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_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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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关委函[2011]8号

关于开展第九届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的 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关工委、电教馆、发明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更新教学观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精神,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央电化教育馆和中国发明协会决定共同主办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活动的承办单位为教育部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

提升实践能力与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意义。在组织开展NOC活动时,坚持社会效益为先,倡导“重在参与”的精神,并不断向西部欠发达地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推进;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有作为、有潜力、具有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希望各地组委会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优先发展、科学发展”的高度,积极配合全国组委会做好相关工作。

支持活动的国家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支持活动的有关单位: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 中国教育电视台 中国教育报刊社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社会服务部

附件一

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

组委会名单

顾 问

邢胜才 中国发明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李重庵 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管培俊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 马维野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 王珠珠 中央电化教育馆馆长 袁振国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王 富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所长 宋成栋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首席顾问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会长 主 任

副 主 任

孙成华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王晓芜 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鹿大汉 中国发明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

田慧生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 宋永刚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副司长 李玉先 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副所长 李维福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社长 赵 晖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高功志 中国信息技术教育杂志社总策划

6在第九届赛事中,本赛项将突出新思路、新技术和新应用,探索如何应用技术手段支持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支持学生应用技术开展主动学习和自主学习,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广大参赛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

参赛内容:面向教育部规定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所有学科,包括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含信息技术必修课)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反思三个基本环节。

参赛范围:竞赛分为幼教组、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含中职)。

四、多媒体教学工具评优

旨在考查参赛选手运用工具、平台制作教育软硬件的技术应用能力。参赛内容:面向教育部规定的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的所有学科,能辅助教与学及课内外活动的软件(包括课件、学件、积件、工具小软件、教学视频短片等)和硬件。具体包括:

1、面向教师的课件:主要用于辅助教师进行课堂讲授,解决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往往经过良好的教学设计,体现具体的教学内容。

2、面向学生的学件:主要用于学习者的自主学习,如交互式测试、模拟实验、教育游戏、学习专题等。

3、教学工具与认知工具:主要用于满足教与学的功能性工具软件,往往不包含具体教学内容,如几何画板、概念图工具等认知、探究工具。

4、能辅助课外活动、家校互动等的课件。

5、能辅助教与学及课内外活动的各种教学硬件。

参赛范围:竞赛分为幼教组、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含中职)。

附件三

第九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教师部分)

参赛及奖励办法

一、参赛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含特殊教育、中等职业技术和师范院校)从事教学或教研工作的教师、教研人员等。

二、组织方式

1、各地NOC活动的开展,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由当地关工委、电教馆、发明协会、教研室、教科院等相关单位进行组织,并设立地方组委会。

2、地方组委会负责本地NOC活动的组织协调,具体包括:组织本地选手报名参赛、参赛作品的资格审查、组织当地初赛和复赛等,并按照全国组委会公布的入围名单,组织入围选手参加全国决赛等。

3、如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未统一组织开展NOC活动,根据自愿参加的原则,允许由各地(市)相关单位组成组委会,组织初赛和复赛,并按照全国组委会公布的入围名单,组织入围选手参加全国决赛等。

三、报名办法

1、有意参与NOC活动的学校或个人,可根据NOC活动所确定的内容,在本地组委会统一组织下报名参加活动。

0http://www.daodoc.com;不具备在线提交条件的,统一刻录光盘并附作品清单,按照时间要求邮寄至全国组委会。凡逾期或是作品申报表无地方组委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不能参加全国评审。如当地无地方组委会,可在参赛作品申报表上加盖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公章后,直接向全国组委会申报。

2、所有选手参赛前应如实认真填写作品申报表,并授权全国组委会对作品进行展示、编辑加工和出版发行,以供广大同行观摩、学习和交流使用。选手如未填写作品申报表,在其将作品上交至全国组委会时,则视其已经自动授权于全国组委会。

七、作品评审

1、参赛作品评审实行地方和全国两级评审:

(1)地方评审:各地方组委会在全国组委会的指导下,负责作品的地方评审,包括初赛和复赛(地方决赛)。

(2)全国评审:经地方评审选拔、提交的作品,报全国评审。经全国评审入围的作品,方可参加全国决赛。全国组委会负责全国评审和全国决赛的组织工作。

2、全国评审、决赛分为初步筛选、专家评审和现场决赛三个环节:(1)初步筛选:包括检查作品提交的完整性、运行测试等。通过初步筛选的作品可参加专家评审。

(2)专家评审:全国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教师组成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参赛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入围现场决赛的作品名单。

(3)现场决赛:入围选手参加现场决赛,确定获奖名次。

2从部分获得一等奖的优秀选手中通过复评等形式决出。

(2)全国决赛各等级奖项将根据单项作品数量和参赛选手数量确定获奖比例。

(3)全国决赛成绩仅公布名次,不公布原始总分。

3、NOC活动为地方组委会设若干个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地方组委会。全国组委会每三年评定一次,报主办单位确认;为地方组委会下属的市、区、县(地级市所属的行政区,含县级市)设若干个组织示范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市、区、县,由地方组委会推荐,全国组委会每年评定一次,报主办单位确认。

4、NOC活动接受有关企业和机构设立的专项奖励。根据专项奖设立原则,评选出专项奖获奖项目。专项奖不计分。

5、全国决赛中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全国组委会将以文件的形式通报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建议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对于获奖选手进行表彰和奖励。各地对于获得全国和地方NOC活动竞赛奖项的选手的奖励办法(如职称评定及相关奖励等),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并由各地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报备。

十、参赛费用

1、参赛须缴纳适当的参赛评审费。

2、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从当地至决赛地的往返交通费用。决赛现场须缴纳少许会务成本费(含餐饮费,市内交通费,竞赛场地及设备租赁、水电费,专家裁判往返交通费、市内交通费、劳务费,抵达决赛地后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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