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商业管理手册[优秀]_停车场商业管理手册
停车场商业管理手册[优秀]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停车场商业管理手册”。
一、商户管理公约
(一)商户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1 1.2 依租赁合同享有使用其租赁商铺的各项约定权利。
在不破坏、不影响建筑结构及外貌和公用设备和设施的前提下,并经停车库确认,可对其租赁铺位进行装修。
1.3 1.4 1.5 合理使用停车库站的公共场所、设备设施的权利。有权就商铺的有关事项向停车库咨询。有权对停车库的工作提出建议。
2、义务 2.1 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经营范围进行经营。商户必须严格履行该义务,以免扰乱停车库站整体规划及功能分布。
2.2 2.3 2.4 2.5 2.6 2.7 2.8 商户不得随意转让商铺。
按规定缴纳房租、物业服务费及其它费用。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及公共设施的完整。
商户如需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遵守停车库《二装管理规定》。商户负责保管、维护所拥有铺位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商户需遵守停车库开/闭店管理规定。本停车库范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2.8.1 擅自改变公共设备、设施的结构、外观、用途、功能等。2.8.2 私自占用或损坏通道、道路、停车场、楼梯等共用部分设施。2.8.3 不按时且足额缴纳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2.8.4 对内外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2.8.5 擅自损坏、拆除、改造供电、通讯、排污、消防等各类共用设施。2.8.6 不按规定堆放物品、丢弃垃圾。
2.8.7 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等危险物品。
2.8.8 影响市容观瞻或停车库形象的乱搭、乱贴、乱挂、乱放设立广告宣传品等。
213
2.8.9 利用商铺进行超出经营范围外的商业行为。2.8.10 商铺内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2.8.11 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的其它行为。
3、违章责任 3.1 违反本公约义务条款中的各项规定,停车库有权处理,并要求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停车库有权采取强制性措施,包括警告、扣罚、停电和停业整顿。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停车库有权要求责任人承担责任和赔偿。
3.2 商户不按规定缴纳房租、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的,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办理。
(二)停车库权利和责任
1、一般事项 1.1 停车库享有各项管理权力,同时履行本公约中其应遵守及履行的责任及义务。
1.2 停车库为业主本身开展各项服务与管理,而非个别代理。(包括对外宣传推广)
2、停车库的权利及责任 2.1 从全体商户的利益出发,管理者有权对停车库整体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并为此负责包括以下但不限于各项: 2.1.1 检查、视察权,必要时包括所有租赁范围的内部。
2.1.2 每一个商户应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进行本铺位的装修。管理人员有权在装修期间进入商铺进行检查、指导。
2.1.3 制定商户守则及必要的规章制度,共同遵守。2.1.4 处理各项投诉,协调各商户的纠纷。
2.1.5 按规定收取各项管理服务费用和代收水、电等能源费用。2.1.6 负责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
2.1.7 负责纠正各类未经停车库审批的搭建物,以及各种形式的以货物、杂物占用公共区域或公共服务设施的情况,并向相关责任人收取因 214
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1.8 其他需停车库处理的事项。2.2 管理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
2.2.1 保养维护化共地方和公共设施。2.2.2 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和环境的美化。
2.2.3 确保供水、供电、中央空调、通讯、电梯、消防的正常动作及设备的良好性能。
2.2.4 做好环境管理。以车辆停放、保管、货物装卸的良好秩序。2.2.5 统一安排公共地方的宣传广告申请及制作。
3、管理者在下列情况下所造成的服务中断,无须对商户及使用者负责。3.1 因各项设备、设施、装置必要之保养或消防测试、用电安全检查等原因。
3.2 3.3 3.4 火灾、水灾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非停车库原因所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
停车库无法控制的,使其无法履行管理和维护职责的其他原因。
二、商户道德行为公约
1、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做守法商人;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承担相关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管理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2、各商户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尊重,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3、爱护消防、照明及各种公共设施和设备。
4、爱护停车库站内提供的绿化和植物,不得采摘和损坏。
5、注意公共卫生,不乱丢垃圾、果皮、纸屑和烟头等杂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往门窗外丢杂物和倒水。
6、公共场地不准私自占有,堆放杂物。
7、严禁将垃圾、饭盒和茶渣等倒入厕所及排污管道内。
8、不准在场区内搞迷信活动,严禁赌博、销售违禁品。
215
三、商户经营和办公秩序管理规定1、2、商户必须遵守 开/闭店管理规定,在营业时间统一进行经营活动。未经批准,闭店时间1小时后未离开商铺者,经劝谕无效,停车库安保部将实行全封闭管理。
3、未经批准,在非营业时间严禁出入商铺,如发生治安事件,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商铺营业员一律佩戴 胸卡,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不予进入商户进行经营活动,胸卡遗失者须及时向停车库站报告及时申请补发。
5、商户在经营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追逐,经劝告不听者,保安人员将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制止。
6、商户在本商铺范围以外的公共地方摆放物品妨碍通行,经劝告不听者,停车库站将把物品搬到临时仓库,物主须支付搬运和仓储费用。7、8、9、严禁携带猫狗、家禽进入。
货物进出货梯时,需遵守货梯使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不准张贴、派发宣传单;
10、商户需定期向停车库更新档案资料。
11、商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者将交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处置,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12、商户不准在铺位内设置“货物出门,恕不退换”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文字或张贴不文明宣传品。
13、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准污辱、谩骂、殴打、刁难顾客,违者将交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置,情节严重者停业整顿。
14、凡进出商户范围内的一切车辆必须听从停车库站管理人员的指挥,并按指定场所停放、保管,严格遵守车辆管理规定。
15、清场后,不要在铺位、写字间内存放现金、金银手饰、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违者如有丢失,自负一切责任。
16、如发生打架斗殴、无理取闹等情况,停车库站将移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216
四、商户开/闭店管理规定
(一)开/闭店时间
工作日:8:00 —22:00 节假日:8:00 —23:00 具体开/闭店执行时间以所在停车库实际情况为准。
(二)管理规定
1、在营商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开门营业和停止营业。
2、商户人员应提前完成开启光源、铺位清洁等营业准备工作。
3、营业过程中,商户人员必须遵守商户各项服务准则和产品质量标准,熟悉本经营品牌产品性能,做到对待客人热情周到、满意服务,提升商户和商铺形象。
4、商户内禁止带宠物等禁止物品进入。
5、闭店后,各商铺必须将铺位内水电或门窗关闭,避免造成灾害。
6、商户如因特殊原因需延后闭店时间的,必须提前一小时通知物管部,且顺延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7、闭店后,商户人员不得在铺位内留、寄宿。
8、新进商户装修必须遵守商户装修管理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得在营业期间进行。如因时间问题必须在营业期间进行的,必须以不影响其他商户为原则,不得在节假日进行。
(三)惩罚措施
商户必须严格遵守停车库站相关规定,当发生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况时,停车库有权依据以下标准,对商户实施违约处罚:
1、无故未按时开、闭店的标准:每半小时,罚款100元,并以此标准累计,如迟开店超过两个小时将按停业一天处理。
1、商户闭店未关水电或门窗一次,第一次罚款100元,以后加倍处罚。
2、商户无故停业一天,罚款500元,以后加倍处罚。
3、在商铺内部如发生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使用违禁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217
销售违法产品等重大违规责任的商家,停车库站有权按照违约行为处理,直接解除合同,情节严重者,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营业员守则
1、要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接待顾客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有问必答;不冷落、顶撞顾客,不优亲厚友。
2、坚守岗位,遵守工作纪律,遵守商户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工作岗位上不聊天、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不在柜台内吸烟,吃东西,干私活、看书看报。
5、不在柜台内聊天打闹、不干私活。
6、不与顾客顶嘴吵架。
7、不因结账、上货不理睬顾客。
8、不坐着接待顾客。
9、保持良好的店容店貌,商品陈列要丰满,保持工作区域干净、整洁。
10、具有良好的防损意识,减少工作中损耗的发生,维护自身利益与信誉。
五、商户装修管理规定
详见《交通停车库装修手册》
218
六、商户进出货物管理规定
(一)进出货原则
1、商户进出货物只能使用货梯,不能使用观光电梯及手扶电梯。
2、进出货必须遵照停车库统一时间:
上午9:00——11:00、下午15:——16:30; 各停车库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3、使用货梯进出货时,严格按照货梯使用管理规定,不得超载、超长使用。
(二)进货管理
1、商户必须按照合同约定进货,凡合同之外的品牌未经许可,一概不允许进入商户。
2、商户必须保证所进货品的质量,凡因质量引起的投诉与损失由相关商户负责。
(三)出货管理
当商户需将货品运出停车库时,需到停车库站办理以下手续:
1、办理物品出门审批手续。
2、使用指定货梯、通道出场。
3、接受停车库保安的检查,审核无误后放行。
219
七、广告及广告位使用管理规定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
2、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揽客。
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的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红线为界)。
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莅临等。
(二)商铺内部管理
1、商铺使用的各类宣传、广告用品,应提前报停车库物管部进行审核,未经审核确认一律不得擅自使用。
2、商铺开展的宣传活动须健康向上,不能有误导消费者、抵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
3、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物管部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赔本甩卖”、“转手贱买”等文字。
4、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商户内不能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停车库站审批。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