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安全管控 总则(优秀)_生产作业安全管控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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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

(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 总

1.1 目的和意义

1.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加强生产作业安全全过程管控,构建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

1.1.2 本规范系统梳理了生产作业工作流程,逐项分解和明确了流程中作业计划、作业准备、作业实施、监督考核等各环节安全工作主要内容及其管控要求,实现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流程化(附录A)。

1.1.3 本规范全面规范了生产作业各环节安全管控工作标准和措施,推进生产作业超前策划和超前准备,有效落实各级人员安全责任,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实现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

1.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2.1 生产作业

公司系统生产区域内输电、变电、配电等专业的设备检修、试验、维护及改(扩)建项目施工等工作(以下简称“作业”)。

1.2.2 “两票”

工作票和倒闸操作票。

1.2.3 “三措”

2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1.2.4 “三种人”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

1.2.5 到岗到位人员

各级领导干部、生产管理人员。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Q/GDW1799.1—2013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Q/GDW1799.2—2013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企管„2014‟1117号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

国家电网安质„2014‟1528号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职责规范

国家电网企管„2015‟266号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规定

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

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国家电网企管„2014‟70 号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反违章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电网安监„2008‟917号

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作业安全风险辨识防范手册 1.4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输变电、供电、发电企业(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从事输电、变电、配电等专业的计划性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外包企业进网作业参照执行。

1.5 职

1.5.1 单位(省、地市、县公司级)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本单位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生产作业计划编制、审核、发布,对所属单位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1.5.2 二级机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编制并上报作业计划,按照批复的作业计划,组织落实作业准备、作业实施等各环节安全管控措施和要求。

1.5.3 班组职责

负责落实现场勘察、风险评估、“两票”执行、班前(后)会、安全交底、作业监护等安全管控措施和要求。

1.5.4 “三种人”职责

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措施的组织制定、审核把关、执行落实,严格履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安全职责。

1.5.5 作业人员职责

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措施的执行,严格落实“两票三制”,对自己的工作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安全。1.5.6 到岗到位人员职责

负责督导落实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检查“两票”执行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和不安全行为责令整改。

到岗到位人员禁止违章指挥,禁止参与作业。作业计划

作业计划管理包括计划编制、计划发布、计划管控。

2.1 计划编制

2.1.1 编制原则

应贯彻状态检修、综合检修的基本要求,按照“六优先、九结合”的原则,科学编制作业计划。

a)六优先:人身风险隐患优先处理;重要变电站(换流站)隐患优先处理;重要输电线路隐患优先处理;严重设备缺陷优先处理;重要用户设备缺陷优先处理;新设备及重大生产改造工程优先安排。

b)九结合:生产检修与基建、技改、用户工程相结合;线路检修与变电检修相结合;二次系统检修与一次系统检修相结合;辅助设备检修与主设备检修相结合;两个及以上单位维护的线路检修相结合;同一停电范围内有关设备检修相结合;低电压等级设备检修与高电压等级设备检修相结合;输变电设备检修与发电设备检修相结合;用户检修与电网检修相结合。

2.1.2 月度作业计划编制各级单位应根据设备状态、电网需求、反事故措施、基建技改及用户工程、保供电、气候特点、承载力、物资供应等因素制定月度作业计划。主要指10千伏及以上设备停(带)电作业计划。

2.1.3 周作业计划编制

各级单位应根据月度作业计划,结合保供电、气候条件、日常运维需求、承载力分析结果等情况统筹编制周作业计划。周作业计划宜分级审核上报,实现省、地市、县公司级单位信息共享。

2.1.4 日作业安排

二级机构和班组应根据周作业计划,结合临时性工作,合理安排工作任务。

2.2 计划发布

2.2.1 月度作业计划由专业管理部门统一发布。

2.2.2 周作业计划应明确发布流程和方式,可利用周安全生产例会、信息系统平台等发布。

2.2.3 信息发布应包括作业时间、电压等级、停电范围、作业内容、作业单位等内容。

周作业计划信息发布中还应注明作业地段、专业类型、作业性质、工作票种类、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现场地址(道路、标志性建筑或村庄名称)、到岗到位人员、作业人数、作业车辆等内容。

2.3 计划管控

2.3.1 所有计划性作业应全部纳入周作业计划管控,禁止无计划作业。

2.3.2 作业计划实行刚性管理,禁止随意更改和增减作业计划,确属特殊情况需追加或者变更作业计划,应履行审批手续,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2.3.3 作业计划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控。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应加强计划编制与执行的监督检查,分析存在问题,并定期通报。

2.3.4 各级安监部门应加强对计划管控工作的全过程安全监督,对无计划作业、随意变更作业计划等问题按照管理违章实施考核。作业准备

作业准备包括现场勘察、风险评估、承载力分析、“三措”编制、“两票”填写、班前会。

3.1 现场勘察

3.1.1 需要现场勘察的作业项目

a)变电站(换流站)主要设备现场解体、返厂检修和改(扩)建项目施工作业。

b)变电站(换流站)开关柜内一次设备检修和一、二次设备改(扩)建项目施工作业。

c)变电站(换流站)保护及自动装臵更换或改造作业。

d)输电线路(电缆)停电检修(常规清扫等不涉及设备变更的工作除外)、改造项目施工作业。

e)配电线路杆塔组立、导线架设、电缆敷设等检修、改造项目施工作业。

f)新装(更换)配电箱式变电站、开闭所、环网单元、电缆分支箱、变压器、柱上开关等设备作业。

g)带电作业。

h)涉及多专业、多单位、多班组的大型复杂作业和非本班组管辖范围内设备检修(施工)的作业。

i)使用吊车、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的作业。

j)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航河流等施工作业。

k)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项目。

l)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现场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

3.1.2 现场勘察组织

a)现场勘察应在编制“三措”及填写工作票前完成。

b)现场勘察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

c)现场勘察一般由工作负责人、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作业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d)对涉及多专业、多单位的大型复杂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

e)承发包工程作业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参与。

f)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应重新核对现场勘察情况,发现与原勘察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修正、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3.1.3 现场勘察主要内容 a)需要停电的范围:作业中直接触及的电气设备,作业中机具、人员及材料可能触及或接近导致安全距离不能满足《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距离的电气设备。

b)保留的带电部位:邻近、交叉、跨越等不需停电的线路及设备,双电源、自备电源、分布式电源等可能反送电的设备。

c)作业现场的条件:装设接地线的位臵,人员进出通道,设备、机械搬运通道及摆放地点,地下管沟、隧道、工井等有限空间,地下管线设施走向等。

d)作业现场的环境:施工线路跨越铁路、电力线路、公路、河流等环境,作业对周边构筑物、易燃易爆设施、通信设施、交通设施产生的影响,作业可能对城区、人口密集区、交通道口、通行道路上人员产生的人身伤害风险等。

e)需要落实的“反措”及设备遗留缺陷。

3.1.4 现场勘察记录

a)现场勘察应填写现场勘察记录(附录B)。

b)现场勘察记录宜采用文字、图示或影像相结合的方式。记录内容包括:工作地点需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作业现场的条件、环境及其他危险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附图与说明。

c)现场勘察记录应作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相关各方编制“三措”和填写、签发工作票的依据。

d)现场勘察记录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勘察记录应同工作票一起保存一年。3.2 风险评估

3.2.1 现场勘察结束后,编制“三措”、填写“两票”前,应针对作业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3.2.2 风险评估一般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组织。

3.2.3 设备改进、革新、试验、科研项目作业,应由作业单位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3.2.4 涉及多专业、多单位共同参与的大型复杂作业,应由作业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开展风险评估。

3.2.5 风险评估应针对触电伤害、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特殊环境作业、误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因素,全面开展评估(附录C)。

3.2.6 风险评估出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应在“两票”、“三措”等中予以明确。

3.3 承载力分析

3.3.1 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应利用月度计划平衡会、周安全生产例会统筹开展所属单位、二级机构承载力分析工作。

二级机构应利用周安全生产例会、班组应利用周安全日活动,开展作业承载力分析工作,保证作业安排在承载力范围内。

3.3.2 各单位、二级机构承载力分析内容

a)可同时派出的班组数量。

b)派出班组的作业能力是否满足作业要求。

c)多专业、多班组、多现场间工作协调是否满足作业需求。3.3.3 作业班组承载力分析内容

a)可同时派出的工作组和工作负责人数量。每个作业班组同时开工的作业现场数量,不得超过工作负责人数量。

b)作业任务难易水平、工作量大小。

c)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车辆等是否满足作业需求。

d)作业环境因素(地形地貌、天气等)对工作进度、人员配备及工作状态造成的影响等。3.3.4 作业人员承载力分析内容

a)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态以及有无妨碍工作的特殊病症。

b)作业人员技能水平、安全能力。技能水平可根据其岗位角色、是否担任工作负责人、本专业工作年限等综合评定。安全能力应结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人员违章情况等综合评定。

3.3.5 各级单位应积极推进承载力量化分析工作,提升作业计划和工作安排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3.4 “三措”编制

3.4.1 需编制“三措”的项目

a)变电站(换流站)改(扩)建项目。

b)变电站(换流站)保护及自动装臵更换或改造作业。

c)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电缆)改(扩)建项目。d)首次开展的带电作业项目。

e)涉及多专业、多单位、多班组的大型复杂作业。

f)跨越铁路、高速公路、通航河流等施工作业。

g)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作业项目。

h)作业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编写“三措”的其他作业。

3.4.2 作业单位应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和风险评估内容编制“三措”。对涉及多专业、多单位的大型复杂作业项目,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编制“三措”。

3.4.3 “三措”内容包括任务类别、概况、时间、进度、需停电的范围、保留的带电部位及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附录D)。

3.4.4 “三措”应分级管理,经作业单位、监理单位(如有)、设备运维管理单位、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分管领导逐级审批,严禁执行未经审批的“三措”。

3.5 “两票”填写

3.5.1 在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倒闸操作票。

各级单位应规范“两票”填写与执行标准,明确使用范围、内容、流程、术语。

3.5.2 作业单位应根据现场勘察、风险评估结果,由工作负责人或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工作票。

3.5.3 工作票“双签发”相关要求

a)承发包工程中,作业单位在运用中的电气设备上或已运行的变电站内工作,工作票宜由作业单位和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共同签发,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b)发包方工作票签发人主要对工作票上所填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安全性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承包方工作票签发人主要对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以及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

3.5.4 承发包工程宜由作业单位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若设备运维管理单位认为有必要,可派人担任工作负责人或增派专人监护。

3.5.5 生产厂家、外协服务等人员参加现场作业,应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执行相应工作票。

3.5.6 作业班组每月应对所执行的“两票”进行整理汇总,按编号统计、分析。二级机构每季度至少对已执行的“两票”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意见。地市公司级单位、县公司级单位每半年至少抽查调阅一次“两票”。省公司级单位每年至少抽查调阅一次“两票”。

3.5.7 各级单位应分析“两票”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定期通报制度。

3.6 班前会

3.6.1 班前会由班组长组织全体班组人员召开。

3.6.2 班前会应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工作任务,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布臵风险预控措施,组织交待工作任务、作业风险和安全措施,检查个人安全工器具、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人员精神状况。作业实施

作业实施包括倒闸操作、安全措施布臵、许可开工、安全交底(站班会、开工会)、现场作业、作业监护、到岗到位、验收及工作终结、班后会。

4.1 倒闸操作

4.1.1 操作人和监护人应经考试合格,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审核、批准并公布。

4.1.2 运维人员应根据工作任务、设备状况及电网运行方式,分析倒闸操作过程中的危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

4.1.3 严格执行倒闸操作制度,严格执行防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臵。

4.2 安全措施布置

4.2.1 变电专业安全措施应由工作许可人负责布臵,采取电话许可方式的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安全措施可由工作人员自行布臵,工作结束后应汇报工作许可人。输、配电专业工作许可人所做安全措施由其负责布臵,工作班所做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负责布臵。安全措施布臵完成前,禁止作业。

4.2.2 工作许可人应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性,检查工作现场布臵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和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4.2.3 10千伏及以上双电源用户或备有大型发电机用户配合布臵和解除安全措施时,作业人员应现场检查确认。

4.2.4 现场为防止感应电或完善安全措施需加装接地线时,应明确装、拆人员,每次装、拆后应立即向工作负责人或小组负责人汇报,并在工作票中注明接地线的编号,装、拆的时间和位臵。

4.3 许可开工

4.3.1 许可开工前,作业班组应提前做好作业所需工器具、材料等准备工作。

4.3.2 现场履行工作许可前,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安全措施布臵情况,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带电设备的位臵和注意事项,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并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字。电话许可时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分别记录双方姓名,并复诵核对无误。

4.3.3 所有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姓名、许可方式、许可时间等)均应记录在工作票上。若需其他单位配合停电的作业应履行书面许可手续。

4.4 安全交底

4.4.1 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组织全体作业人员整理着装,统一进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交底,列队宣读工作票,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进行危险点及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抽取作业人员提问无误后,全体作业人员确认签字。

4.4.2 执行总、分工作票或小组工作任务单的作业,由总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和分工作票(小组)负责人分别进行安全交底。

4.4.3 现场安全交底宜采用录音或影像方式,作业后由作业班组留存一年。

4.5 现场作业

4.5.1 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要求

a)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帽,统一穿全棉长袖工作服、绝缘鞋。

b)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对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专人监护。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不得单独作业。

c)外来工作人员须经过安全知识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佩戴有效证件,配臵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后,方可进场作业。

4.5.2 安全工器具和施工机具安全要求

a)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严禁使用损坏、变形、有故障或未经检验合格的施工机具、安全工器具。

b)特种车辆及特种设备应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4.5.3 工作负责人需携带工作票、现场勘察记录、“三措”等资料到作业现场。

4.5.4 涉及多专业、多单位的大型复杂作业,应明确专人负责工作总体协调。

4.6 作业监护

4.6.1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对有触电危险、施工复杂容易发生事故等作业,应增设专责监护人,确定被监护的人员和监护范围,专责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识,始终在工作现场,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4.6.2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4.7 到岗到位

4.7.1 各级单位应建立健全作业现场到岗到位制度,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到岗到位人员责任和工作要求。

4.7.2 各级单位应严格按照《生产作业现场到岗到位标准》(附录E),落实到岗到位要求。

4.7.3 到岗到位工作重点

a)检查“两票”、“三措”执行及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b)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c)大型机械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d)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

e)文明生产。

4.7.4 到岗到位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责令整改,并向工作负责人反馈检查结果。

4.8 验收及工作终结

4.8.1 验收工作由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作业单位及有关单位参与验收工作。

4.8.2 验收人员应掌握验收现场存在的危险点及预控措施,禁止擅自解锁和操作设备。

4.8.3 已完工的设备均视为带电设备,任何人禁止在安全措施拆除后处理验收发现的缺陷和隐患。

4.8.4 工作结束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检查,待全体作业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方可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4.8.5 执行总、分票或多个小组工作时,总工作票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应得到所有分工作票(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的汇报后,方可与工作许可人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4.9 班后会

4.9.1 班后会一般在工作结束后由班组长组织全体班组人员召开。

4.9.2 班后会应对作业现场安全管控措施落实及“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总结评价,分析不足,表扬遵章守纪行为,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

监督考核

5.1 各级单位应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定检查标准,明确检查内容,规范检查流程。各级安监部门应会同各专业管理部门,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领导应带头深入作业现场,检查指导作业现场安全管控工作。

5.2 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重点

a)作业现场“两票”、“三措”、现场勘察记录等资料是否齐全、正确、完备。

b)现场作业内容是否和作业计划一致,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满足作业要求并与现场一致。

c)现场作业人员与工作票所列人员是否相符,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d)工作许可人对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班成员是否进行安全交底。

e)现场使用的机具、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是否良好,是否按周期试验并正确使用。

f)高处作业、邻近带电作业、起重作业等高风险作业是否指派专责监护人进行监护,专责监护人在工作前是否知晓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等。g)现场是否存在可能导致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设备倾覆、电杆倒杆等风险和违章行为。

h)各级到岗到位人员是否按照要求履行职责。

j)其他不安全情况。

5.3 各级单位应开展作业现场违章稽查工作,一旦发现违章现象应立即加以制止、纠正,做好违章记录,对违章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考核。

5.4 各级单位应建立完善反违章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无违章现场”、“无违章员工”等创建活动,鼓励自查自纠,对及时发现纠正违章、避免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5.5 各级单位应加强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的检查指导与评价,定期分析评估安全管控工作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安全管控工作标准和措施,持续改进和提高生产作业安全管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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