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钓鱼岛争端中美国因素”的历史探究_中日钓鱼岛问题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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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军
(赤峰学院 学报编辑部,内蒙古 赤峰 024000)
摘 要:目前,中日钓鱼岛争端问题日益突出,本文将针对中日钓鱼岛争端中“美国因素”进行历史探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日本政策与钓鱼岛问题的产生、发展及其变化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在冷战的国际背景下,美国政府依据托管琉球与“第27号令”将中国钓鱼岛正式纳入其托管之下,之后于20世纪70年代,美国将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日本,为中日发生钓鱼岛争端埋下了伏笔;冷战结束后,美国又在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上处于“模糊中立”;截止当今阶段,美国政府“小心翼翼”的介入中日钓鱼岛争端,持观望状态。
关键词:钓鱼岛;美国因素;模糊中立
中图分类号:K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2)10-0001-04 钓鱼岛又称钓鱼岛诸岛,是隶属于台湾岛的天然附属岛屿。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托管琉球群岛过程中打破了“琉球地理分界线”,之后将钓鱼岛纳入自身管辖范围之内。继美国归还冲绳后,又默认了“琉球地理分界线”。
一、美国托管琉球与“第27号令”
1945年亚洲太平洋战场上,日本战败,美国正式将中国钓鱼岛划入其琉球托管范围内。同年4月,美军攻占琉球群岛(钓鱼岛),至5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宣布:琉球群岛在内的北纬30度以南诸岛由美国代替日本控制,不久之后,美国政府又颁布了第一号公告,该公告明确规定:削夺日本在琉球群岛的一切权利。继冷战爆发后,琉球群岛在美国全球战略中发挥的积极性作用日益突出,而此时的琉球群岛已被纳入美国西太平洋攻击力量中心,并成为美国远东战略防线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当时的美军而言,其在冲绳建立的军事基地高达120处之多,其中包括海军快速中继通讯网、中程导弹基地、远程通讯网以及早期防空雷达警报网等。综合上述,美国在制定对日政策时违背了国际条约,其直接将钓鱼岛归集到自身排他性的战略托管之下,引起中国、日本等诸多国家的不满。1946年1月,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明确提出:“北纬31度以南、九州至台湾之间所有岛屿均被纳入战略区域,并实行托管统治。”同年11月份,美国将上述对琉球群岛的托管统治提案递交联合国,请求通过;1947年4月,联合国安理会正式宣布“通过美国托管统治提案”;1947年10月,行政院长张群在国民参政会会议上指出:“琉球群岛(钓鱼岛)与我国有着十分特殊的关系,应将其所有权归还我国”。此次提议遭到美国严厉的反对,美国认为琉球群岛应纳入自身托管统治之下,一时间美国、日本、中国陷入“冷战”状态;1948年10月,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颁布NSC13/2文件,该文件指出:“美国应以最佳方式向国际社会承担美国在北纬30度以南诸岛的长期战略控制权”。
1951年,美国联合英国等国,凭借自身强大的军事力量强制性逼迫日本政府在《旧金山对日和约》上签字,根据《旧金山对日和约》规定,日本政府无条件将北纬29度以南之西南群岛,包括琉球群岛、大东群岛、孀妇岩以南之南方诸多岛屿交予美国托管统治,在上述岛屿上美国享受所有权利。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条约的签订完全是在中国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进行的。同时,美国代表在签约前承认日本仍具有对琉球群岛的“剩余主权”。美国以“托管”名义强制性占领琉球群岛等地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旧金山对日和约》上规定美国政府所托管统治的琉球群岛并未包含钓鱼岛。
1953年12月25日,美军在陆军少将大卫的领导下开始非法侵占中国钓鱼岛。同时,美国代表奥格登颁布了“第27号令”,该令指出:以《旧金山对日和约》为依据,有必要打破传统的地理界线重新划分琉球列岛的地理界线,重新划分的琉球列岛的地理界线为:北纬28度、东经124度40分,北纬24度、东经122度,北纬24度、东经133度,北纬27度、东经131度50分,北纬27度、东经128度18分,北纬28度、东经128度18分各点连线的区域内各岛、小岛、环形礁、岩礁及领海。基于中国钓鱼岛位于北纬25度至北纬26度,东经121度30分至东经126度四线之间,恰恰属于新琉球列岛的地理界线之内。“第27号令”的颁布意味着美国要求将中国钓鱼岛非法划入美国琉球托管区域,以此,美国正式构成了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侵犯。日本继《旧金山对日和约》之后就彻底放弃了中国钓鱼岛,该做法在日本地图上仅标注日本南西诸岛、未标注中国钓鱼岛得到了进一步验证,至此,20世纪70年代初,“第27号令”打破了日本对钓鱼岛提出主权要求的妄想。
二、美国归还冲绳与中日钓鱼岛争端
1969年1月,尼克松受任于临危之际,出任美国总统一职,此时的美国已陷入严峻的国际和国内形势危机中,越南战争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美国实力,迫于国际压力,尼克松只得对全球战略做出相应的修改。同时,1969年7月,尼克松在关岛发表了“关岛演说”,该次演说以围绕“美国将集中兵力对抗苏联,要求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实行战略收缩”,并提出将冲绳所有权归还日本等问题,1969年11月,日本首相佐藤前往美国,与美国高层就日美安全条约期满问题和归还冲绳问题进行交谈,交谈结果显示:美国需在保证日美安全条约和日本政府政策安全性的条件下将冲绳归还日本。
1970年8月31日,琉球政府立法院颁布《关于申请尖阁列岛领土防卫的决定》,此文件表明,日本正式承认钓鱼岛所有权归自身所有。同年9月10日,琉球政府又发表了《关于尖阁列岛主权及大陆架资源开发权的主张》声明,至9月17日,琉球政府又补发了《关于尖阁列岛主权》的声明。根据《关于尖阁列岛主权》之规定:尖阁列岛的主权应归属于日本政府。此行为引起了中国的不满,实际上,尖阁列岛(中国钓鱼岛)是中国的领土,日本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应受到国际法庭的制裁和全世界人们的谴责。至此,中日两国关于钓鱼岛主权归属的纷争开始。
1971年6月17日,美日就冲绳归还问题分别在东京和华盛顿签署《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日美协议》,该协议包括前言和九项条款,其一条款指出:从该条约生效之日开始,日本将具有琉球群岛和大东群岛的所有权。同时,美国将中国的钓鱼岛一并划给日本管理,以此表明:美国在归还冲绳过程中默认了“新琉球列岛地理界线”。美国这种错误行为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完整。同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明确表示:钓鱼岛始终是中国台湾的附属岛屿,其所有权归中国所有,美国无权将中国钓鱼岛的所有权赋予日本。
美国将中国钓鱼岛的所有权作为冲绳的一部分“归还”给日本,给日后钓鱼岛争端埋下了危机,现阶段,日本政府始终坚持将中国钓鱼岛视为冲绳的一部分,并派遣军舰占领中国钓鱼岛,中国面对领土主权被侵犯问题势必将奋起反击。在中日矛盾面临严冬考验的时刻,我们必需认清事实,坚决否定美日之间关于中国钓鱼岛问题的相关协议,坚守钓鱼岛自始至终属于中国的底线,其主权归属问题是中、日两国的问题,与美国毫无关系,因此,美日之间关于钓鱼岛的一切条约均是无效的、非法的。1970年9月10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麦劳夫斯基就钓鱼岛所有权问题做出答辩:“以《旧金山对日和约》为依据,美国对‘西南诸岛(包括尖阁诸岛)’施政权,由此表明日本拥有琉球列岛的潜在主权。在归还条约上,美国政府承认将琉球列岛的主权归还日本,而“尖阁列岛(中国钓鱼岛)”施政权归还日本,美国将施政权和主权视为两个方面,所以,日本仅具有对钓鱼岛的施政权,而并非拥有主权,美国政府擅自将钓鱼岛“施政权”交予日本政府这一行为遭受到中国政府及全球华人的强烈反对。1971年12月31日,中国政府发表声明:呼吁全球华人坚决抵制日美勾结强行霸占中国钓鱼岛的行为,自1971年起,在美华人多次打出“保钓”的口号,多次于联合国总部前游行示威。在巨大的压力下,美国政府不得不表示:针对于“尖阁列岛”问题,美国赋予日本的仅是“施政权”,并非主权。
三、冷战结束以来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立场的新变化 1996年9月11日,美国政府发言人伯恩斯指出:“美国不承认任何一个国家拥有钓鱼岛的所有权”。之后,美国驻日大使蒙戴尔也明确表示:美日安全保障条约不适用于尖阁群岛(中国钓鱼岛)。小布什接任美国总统后,其对钓鱼岛的态度与前政府截然不同,在《美日安全保障联合宣言》和《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中指出:针对于钓鱼岛纠纷问题,美国倾向于日方,一旦钓鱼岛遭受攻击,美方将不排除向日本提供帮助的可能性。美国在钓鱼岛问题立场上多次发生变化,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伊拉克战争以来,美国多次调整全球军事部署,持续加强对西太平洋地区的军事部署。由于美国在东亚部署导弹防御系统方面与日本具有较密切的合作,因此,日本便以此为依据强行将美国拉入中日钓鱼岛争端中,以获得更多的筹码,美国为保障东亚部署导弹防御系统方面工作顺利开展,只得在钓鱼岛问题上倾向于日本。
另一方面,近年来,中国经济、军事实力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为遏制中国,美国在亚太战略思想中围绕中国的地理位置制定出一条“安全弧”。由此可知,中日钓鱼岛主权争端中美国较倾向于日本。
如上所述,《美日安全保障联合宣言》和《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仅承诺美国保卫日本领土,而美国迄今仅承认日本对钓鱼岛的治权而非主权。在这种情况下,就钓鱼岛问题所能得出的逻辑与合法的结论只能是美国不参加日本对钓鱼岛的军事行动。在法律层面上,目前状态下任何美国官员对美国在钓鱼岛问题的过度释法都是违反《美日新安保条约》本身的,因而也是违宪的,克林顿国务卿概莫能外。美国行政部门不惜违宪也要拉拢日本,通过扩大对《美日新安保条约》的适用性的解释,以巩固并扩大美日同盟以弥补美国以及日本各自相对实力的不足。不仅如此,美国还在拉拢环中国周边的其他盟国以及伙伴牵制中国。作为平衡中国发展的均势措施,美国在钓鱼岛以及更加广泛的事务中牵制中国的缘由,明眼人不难看懂。但这些伎俩并不能根本妨碍中国的崛起,而只能被看作美国精英在遏制中国发展问题上的黔驴技穷。美国作为引起中日钓鱼岛争议的重要一方,理应协助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但它却发出更多军事威胁造成亚太地区的紧张态势,这也必将损害美国力图维系其主导亚太所应有的公义基础。
四、结论
环视世界发展,中日钓鱼岛争端的整个过程中均有美国的“背影”,即美国是推动中日钓鱼岛争端的重要外部力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冷战国际背景下,美国抛开中国私自与日本签署一系列条约,诸多条约为日后中日钓鱼岛争端埋下危机。由此表明:美国是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始作俑者。继20世纪70年代,美国又将钓鱼岛划入冲绳范围之内,并将其“施政权”擅自交予日本,这种违法行为成为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导火线。第二,冷战结束后,中日钓鱼岛争端中“美国因素”日益显著,在钓鱼岛主权立场上,美国时刻发生着变化。早期,美国就中日钓鱼岛争端问题处于“模糊中立”的立场,自小布什执政以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使得美国打破“模糊中立”的立场转为积极地“小心介入”,较倾向于日本政府。近年来,美国核心高官就钓鱼岛问题多次发表声明,以此进一步验证了钓鱼岛问题中美国立场的变化多端。第三,钓鱼岛主权争端问题本应是中国与日本两国之间的事情,“美国因素”的介入成为影响中日钓鱼岛争端的重要外部力量,使其争端日益激烈,而且还助长了日本的嚣张气焰。美国之所以在钓鱼岛主权争端中倾向于日本,究其原因在于受美国在东亚部署导弹防御系统方面与日本密切合作的影响。同时,迫于中国的压力,美国也不敢过分的介入,只得“小心翼翼”的介入。日本民主党政权坚持司法解决的强硬立场的另一目的,则是与美国等相关国家在抵制中国海洋权益主张上相互呼应,同时显示日美同盟在维护地域安全上的重要性和日本在其中的积极作用,为追逐国家权益的行动粉饰上维护国际社会和平与安全的美名。钓鱼岛的所有权始终属于中国,我们应积极捍卫中国主权完整,采用理性的手段,抵制破坏中国领土主权完整的一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