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法建办转发_市委十二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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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渝委法建办„2010‟7号
市委法建办转发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六五”普法 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委法建办,市级各有关部门:
现将《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的通知》(普法办[2010]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选取一个或几个重点选题进行认真思考,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和认真分析,撰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文章,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实践和理论基础。征文作品请于2010年5月15日前报送市委法建办。
联 系 人:周修友 丁晓祥
联系电话:67086061 67086057
电子邮箱:info@xbpf.gov.cn
中共重庆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0年2月20日
主题词:普法征文通知市委法建办2010年2月20日印发—2—
全 国 普 及 法 律 常 识 办 公 室
普法办„2010‟2号
关于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
究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公室:
2010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也是研究制定新的五年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研究制定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新的五年规划,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发展,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先进经验,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规律,形成一批优秀研究成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实践和理论基础,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全国普法办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现将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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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文主题和参考选题
(一)征文主题
“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参考选题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新的历史时期法制宣传教育面临的形势与任务;
3.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作用;
4.“一五”到“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及“六五”普法规划的创新;
5.“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研究;
6.“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研究;
7.“六五”普法的对象研究;
8.“六五”普法的载体与方法研究;
9.“六五”普法期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与研究;
10.“六五”普法期间依法治理的目标要求研究;
11.“六五”普法期间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
12.推进依法治理与“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
13.“六五”普法期间大众传媒职责作用研究;
14.“六五”普法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评估机制研究;
15.“六五”普法的保障措施;
16.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作用的充分发挥,等等。—4—
作者可根据工作实际和自己的理论思考,自主选择确定论文题目,撰写文章。
二、征文要求
1、征文应紧扣主题,观点明确,思路清晰,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
2、征文应提出鲜明的论点,并详细阐述确定论点的理论与实践依据,做到有情况,有分析,论据充分。
3、征文内容不要求覆盖“六五”普法规划的各个方面,只对其中的一个问题作深入思考和理论阐释,谈深、谈透,切实做到言之有物,切忌空话、套话。
4、征文应语言精炼,字数不超过5000字。
三、组织领导
1、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调研,组织撰写出高质量理论文章。
2、要积极做好征文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可先行组织评选活动,筛选优秀论文上报全国普法办。征文(一式两份)由各地、各部门统一组织送交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研究和综合指导处。
3、对报送的征文,将择优在法制日报和《普法依法治理通讯》刊登,并适时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奖。
4、本次征文活动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5月底截止。联系人:法制宣传司研究和综合指导处 杨蔚莉
联系电话:(010)65205855(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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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fxzonghechu@163.com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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