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公安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治安联防队员简章_辽源市公安局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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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公安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治安联防队员简章
发布日期:2011-04-29 17:19:21 来源:辽源市公安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招聘单位:辽源市公安局 聘用岗位:治安联防队员 工作职责:治安联防队是公安部门直接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队伍,协助公安民警进行治安防控。
招聘人数:70人(男性)
招聘对象: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持有失业证明的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人员;单亲家庭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大中专毕业生(2006年以后毕业);退役士兵(退役后未安置工作)。
招聘条件: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时间:1976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1.65米以上、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报名范围:
1、报名人员户籍只限龙山区、西安区(城镇户口)。
2、已聘用在岗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列为报名范围。
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招聘录用后,试用期两个月,月工资890元。正式上岗后统一着装,月工资1090元(含市公安局支付岗位补贴200元)。工作表现突出的,按市公安局对巡防队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聘用期限:三年,签订用工协议,一年一签。
录用办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按笔试成绩依次录用。笔试由市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被录用人员由市公安局负责政审。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在可提供以下证明《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就业登录证》或《试点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的前提下,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近期1寸照片3张。
(1)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所在区劳动就业部门认定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2)单亲家庭人员需持《离婚证》或死亡证明;
(3)低保家庭人员需持本人或同一户口《低保证或低保存折》;
2、大中专毕业生(2006年以后毕业)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
3、退役军人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军人退役证(2006年以后退役)。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两份 报名地点:到户口所在社区就业保障机构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5月5日一5月12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11年5月15日到报名所在就业保障机构领取。咨询电话:3227057
3229756
辽源市就业服务局
辽源市公安局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