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年题目法理学_法理学题目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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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分类详解 ——法理学(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单项选择题。2011年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关于借鉴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本质的同源性 B.彻底的人民性 C.充分的开放性

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 【司法部答案】C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

【答案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有四个,即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和充分的开放性。故A、D两项表述错误,不当选。彻底的人民性意指社会主义法治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法律,有效治理社会的方式、过程和状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题干中并没有表达出这一层意思。故B项错误,不当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也不是一个封闭、静止的思想体系,它的形成、发展与实践都具有充分的开放性。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也将更有时代性、规律性、创造性,不断借鉴与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正是这种广泛吸收、兼容并蓄、与时俱进的特性,才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够始终指导中国的法治实践,始终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故C项正确,当选。

2.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关于这些做法的意义,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恰当的?()

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

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

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

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程序是运送正

义的方式。程序正当是指立法、行政和执法司法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规定,保障法律制定的科学性,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处理,确保公正、民主、效率、人权保障、权力制约与监督等价值目标得以实现。确保充分参与、裁判中立、程序公开和程序约束。根据以上分析,故B、D两项正确,不当选。C项表述过于绝对,当选。

6.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权”的论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之一。下列哪一宪法原则准确体现了人民主权思想?()

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司法部答案】B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答案解析】“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体现的是基本人权思想。故A项错误,不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体现的是法治思想。故C、D两项错误,不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体现的是人民主权思想。故B项正确,当选。

7.1943年,马锡五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他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被总结为“马锡五审判方式”。关于“马锡五审判方式”体现的法治意义,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

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

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 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

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

【司法部答案】B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答案解析】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是指依据依法行政的原则和观念,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实施行政行为并承担相应行政责任的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性质上属于司法活动而不是行政活动。故A项错误,不当选。“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入基层,依靠群众,就地办案,形式灵活,手续简便,体现了从我国国情出发,但

是没有表明借鉴了国外法治经验。故C项错误,不当选。“马锡五审判方式”立足我国国情,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而与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无关。故D项错误,不当选;B项正确,当选。

8.2011年7月,某市公安机关模仿诗歌《见与不见》的语言和风格,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你逃,或者不逃,事就在那,不改不变。你跑,或者不跑,网就在那,不撤不去。你想,或者不想,法就在那,不偏不倚。你自首,或者不自首,警察就在那,不舍不弃。早日去投案,或者,惶惶终日,潜逃无聊,了结真好。”关于某市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恰当的?()

A.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

B.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

C.公安机关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

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

【司法部答案】D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答案解析】在我国,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故A项错误,不当选。国家机构的职能可以分为两大方面,即政治统治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它们是不能相互代替的。故B项错误,不当选。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公安机关模仿诗歌《见与不见》的语言和风格,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的行为明显不属于行政解释。故C项错误,不当选。题干中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故D项正确,当选。

9.关于法律要素,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这属于义务性规则

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

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同的法律责任,而不能按责任竞合处理。⑶该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行为人虽然仅实施了一个行为,但该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法律规范,符合数个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因而导致了数个法律责任的产生。⑷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当责任主体的数个法律责任既不能被其中之一所吸收,也不能并存,而如果同时追究,显然有悖法律原则与精神时,就发生法律责任间的冲突,产生竞合。《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就是法律责任竞合的处理原则。故D项正确,当选。

12.甲、乙分别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后甲在乙知情但不同意的情况下,为帮助妹妹获取贷款,将自有股份质押给银行,乙以甲侵犯其股东权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保护性法律关系 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 C.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隶属性法律关系 D.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调整性法律关系 【司法部答案】B

【考点】法律关系的种类

【答案解析】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⑴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可以把法律关系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①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行为规则(指示)的内容。调整性法律关系不需要适用法律制裁,法律主体之间即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②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被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它执行着法的保护职能,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规则)的保护规则(否定性法律后果)的内容,是法的实现的非正常形式。典型特征是一方主体(国家)适用法律制裁,另一方主体(通常是违法者)必须接受这种制裁,如刑事法律关系。⑵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可以把法律关系分为纵向(隶属)的法律关系和横向(平权)的法律关系。①纵向(隶属)法律关系是不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法律主体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②横向(平权)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如夫妻关系、民事合同关系。⑶按照相关的法律关系作用和地位的不同可以把法律关系分为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

和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①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法建立的不依赖其它法律关系而独立存在的法律关系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②由此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法律关系,就是第二性法律关系或从法律关系。③一切相关的法律关系均有主次之分,例如,在调整性和保护性法律关系中,调整性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在实体和程序法律关系中,实体法律关系是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程序性法律关系是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等等。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担保关系是债权关系的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故A项错误。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法律关系(主法律关系),故B项正确;D项错误。诉讼关系是股权关系的第二性法律关系(从法律关系),故C项错误,不当选。

13.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原则?()

A.个案平衡原则 B.比例原则 C.价值位阶原则 D.自由裁量原则 【司法部答案】C 【考点】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答案解析】法的价值是指法有哪些为人(主体)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由于立法不可能穷尽社会生活的一切形态,在个案中更可能因为特殊情形的存在而使得价值冲突难以避免,因而,必须形成相关的平衡价值冲突的规则。主要原则有:⑴价值位阶原则:这是指在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于在后的价值。⑵个案平衡原则:这是指在处于同一位阶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⑶比例原则: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须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当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在的法律价值冲突的基本刑

科学技术相结合,需要运用多种手段,包括网络技术等,其目的是执法为民,司法便民,因此,采用现代科技手段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司法效率和公正,但并不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指标。故ABD项说法正确,C项错误,为应选项。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考点】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司法部答案】B

【解析】法制完备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先决条件。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法治建设的首要目标。法治完备首先是形式意义上的完备,即法律制度的类别安全、规范系统、内在统一。故A项正确。实质意义上的完备则指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法制完备只是依法治国的前提,真正达到法治要求其他的内涵,比如执法为民,故B项说“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不确切。同时,依法治国的内涵还有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和权力制约,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故CD选项正确。本题选非,故B为应选项。

4.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执法为民要求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

B.执法为民强调以人为本,这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C.执法为民表明执法机关存在的目的在于合法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D.执法为民说明执法活动以“及时”、“高效”作为最根本的出发点

【考点】执法为民的内涵 【司法部答案】D

【解析】执法为民要求首先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人权,而2004年宪法修正案加入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故A项说法正确。同时,执法为民要求以人为本,即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故B项说法。正确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在执法目的上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而手段上是对权力的限制,要求执法机关必须合法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故C项说法正确。执法为民要求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及时”、“高效”是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故选项D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D项为应选项。

5.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其特征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在强调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应遵守一定的原则,与立法没有直接关系

B.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和坚持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

C.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

D.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法治建设根本目标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要求 【司法部答案】A 【解析】本题为选非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无论是对立法还是执法还是司法都有明确的要求。对立法的要求是:坚持科学立法、坚持民主立法、坚持法制统一、坚持体系完备。故A项说法错误。另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必然要求,它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同时,它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根本目标,反映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故BCD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A为应选项。

6.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

【考点】法律权利 【司法部答案】C 【解析】本格言的强调是法律和权利是密切相关的,一方面,权利是被法律所规定的,故权利人拥有权利是一个法律问题,另一方面,如果权利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不行使权利,则权利是纸面上

具有法律说服力的依据。而在本案中,刘法官根据是德国等判例,而在中国,判例属于非正式渊源,故B项说法正确。法律推理中的演绎推理是以法律为大前提,事实为小前提,然后得出法律决定,而在本案中,谢某系“醉酒后猝死”是推理的小前提而非大前提,故C项说法错误。德国、奥地利、芬兰等国家虽然存在判例的情形,但这些国家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判例并不是法的正式渊源。故D项错误。本案是选正确的,故B项为应选项。

10.法律解释是法律适用中的必经环节。关于法律解释及其方法,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欲寻词句义,应观上下文”,描述的是体系解释方法

B.文义解释是首先考虑的解释方法,相对于其他解释方法具有优先性

C.历史解释的对象主要是法律问题中的历史事实,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无关

D.客观目的解释中,一些法伦理性的原则可以作为解释的根据

【考点】法律解释的种类 【司法部答案】C

【解析】体系解释是从整个法律文件或者整个法律体系中寻找真义,故A项说法正确,文义解释对字面本身的解释,是所有解释方法中最优先的解释,故B项说法正确,历史解释的具体内容是:第一,正在讨论的法律问题的特定解决方案在过去曾被实施过;第二,该方案导致了一个后果F;第三,F是不合乎社会道德标准的;第四,过去与现在的情形的不同不能充分排除F在目前的情形下不会出现;第五,该解决方案在目前也许不被称赞。可见,历史解释与特定解决方案中的法律后果有关,故C项错误。客观目的解释是从社会的需求角度对法律的具体应用,其目的是追求符合实际的正义,故一些正义标准和伦理性原则可以被使用,D项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C项为应选项。

11.2000年6月,最高法院决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部分裁判文书,在汇编前言中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还可以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提供参考,也是法律专家和学者开展法律教学和研究的宝贵素材。”对于此段文字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可以构成法的渊源之一

B.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

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C.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最高的普遍法律效力

D.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属于司法解释范畴 【考点】法律渊源 【司法部答案】A 【解析】在当今中国,法的渊源包括法的正式渊源和法的非正式渊源。其中,非正式渊源主要包括习惯、判例和政策。而作为判例的载体裁判文书自然可以构成法的渊源之一,故A项正确;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对各级法院审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但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效力,因此,它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故B项错误;最高法院的裁判文书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其效力要低于法的正式渊源,因此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应当是以规范性文件出现,是对法律的适用的具体说明,而裁判文书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不属于司法解释的范畴,故D项错误。本题为选正确的,故A为应选项。

12.甲、乙签订一份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留见证律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关于该条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是有关法律原则之适用条件的规定 B.属于案件事实的表述

C.是甲乙双方所确立的授权性规则 D.关涉甲乙双方的行为效力及后果 【考点】法律规则 【司法部答案】D 【解析】双方约定的内容十分明确,故该条是法律规则而非法律原则。故A项说法错误。双方约定,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是对法律效力的说明,而非对事实的表述,故B项说法错误。双方约定的内容并没有产生权利,相反,双方约定是该合同对双方有法律的约束效力,故属于义务性规则而非授权性规则,故C项错误。双方的合同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一旦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对甲乙双方都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故D项正确。

【答案】D

二、多项选择题。2011年

51.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助动词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从语式上看,该条文表达的并非一个法律规则

【考点】法律规则与语言 【司法部答案】AC 【解析】本题有异议。表达法律规则的特定语句往往是一种规范语句。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法律规则的表达都是以规范语句的形式表达,而是可以用陈述语气或陈述句表达。故A项错误;一切法律规范都必须以作为“法律语言”的语句形式表达出来,具有语言的依赖性,故B项前半句话正确,但是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是有区别的,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故二者不等同,故B项后半句说法错误,故B错误;根据规范语句所运用的助动词的不同,规范语句可以被区分命令句和允许句,都可以使用道义助动词,虽然有的法律规则不是用规范语句表达,但能被改写为规范性语句表达,故所有表述法律规则的语句都可以带有道义助动词是正确的,故C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从语式上看,它是一个命令,故应该是规则,但是,它可以被改写为规范性语句,故D项说法错误,综上,应选C。

52.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

A.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C.新法优于旧法 D.法溯及既往

【考点】法的效力原则 【司法部答案】ABC 【解析】本题有异议。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主要包括:(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2)特别法优先原则;(3)后法优先或新法优先原则;(4)实体法优先原则;(5)国际法优先原则;(6)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由此可知,应当选择AC。故司法部给出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违法了题目中“同一位阶”法律的表述。故不应当选B项。D项的法的溯及力是

53.2007年,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

亡父,下葬时却挖到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起诉张某,要求赔偿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对于此案,合议庭意见不一。法官甲认为,下葬棺木不属于民法上的物,本案不存在精神损害。法官乙认为,张某不仅要承担损毁他人财物的侵权责任,还要因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向刘某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下葬棺木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可以通过“解释学循环”进行判断

B.“入土为安,死者不受打扰”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之一

C.“公序良俗”属伦理范畴,非法律规范,故法官乙推理不成立

D.当地群众对该事件的一般看法,可成为判断刘某是否受到精神损害的因素之一

【考点】法律解释、法律推理 【司法部答案】ABD

【解析】法律解释必须受到诠释学的原理和一般原则的影响和制约,即解释活动都受到解释学循环规律和前理解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在解释下葬棺木是否属于民法上的物,可以通过“解释学循环”进行判断,故A项正确;“入土为安,死者不受打扰”是中国大部分地区的传统,属于一种风俗习惯,属于法的非正式渊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成为法律推理的前提,故B项正确,“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通则》中有明确的规定,已经从伦理规范上升到法律规范,故C项错误;刘某是否受到精神损害,属于一般人的标准,取决于当地群众对该事件的一般看法,如果当地群众一般看法认为刘某不孝无能等等,则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刘某的精神状态,故D项正确。综上,应当选ABD。

54.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之合理性的证成B.外部证成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

C.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无关 D.外部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 【考点】外部证成 【司法部答案】BC

【解析】法律证成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

育五种。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其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其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评价的结果是合法与非法。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的相互行为。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用来制裁、强制、约束违法犯罪行为,其作用对象是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其作用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高经理和公司员工拒绝“酒驾”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故A项正确。

90.关于交警部门的推车前行不属于“酒驾”的解释,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A.属于司法解释 B.属于行政解释

C.直接运用了类比推理 D.运用了演绎推理 【司法部答案】ABC 【考点】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答案解析】以法律解释是否具有普遍的效力为标准,可以把法律解释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正式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其中,司法解释是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对司法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做的解释,分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和这两个机关联合作出的解释。行政解释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对于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以及自己依法制定的法规进行的解释。题干中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的信息并不涉及法律的具体应用问题。故A、B两项不正确。演绎推理也叫三段论的推理方式,是从一个共同概念联系着的两个性质的判断(大、小前提)出发,推论出另一个性质的判断(结论)。类比推理就是根据两个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而且已知其中一个对象还具有其他特定属性,从而推出另一个对象也具有该特定属性的推理活动。换句话说,类比推理是根据两个或两类事物在某些属性上是相似的,从而推导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上也是相似的。交警部门认为“如机动车未发动,只操纵方向盘,由人力或其他车辆牵引,不属于酒后驾车”,运用的是演绎推理。故C项不正确。

91.关于高经理起草的《酒后代驾服务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属于民法商法规则 B.是立法议案 C.是法的正式渊源 D.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司法部答案】ABCD

【考点】法律规则、立法议案、正式法源、规范性法律文件

【答案解析】法律规则是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产物,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故A项不正确。立法议案,亦称法律案、法律议案,是具有立法提案权的国家机关和人员向立法机关提出的关于制定、修改、废止某项法律的正式提案。故B项不正确。法的正式渊源是具有明文规定的法律效力并且直接作为法律人的法律决定的大前提的规范来源的那些资料。当代中国的正式法源是可以从体现于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中得到的渊源,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它们主要为制定法。故C项不正确。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有权制定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所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主要特点有:⑴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载体。⑵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法的形式的总称。⑶是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⑷具有普遍约束力,是法的正式渊源。故D项不正确。

2010年 91.“一般来说,近代以前的法在内容上与道德的重合程度极高,有时浑然一体。„„近现代法在确认和体现道德时大多注意二者重合的限度,倾向于只将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义务,注意明确法与道德的调整界限。”据此引文及相关法学知识,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在历史上,法与道德之间要么是浑然一体的,要么是绝然分离的B.道德义务和法律义务是可以转化的C.古代立法者倾向于将法律标准和道德标准分开

D.近现代立法者均持“恶法亦法”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立场

【考点】法律与道德关系 【司法部答案】B

【解析】法与道德在内容上存在相互渗透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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