增加了收费透明度;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深挖潜、降能耗、促效益。同时,“一费制”也有助于提高物业服务费收缴率,减少物业服务收费纠纷。

四、坚持“杠杆调节”,在细化中缓解矛盾。《办法》对小区停车收费进行了细化统一,根据小区地下车库规划及配比情况,以优先地下停车的原则,分别确定统一的最高收费标准。一方面,确定地下停车最高收费标准180元/月/辆,大幅降低之前开发企业、物业公司确定的200-400元/月/辆地下停车收费标准,解决原先标准不

一、管理混乱的局面。同时,通过地面和地下停车收费标准的比价关系,鼓励车主选择地下停车,优化小区停车环境,缓解停车收费矛盾。

五、坚持“市场运作”,在探索中完善措施。《办法》区别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理念,针对非住宅、别墅和实行酬金制的住宅小区,对

其物业综合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进一步推行物业服务收费市场化管理,扩大市场调节价范围,依靠市场规范化运作实施收费管理。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 管理办法 住宅小区 合肥市 合肥市物业管理条例 管理办法 住宅小区 合肥市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