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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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学校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中心学校负责本乡镇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的组织管理,重点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以及乡镇实际的小学教育发展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规划,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学前教育工作,做好财务管理,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党组织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强化党务管理,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定期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落实重大事项议事报告制度及行风评议活动,做好党务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签订责任书,促进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成功创建三星级“廉洁学校”。
二是强化队伍管理和群团工作,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加强管理和培训,落实监督职能,重视群团工作。
三是努力夯实五项工作,不断提升育人成效。强化特色建设,采取各种措施推动书法特色建设,取得优异的成绩,成功举办近300人的师生现场书法大赛,被市书协授予会员单位荣 誉称号、市文体广新局授予书法传习基地称号,真正实现了特色进人心,特色促发展;狠抓教学质量,通过表彰先进、年度考核、职称评审等途径,树教学质量典型,营造浓厚的抓教学、争上游的良好氛围,制定教学奖励机制,重奖教学质量高的教师;拓宽育人载体,结合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河护库、保护环境”、“法律进校园”等系列活动,促进了和谐校园、法制校园的建设与发展;强化体卫科艺工作,参加第六届全国健身操舞大赛获特等奖和一等奖;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目标管理,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全年实现了“安全事故零发生”的目标;努力争取水口小学新教学楼280万和响石镇中心学校280万新建运动场资金,以及其他资金用于前期施工通道的修建和土地协商费用和前锋小学墙面美化和门窗的更换等,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四是夯实脱贫基础,推进精准扶贫。制定教育脱贫攻坚、建党立卡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摸清贫困家庭子女入学情况,结合实际,建立全校已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的资助制度和助学制度,加强资助管理,实现全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的全覆盖,确保每一名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二、部门概况
隆昌县响石镇中心学校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属于其他事业单位6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学校本年收入合计253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29.76万元,占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万元,占1.2%。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437.12万元,增加20.8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中心校运动场建设资金等,相应增加本年收入。
99.8%1.2%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2017年收入按收入性质分2017年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学校本年支出合计212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2.88万元,占94.06%;项目支出126.50万元,占5.94%。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245.70万元,增加13.04%。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增加了养老保险费的支出等,相应增加本年支出。
5.94%基本支出项目支出94.06%2017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983.8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636.96万元,增长27.14%。
300025002000***0上下年决算数对比分析2983.842346.88 20162017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4.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40.70万元,增长12.78%。
***0***620171883.68上下年决算数对比分析2124.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学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4.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758.24万元,占82.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99万元,占11.11%;医疗卫 生支出130.15万元,占6.1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95.21万元,完成预算77.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学前教育的指标下在了小学教育中,其决算对应指标的支出放在了小学教育中。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1380.94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223.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8.97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医疗卫生支出6.13%教育支出82.76%2017年支出按支出性质分232.5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09.5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0.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学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2.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6.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完成预算94.7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校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4.7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6批次,682人次,共计支出4.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相关部门到学校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其他学校到我校交流工作 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5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2017年实际接待来函减少,相应减少接待事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23%。与2016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万元。全部用于乡村少年宫建设及活动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学校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隆昌市水口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建设。
(二)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5个,涉及财政资金280万元(隆昌市响石镇中心学校新建运动场项目),覆盖率达到100%。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存在的问题:内控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完善内控制度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内控信息化建设,覆盖内控重点环节。二是梳理细化工作流程及风险点,将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各项规章制度与经费支出衔接,实现提前预设标准、范围,做到提前预警控制。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学前教育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小学教育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初中教育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6.教育(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教学设施等方面的维修改造支出。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单位用于乡村少年宫等公益事业的各种支出。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 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