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_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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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
—打造中国新区域经济
摘要: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越来越快,区域性经济组织和区域金融体系在推进贸易自由化方面可以起到互相补充,相互促进的作用。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经济区域已经形成了以香港-深圳-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经济圈、以江浙沪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环渤海经济圈三大经济圈,圈际间和圈内各城市间的竞争与协作并存的态势日趋显现,竞争的态势要求各个经济区域尽快确立金融中心城市、完成新形势下的金融体系的创新过程,以更好地促进和协调经济的发展。
一、区域经济与金融体系的关系说明
区域经济发展速度与区域金融体系的发展水平制下,金融体系依附于经济结构,当金融发展水平日益提高,金融体系对经济结构的升级和发展就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决定作用,尤其在社会经济的转型期,高效率的金融体系可以通过融资效率的提升促使经济结构合理化。
金融体系是金融机构、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相互作用而构成的有机整体。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是城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一个地区动员储蓄、吸纳并配置资本的能力和效率提升。金融体系作为资金的融通体系已经成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环境因素,决定着一个城市动员储蓄、吸纳并配置资本的能力与效率。随着金融开放步伐和金融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金融体系竞争力在城市或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更加突出。
现代宏观经济学的看法是,金融体系本身可能是一个“整盒”。但实际上,金融体系是由一个个功能模块组成的,当采用拆解金融体系的方法来审视区域金融体系效率的时候,通常会注意到的问题是关于各个功能模块之间的协调问题。在金融行业中,国际间的大型金融机构已经在考虑把多方面发展的金融机构逐步整合,形成一个金融控股体系,由一个统一的管理集团来划分职能部门、协调利益冲突。对国家和地区而言,这样的思路也是有效的,事实表明,国际上各个先进国家宏观金融体系的各个模块正在出现相互融合的趋势,通过模块间的资金流动成为体系内流动的方式来提升融资效率。
二、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一般规律与模式
金融中心是指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市场发达、金融信息灵敏、金融设施先进、金融服务高效的中心城市,是资金集散地和金融交易清算地,其金融影响遍及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全球。金融中心按照功能分类可分为:功能性金融中心和名义金融中心,本文所研究的金融中心专指功能性金融中心。
(一)金融中心发展的一般过程。金融中心的发展具有高度的规律性,里德(Reed,1981)将其归纳为五个阶段,这5个阶段又构成一个腹地范围的等级体系,每一阶段的中心相应地服务于:①直接腹地,②腹地外更大的区域,③整个国家,④邻近国家和政治属地,⑤全球范围。这5个阶段对应着不同级别的金融中心:地方性金融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国家性金融中心、国际区域性金融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这5个等级的金融中心,体现了金融中心发展的一般过程。
(二)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的一般模式。根据20世纪70年代西方发展经济学家提出的 需求反应与供给引导金融体系理论,一个地区或国家的金融体系的产生有两种路径:一是需求反应,一是供给引导。与其相对应,金融中心的形成与发展也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自然渐进模式和政府推进模式。
1.自然渐进模式,是指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取决于经济的发展。由于经济的增长产 生了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适应于这种需求而相应地发生变化,金融制度和法规也随之完善,同时该地区的经济又借助于金融的有利条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对金融服务提出更高的要求,最终导致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
以自然渐进模式形成和发展的金融中心,是市场经济长期自由发展的结果。它的形 成和发展的“原动力”来自于经济的发展,与经济的发展是相伴相随、亦步亦趋的。这种形成模式一般产生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如伦敦和纽约。由于发展过程的曲折性和不确定性,这种形成与发展模式缺乏时间效率。
2.政府推进模式,是指在经济发展尚未达到特定水平的情况下,通过政府部门的人为 设计、强力支持而形成的金融中心。超前形成和发展的金融中心为本地经济创造了良好的金融环境以刺激本地经济的发展,对本地经济的发展起到先导作用。
以政府推进模式形成和发展的金融中心,是国家或地区有意识构建的结果。其“源动力”来自于政府的推动作用。这种模式一般发生在二次大战后的新兴工业国家或地区,最典型的如新加坡。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金融体系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着眼于金融中心的建设以带动经济发展,是政府推进模式产生的根本原因。这种模式对于相对落后的国家或地区在较短时间内发展和繁荣本国或地区的金融、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影响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决定因素
经济与金融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金融中心形成的内在动力。但是“金融中心是指这样一些城市和地区,它们凭借优越的经济、政治、时区和地理条件,以及先进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能够为众多金融机构提供品种繁多的金融交易和中介服务,并成为全球性、国家性或区域性资金集散和金融交易清算地”(王力、黄育华,2004)。所以一个城市能最终成为金融中心,发挥金融中心的作用还取决于中心城市的基础设施水平和区位优势等外在条件。
本文将影响金融中心形成的因素概括为两个方面、四种因素。两个方面,即金融中心
形成的内在动力和外在条件。发达的经济、金融是金融中心形成的前提条件,经济与金融之间的相互作用是金融中心形成与发展的内在动力。发达的基础设施和具有一定的区位优势是金融中心形成必备的外在条件。四种因素是:经济发达、金融发展、基础设施、区位优势。
(一)经济发达。从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一个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是促 进这个地区金融中心形成的“原动力”。金融中心是随着经济中心的形成而形成的。金融中心也是经济中心发展的必然结果。经济中心是一定区域内经济活动比较集中的城市,当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发展形成以某一地区为中心以后,一方面从生产领域游离出大量的货币资金需要寻求投资的场所,另一方面,生产和流通又需要大量的货币资金,这就产生了对金融的需求,从而促使金融中心的形成。只有一个地区经济稳定发展,才能确保金融中心有稳定的金融交易和资金流动需求。
(二)金融发展。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发展是中心城市金融发展的最终结果。中心城市的金 融发展体现在:①具有健全的金融体制,包括金融法律体系、金融监督机制、竞争机制、金融风险防范机制;②一定的金融规模,金融机构大量聚集、强大的资金供给、充足的金融人才;③高效的金融效率,包括金融业资产效率、金融资产周转率、资本流动速度、证券市场筹资额等。此外稳定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金融环境是中心城市金融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金融中心得以形成和发展的重要保证。
(三)基础设施。发达的通讯设施和交通设施是金融中心的必备条件。具备收集、交换、重组和解释信息的能力是金融中心最根本的特征。其能力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中心城市基础设施的发达水平。基础设施包括:通讯设施和对外交通设施。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大量的金融交易可以通过无形的网络完成。发达的网络通讯设施使得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不同地区的金融中心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信息的传送与反馈更加灵敏。拥有便利的交通设施,有利于跨国公司、外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入才在该地的聚集,拥有便利的交通条件有利于本地商业贸易中心的形成,从而衍生出来旺盛的金融交易需求。
(四)区位优势。区位优势是指地理优势和政治优势。地理优势,包括交通地位和时区条 件。世界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其大多位于大型经济体的交通枢纽和商贸中心。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依赖于纽约。的交通地位和信息优势。因为纽约是从欧洲通向美国大部分内陆的便捷通道。时区条件也是金融中心形成的又一重要因素,通过不同时区金融中心工作时间的重叠,可以使全球金融服务24小时不间断,以满足经济、金融全球化的发展需要。政治优势,目前分布在世界上的各大洲的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约有40多个,大部分都是所在国的首都,其中在国际金融中心中约2/3是首都,在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中约有1/2是首都,在国内金融中心中约4/5是首都。首都是一国的政治中心,凭借着稳固的政治基础,会对经济、金融的发展产生很强的影响力(王力、黄育华,2004)。
四、区域金融中心形成潜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目前关于金融中心的评价指标体系大多是关于国际金融中心的,有关区域金融中心的比较少见。我国学者倪鹏飞从城市竞争力的角度建立的城市金融中心定位指标体系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不同级别的金融中心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有着高度的规律性。区域金融中心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服从金融中心形成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的同时,也有着自己的特点。本文借鉴我国学者胡坚提出的国际金融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成果,并结合以上分析,依据针对性、系统性、层次性、可获性等原则建立区域金融中心形成潜力的评估指标体系。本文选取的综合指标包括三个层次:第一层次,综合潜力;第二层次,四大影响要素。第三层次,33个基本指标。
五、我国区域金融中心的划分
(一)样本城市的选取。样本城市的选取原则:①能说明问题。②具有区域代表性。根据 一般经验,具有形成金融中心潜力的城市主要是一些具有竞争力的区域中心城市。本文依据金融中心形成的影响因素,结合2003年《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1》的研究成果,选取最具有竞争力的43个城市作为样本,进行研究和比较是比较合理的。
(二)方法的选取。运用主成分分析法,使每一层次指标得分均由下一层指标综合而成,从而构造出各层综合函数。采用在多指标量化合成方面有较好效果的主成分分析法,确定综合函数中的权重。然后再算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得分。并根据综合得分绘制雷塔图。
(三)区域金融中心划分。区域金融中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即相对于其周边地区(金融 辐射范围内)金融功能的聚集。所以本文在我国区域金融中心的划分过程中,在考虑到某样本城市在该地区相对的重要位置的同时,依据各样本城市的综合得分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划分标准,对43个样本城市进行了划分。
北京、上海的各级指标和综合得分在全国范围内占有绝对优势,已有实力成为全国性的金融中心;天津可以构建为华北地区的金融中心,并以北京为中心构建为大北京金融中心圈;广州、深圳可以构建为华南地区的金融中心,并以香港为中心,以广州、深圳为两翼构建为珠江三角洲金融中心圈;南京构建为苏皖地区的金融中心,杭州可以构建为浙江地区的金融中心,并以上海为中心,以南京和杭州为两翼,可以构建为长江三角洲金融中心圈;济南、青岛共同构建为黄河中下游地区的金融中心;沈阳、大连可以共同构建为东北地区的金融中心;成都、重庆可以共同构建为西南地区的金融中心;武汉构建成中部地区的金融中心;西安可以构建为西北地区的金融中心的;厦门可以构建为闽台地区的金融中心。
六、构建我国区域金融中心的四种模式
不同城市的经济、金融实力,基础设施建设和区位优势各不相同,所以各中心城市在构
建区域金融中心过程中应根据各自的优势,充分发挥区域特色。本文依据评价结果,结合各中心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和区域范围内的相对位置,提出四种构建模式。
(一)盯住型构建模式。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天津在地理位置上分别与香港、上海、北京比邻,又与之有着密切的经济、金融方面的往来。香港目标定位于全球性的金融中心,北京、上海目标定位于国际区域金融中心。这种定位决定了香港、上海、北京金融中心的地位,它们更多地将作为国际金融市场向国内市场延伸的传导枢纽和国内金融市场发展的引导中心。香港、上海、北京金融中心的强大不仅不会影响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天津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而且,还会为其区域金融中心的形成提供业务和管理上的种种支撑和引导。而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天津作为区域金融中心恰恰是香港、上海、北京金融中心的补充,并成为它向内辐射的支点之一。所以,其区域金融中心的构建应盯住香港、北京、上海金融中心的发展过程。
(二)分工合作型构建模式。沈阳和大连,成都和重庆,济南和青岛在其区域范围内各项 指标得分接近,说明都具有在该区域内构建为金融中心的潜力。由于构建金融中心对中心城市经济的直接促进作用和潜在的巨大利益,势必导致区域内各中心城市之间的竞争,这种竞争势必造成资源的浪费和重复建设等问题。恶意的竞争还将减缓区域经济的发展速度。所以本文提出沈阳和大连,成都和重庆,济南和青岛在区域金融中心的构建上应该采取合作分工型构建模式。在构建区域金融中心这一目标上,只要各中心城市合理分工,而不是恶性竞争,完全有携手合作的可能。
(三)政府适度主导型构建模式。武汉是中部的交通要道,有较好的区位优势,而且有一 定的经济基础和金融基础。综合得分及各级指标得分在全国范围内靠前,在中部地区绝对领先。但是武汉在构建区域金融中心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如:缺乏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有形资本市场、金融机构总部数量较少。弥补以上的不足单靠经济体自身的发展和完善是缺乏效率的。所以,武汉在构建区域金融中心的过程中,应采取政府适度主导型模式,即政府适度控制并影响金融市场,在市场自发和政府扶持的合力推进下,把武汉构建成中部地区的金融中心。
(四)政府扶持型构建模式。西安作为西北地区的龙头城市,是西北地区的交通枢纽。但 是在全国范围来看,综合得分及各级指标得分较低,经济、金融的发展水平都落后于其它地区。西安在构建为西北地区的金融中心的过程中,明显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约束。所以,由于经济水平发展缓慢,金融需求与供给不足,导致其金融体系不完善,金融功能不全,只有通过国家政策的倾斜、地方政府的积极引导和扶持,通过政策性金融体系的扶植来承担融资职能,并待条件成熟后发展其它金融形式,最终促进西安作为西北地区金融中心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