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解析_词语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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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欺诈: 是以有意使人产生错误认识为目的的行为,因受诈欺而为的民事行为,是指
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象、掩盖真象,致使对方陷于错误而为的民事行为。
2.胁迫:指为达到非法的目的,采用某种方法造成他人精神上的巨大的压力或直接对他人
肉体施加暴力强制的行为。
3.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
量等发生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4.乘人之危: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急处境,迫使对方违背本意接受于其
明显不利的条件,并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情形。
5.显失公平: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
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
6.犯罪: 做出犯法的应受刑法处罚的事.7.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
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8.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
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9.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
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
10.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
11.重婚: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
12.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
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13.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无效婚姻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
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14.可撤销婚姻: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