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考点解析_安全工程师考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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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考点解析
1、改进措施主要包括纠正与预防措施和持续改进两方面。
2、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必须包括:承诺守法、承诺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健康安全。
3、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建立实施保持和评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定期向最高管理层报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推动企业全体员工参加管理活动。
4、管理方案应阐明做什么事、谁来做、什么时间做。
5、应急预案与响应的目的是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评价其潜在事故与紧急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应急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应急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检验预期的响应效果,并改善其响应的有效性。
6、开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活动时应考虑:常规与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作业场人员的活动、作业场所内所有设备。
7、检查与评价的目的是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或及时地发现体系运行过程或体系自身存在的问题,并确定问题产生的根源或需要持续改进的地方。检查与评价主要包括:绩效测量与监测、事故事件与不符合的调查、审核、管理评审四项。
8、绩效测量包括主动与被动测量两个方面。主动测量应做为一种预防机制。
9、通过绩效测量与监测,得到事故、事件、不符合的信息。
10、管理评审时间的确定:生产经营单位的最高管理者依据自己预定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审。
11、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的主要对象:自身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及作业场所的条件和作业规程,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12、持续改进是指不断消除降低或控制各类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和风险。
1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包括:学习与培训、初始评审、体系策划、文件编写、体系试运行、评审完善。
1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是指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及其他审核准则,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的活动,以便找出受审核方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不足,使受审核方完善其体系,从而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不断改进,达到对工伤事故及职业病的有效控制的目的,保护员工及相关方的安全和健康。
15、体系审核分为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两种,内部审核又称为第一方审核,外部审核又分为第二方审核及第三方审核。
16、第一方审核:由用人单位的成员或其他人员以用人单位的名义时行。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主要依据自身的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17、第二方审核:由与其有利益关系的相关方审核
18、第三方审核:由与其无利益关系的第三方机构依据特定的准则,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以认证为目的为认证审核„„
1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程序:申请及受理、审核的策划及审核准备、审核的实施、纠正措施的跟踪与验证、证后的监督与复评。
20、证后监督包括监督审核和管理。
1、审核的策划及审核准备主要包括:确定审核范围、组成审核组、制定审核计划、编制审核工作文件。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审核通常分为两个阶段,即第一阶段审核和第二阶段现场审核。第一阶段审核又由文件审核和第一阶段现场审核组成。
3、现场审核的重要结果是发现受审核方的职业健康安全重审体系存在的不符合事项。
4、认证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可通过复评获得再次认证。
5、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的结构,多数情况下采用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的方式。
6、审核活动需要建立并保持程序。
7、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基本特征:权威性、强制性、普遍约束性。
8、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预防为主、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9、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也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下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10、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
11、公安、交通、铁路、民航、水利、建设、国防科技、邮政、信息产业、旅游、质检、环保等国务院部门负责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并承担责任。
12、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
13、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生产安全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的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公安部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厂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重审,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烟花爆竹的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有关标准规范。
14、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卫生部负责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职业病的预防、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
15、安全生产监察人员职责:宣传、监督检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有权制止责令改正停产停业整顿、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严重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报告、参加应急求援与事故调查处理、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其他。
16、安全生产监察程序:监察准备、调查用人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情况、调查作业现场、提出意见或建议、发出《安全生产监察指令书》或《安全生产处罚决定书》
17、安全生产监察方式:行为监察、技术监察。
18、行为监察主要包括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等工作。
19、技术监察是对物质条件的监督检查,包括三同时监察;用人单位现有防护措施与设施完好率、使用率的监察;个人防护用品质量配备与作用的星空对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危害性严重的作业场所和特殊工种作业的监察等。
20、技术监察多从设备的本质安全入手。
1、安全生产监察的各类:一般、专门监察。
2、一般监察是对企业日常生产活动常规的全面监察。方式:不定期、按安全生产检查考核标准进行系统的检查和评定、根据举报。基本内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治理、伤亡事故调查、职业危害管理。
3、专门监察针对专项问题进行,包括:三同时、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严重有害作业场所。4、1999年12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立。垂直管理、分级监察。
5、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特点:加强执法监督,由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政企分开,按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改革现行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把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分开实行垂直管理。
6、煤矿安全监察方式:视时监察、重点监察、一般监察、特殊监察。
7、煤矿安全监察的内容:查思想、制度、安全设施、事故隐患、事故处理(五查),看被监察的企业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
8、特种设备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超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
9、我国对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制度,特点:强制性、体系性、责任追究性。内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体制、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等。10、2003年2月19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件》颁布。是一部全面规范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安全监察的专门法规。
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制: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安全监察相结合的工作体制。
12、条例中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各级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内设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处、所)
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体系:“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及技术规定”5个层次。法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产品质量法和商品检验法;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特种设备市场准入制度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实施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7个环节全过程一体化的监督检查。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方式与内容:
16、行政许可制度,特种设备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和设备准用制度。
17、监督检查制度,手段:通过检验发现其在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中影响产品安全性能的质量问题;通过分析事故发生情况和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用行政执法的手段纠正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18、事故应对措施,做好事故预防同时,将危机处理机制的建立作为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危机处理机制包括: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和物资保证、技术支撑、人员的救援、后勤保障、建立与舆论界可按的互动关系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十大关系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国家级的话题,上至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下到企业班组施工第一线都在关注、过问。但是要做好这项工作决非易事,涉及方方面面。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已经形成了一门新兴综合性学科。探索安全管理与相关工作的关系,对于把握安全管理,促进安全法规落实,揭示安全管理工作规律不无益处。笔者根据多年对建筑施工管理的体会,认为做好安全工作管理应处理好十大关系。建设工程教育网
1施工安全与企业信誉的关系
信誉是一种隐形效益,是企业多年经营后所获得的社会对企业的评价。施工安全是企业信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个高信誉的企业必定是个安全工作做得完善的企业。因为信誉高是企业综合素质的反映,当然包括在安全方面的出色管理。建筑企业欲在当今市场中求发展,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是极其重要的一环。创造信誉得靠人为,人的安全无保证,怎能去创信誉。企业要获得信誉,先要保证开创信誉人的安全。施工现场危机四伏,事故丛生,对内构成安全威胁,对外则自毁信誉。所以,企业领导在决策创信誉时必须重视安全工作。企业信誉是大局,而施工安全事关人命是大局的大局,二者不可偏废,更不可割裂。
2施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施工企业存在的目的是要创效益,不创效益的企业必然走向倒闭。然而效益是人创造的,不维护好人的安全何谈效益,人不安全谁去创效益?人是世界上第一可宝贵的,是社会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而建筑施工安全就是要维护人的正当、正常、正确的生产劳动,进而创造效益。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往往是看得见的,而间接损失是一种潜在的常常是情绪化了的,不仅将影响企业创效益,而且由此又可能引发祸不单行的恶性循环。
诚然,实现建筑施工安全不仅要订制度、抓管理,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定的资金投人。一些项目经理对安全的资金投人容易视为额外负担,影响创效益。这是一种错觉。“防患于未然”是最简单的道理。建筑施工是人与材料、机械反复交往的过程。施工人员需要活动,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出现事故,除了要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外,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是不可少的。须知必要的投人可以换来安全,可以换来队伍的稳定及顺利施工的局面,短期行为、得过且过的观念则会留下隐患,酿成事故。
安全施工的资金投人与创效益看似对立,实则统一,是为了更好地创效益。没有施工安全的先期投人,就不会有稳定的施工秩序,创效益将是一句空话。聪明的项目经理及企业管理人员必然将安全投人看成是生产上的必需,是维护企业效益的必然投人。
3施工安全与企业法人的关系
企业法人是第一责任者。在我们走向依法治理国家的形势下,建筑安全也将走向依法治理的轨道,因此,企业法人对本企业的安全负有全盘责任。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企业法人对员工的生命安全负全责,在经营决策上必须顾及安全,把安全摆到企业运作的非常重要的位置。企业法人要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意识的高低取决于法人本身素质的高低。建筑企业法人不仅要有相关的业务知识、学历、技能,而且要通晓依法管理企业的责任,在施工企业的申办程序中,一定要增加对企业法人法律意识的考察和制约力度。对国有施工企业法人采用任免制时,也要对任用法人的法律知识予以关注。企业虽然有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副厂长及安技部门,但依据法律来讲,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是任何人都替代不了的。
4施工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社会稳定离不开政权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这里暂不论及国家政权怎样稳固,只谈人民生活安定一则。生活安定包括人们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这是构成社会稳定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所以安全生产的社会意义是十分明显的。一项重大伤亡事故的出现必然会波及影响一个不小的群体的正常生活秩序,而频频出现事故,或是数人乃至多人出现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伤亡事故,影响之大是难以估量的。如新疆克拉玛依某剧场的一场大火,数以百计的少年儿童葬身火海,在一个时期内影响了当地人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波及方方面面,对当地社会的稳定无疑是一种负效应。一个地方政府的父母官或是一个企业的当家人在这种恶性事故面前如何妥善处理,就不是一纸公文所能解决得了的。所以安全工作事关人们身家性命,也事关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关系人民是否能安居乐业。保证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就是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不稳定,国家就不安全;国家不安全,人民生活、企业发展的一切一切都将是一句空话。
5施工安全与企业职工的关系
职工是企业的主体,是企业赖以存在的支柱。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的人事任免、经营体制改革等方面负有一定的职责。这其中也包括职代会对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职责。取代会有权对生产经营中的不安全状况提出意见直至监督整改。劳动法规定:“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劳动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减少职业危害”。这些条款不仅是对职工的保护,也是职工维护自身安全的有力武器。企业职工要善于运用两种方式保护自身的安全。第一要正确运用法律;第二要用好安全防护设施。职工自身首先要提高生产中的安全意识,正确认识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主人翁地位不仅是政治上的权益,也包括必备的安全防护技能和知识,不能妄自菲薄。在科学技术日益发展的新时期,安全防护设施也在发展,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于职工也存在着不断丰富知识,适应新的技术发展的需要。新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出现也给操作工人提出了安全操作问题。安全与职工关系的重要环节是如何做好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现代化生产往往是群体作业,按工种和工序编制班组。班组的安全管理优劣体现在工序实践中,决定于每个职工本身。所以,对企业来说,全面提高每个职工安全意识,做好每个职工的安全教育是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的关键所在。这里有必要强调工程安全与职工安全的关系。只有职工安全了,创出安全工程才更有保障,这是一种互为因果的关系。从职工本身看要提高自身防护能力,如安全培训,健全各工种及特种工种考核培训等都是行之有效的措施。
6施工安全与安全管理人员的关系
自从安全提到了施工生产、企业管理的议事日程后,施工工地、生产车间便设立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是企业安全的监督者,无论是兼职安全员还是专职安全员其责任都很重大,这个岗位与职工安全密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技术能力及安全管理的经验、责任心对所辖的范围关系重大,是落实、执行国家安全法规、企业安全制度、各工种工序的行为规范最具体的管理和监督层。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安全生产方面的行家里手,亦是执行法规、法纪的模范,还是遏止违章作业、蛮干、乱指挥的关口。企业选派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不仅要从专业素质考核、认定,更重要的还要从企业发展的政治高度来考察确认。安全管理人员的政治、政策水平很重要,因为在安全人员实施管理中涉及到的内容很多,其中大量的工作是与操作员工、施工生产指挥人员打交道,有关领导应授予安全员有维护安全法规、法律的裁决权、制约权。生产管理上,目前有很多现场存在轻长远重眼前、轻安全重效益现象,这是一种畸形的管理思维,首先要在施工生产指挥人员中彻底解决。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监督者和生产指挥人员的参谋和助手,需要从安全管理机制上予以调整,确保企业生产运作长治久安,持续发展。因此,企业领导对安全管理人员的选定是企业安全决策中的重要一环,从建筑施工角度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电击”等四大伤害是主要的危害,如果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应有的知识,没有准确的预见性就可能为施工现场留下隐患。安全员可称之为安全战线的哨兵,对他们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
7施工安全与安全思想认识的关系
任何认识都来源于实践。实践有的是直接的,有的是间接的。聪明者要善于接受别人的教训。安全认识的提高不能也不必都通过自身事故的实践。只要认真接受别人的经验教训,间接借鉴有关事故案例,就足以提高人们的认识。故此,认识与教育相联系。
安全与安全认识涉及企业的三个层次。一个企业要形成安全工作长治久安,有三个层面的安全认识要提高,即领导层、管理层、劳务层。三个层次的安全认识要能同步提高,无论是宏观决策还是微观管理,都要有正确、深刻的认识,不单是认识事故的危害性,还要认识安全的必要性。领导要认清自身责任,管理层要认识管理的重要性,操作员工要认识安全给个人及全家所带来的益处。都要认识执行法纪、法规的重要性。提高认识要通过教育,其中包括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举办各类培训班、安全展览教育、事故现场会、政策法规学习等。要因人而教,有针对性,不同层次的人施以不同内容、不同方法的教育。笔者认为,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实现企业生产安全的前提。认识提高了,政策法规就可以落实,安全制度就能执行。这是从理论到实践再从实践到理论的一种循环,是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企业做好安全工作最佳切人点。安全生产话题之所以常议常新,有探索不尽的内容也在这里。所以,企业领导人对安全工作应该高屋建瓴站在宏观理论高度来决策,如是,其他问题就能迎刃而解。
8施工安全与狠抓落实的关系
各项法规、规章、规定、制度、措施等等如不落实都等于零。这里讲的落实是指落实安全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然而安全工作在某些单位却是“说起来必要,忙起来不要”,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领导未能狠抓落实。须知任何完美、健全的条文,制度不落实只是一纸空文,无任何意义,只有将其放在一定的位置上去落实,才能产生相应效果。国务院(1993)发布50号文明文规定了我国现行安全管理体制是‘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中央还下发了包括劳动卫生安全内容的《劳动法》;各省市、各企业也都针对本行业、本企业特点制订一些制度、纪律等。这些都是来自实践的总结,落实这些条款是保证企业生产安全必不可少的条件。
抓好安全法规的落实取决于领导的决心。可以是一级抓一级,也可以是一竿子插到底地落实。方法各异,目的一个,从领导开始,就应毫不走样地去贯彻、落实。决心大,落实的内容就多,就能保安全,反之则不然。建筑施工企业承担的有重点工程、一般工程,有高层建筑,也有一般住宅工程,在抓安全规范落实中要有所区别,有不同的针对性。所以在狠抓落实中要讲究方法和策略。“抓而不紧,等于不抓”、讲了几十年,在落实安全法规中依然适用。各级领导既要看到安全法规落实的艰巨性,也要看到落实的可行性、必要性。诚然,狠抓落实是会遇到阻力,这主要是看领导如何对待;领导是否依法狠抓安全法规落实是对其综合素质的考验。所以,是否狠抓安全工作落实是考察主管领导的重要内容。
9施工安全与加强领导的关系
一个企业、一个单位、一个班组,一把手都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加强领导即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责权利、人财物给以综合考虑,并付诸实施。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凡某项工作一时不得力时便通过“加强领导”来增加力度,实现某一方面工作的突破,不如此,工作不好推,任务职责落实不了;惟有加强领导,工作才能见成效。加强领导首先在领导层要有法制观念,要有责任感,无推诿
心。其次,加强领导,要统一思想、统一意识,保证领导机构的权威性和法规的严肃性。第三,领导本身要身体力行,凡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以身作则带动员工模范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第四,领导本身要明确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有目的地去开展工作,减少盲目性。第五,要依法管理安全,查处伤亡事故铁面无私,坚决贯彻“三不放过”。要在领导层形成这样的共识:不能保一方平安的领导不是称职的领导
10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的关系
这是一个相辅相成的关系。文明施工是近十年来叫得很响且在建筑业使用很频繁的称谓。文明施工包括很宽泛的内容,其中有现场布局,材料堆放,工地整洁程度,生活区面貌,以及职工风貌,企业文化等等;其实,很多都是以安全为前提条件的。安全对文明施工是一件惟此惟大的事情,只有作好安全工作,文明施工才能得以真正实施。反过来说,文明施工搞得好又可以促进安全。施工现场布局要从实用、安全角度去安排;消防设施的设置,动力电源线及闸箱的安装,配备无不与安全规范相联系。工程安全首先是施工质量要保证,工程不保质量怎么谈保安全。所以文明施工促进现场安全,而现场的安全工作也提高了文明施工程度。近年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在一些地区已经形成了规范,这将大大有利于安全管理工作。建筑施工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者的预定目标。在施工过程中,企业行为必须保证的是安全和文明施工。作为项目经理,抓紧、抓好文明施工创造一个安全施工氛围,不仅促进了施工效率的提高,而且将有助于企业形象的塑造。从这个意义上说,文明施工带动安全,安全保证了文明施工,文明施工又将有利企业信誉提高,这种因果连带作用说明了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不可分的关系。所以,施工现场文明程度对安全施工有制约作用,故此,施工现场应严格按规范,调度有章法,施工讲效率,定规矩,将现代文明融于传统的施工管理中。
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安全监理细则
一、监理依据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5、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6、施工组织设计。
二、井架监理控制要点:
(一)、一般规定
1、井字架出厂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并附有该型号规格的检验报告、生产许可证副本及随机资料;
2、安装拆卸前应有经过审批的技术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应经过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所有安装拆卸及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并接受过进场安全教育;
4、安装拆卸人员应遵守高处作业规范,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并设立警戒区禁止人员和车辆进入;
5、安装拆卸作业中,应通过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稳定,架体自由高度不得超过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作业时严禁抛掷物件;
6、井字架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7、施工单位应根据井字架的类型制订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并对每台井字架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二)、地基
1、低架(安装高度在30米及其以下):地耐力不应小于80Kpa,浇注C20混凝土,厚度300mm,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2、高架(安装高度30米及其以上):基础应有设计计算书,其埋深与做法应符合设计和井字架出厂使用规定;
3、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震动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4、基础中应预埋安装井字架底座的地脚螺栓预埋件,螺栓直径与长度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或设计计算。
(三)、架体
1、架体底座应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并用双螺帽固定;
2、架体垂直偏差不应超过3‟,并不得超过200mm;
3、井架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
4、架体搭设时,采用螺栓连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量不少于2个,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替;
5、架体外侧除上、卸料口外须使用小网眼安全网防护,不得使用阻碍视线或增加风荷载的材料;
6、架体上应设立楼层表示标牌,在架体外明显处应挂有标准样式的产品标牌;
7、架体上不得挂设增加风荷载的物件;
8、架体顶部自由端不得大于6米。
(四)、附墙架和缆风绳、地锚
1、井字架架体的稳固:低架可采用缆风绳稳固,高架必须采用附墙架稳固;
2、附墙架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设置,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3、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同,附着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超过距离和角度应有设计计算书;
4、附墙架与建筑物及架体之间均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但不得直接焊接在架体结构件上(如立杆);
5、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高度在20m及以下时,不少于1组;提升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6、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面上对称设置,应采取措施防止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
7、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不得利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作地锚;
8、地锚应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并应经过计算。
当地锚无设计计算规定时,可采用脚手钢管(Φ48)或角钢(L75×6),不小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地锚的位置应满足缆风绳的设置要求,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必须是匹配的钢丝绳,禁止使用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