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地税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培训资料_合肥地税局网上申报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合肥市地税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培训资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合肥地税局网上申报”。

附件2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培训资料

一、培训资料说明

1、培训对象

本培训资料专为培训纳税人而制作,税务机关培训资料以操作手册为准。

2、培训内容

本资料主要培训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上线初期(即数据采集、备案以及首次申报阶段)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备案登记、纳税申报操作。

本培训资料不包括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房产土地信息变更、纳税人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减免)业务。(对于办理房产土地信息变更业务,目前纳税人可以上门通过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办理,电子税务局端有关业务正在开发之中,但其流程与备案登记业务类似,内容较简单,开发完成之后会通过下发电子培训资料方式让纳税人学习;对于纳税人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减免)业务,目前一般通过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办理。)

此外,对于通过数据采集模板采集数据的纳税人,应通过学习数据采集表及其填表说明来了解有关数据采集知识(另附资料说明)。

3、培训时间安排

为方便纳税人,明细申报系统的培训一般应与大集中软件的其他培训统一展开。

4、培训演示

项目组于9月2日在练习培训系统发布了明细申报系统(包括核心征管和电子税务局端,下同电子税务局端),各地在培训纳税人时可以登陆练习培训系统进行演示。

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业务流程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需要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数据采集模板)将其每宗房产、土地的详细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附送资料,在主管税务机关有关工作人员比对纳税人的网络备案资料和附送资料确认备案后,纳税人按规定的纳税期限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明细申报,其主要流程包括纳税人申请备案(通过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报送有关资料、税务机关确认备案、纳税人申报纳税,本培训资料对流程中纳税人申请备案(通过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明细申报纳税予以重点说明,对纳税人报送有关资料、税务机关确认备案只作简单说明。

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明细申报业务

1、登陆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进入电子税务局登陆界面,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用户编码、用户密码、校验码,登陆电子税务局(如图1)。

图12、进入登记菜单,选择登记类型。

图2 依图2所示,根据需要登记的房产情况,选择自有房产登记或租用房产登记。

3、登记自有房产

选择自有房产登记,点击,进入下一级菜单,可以查询自有房产登记信息,其中税务机关已备案房产指已经申请备案并且主管税务机关已经确认备案的房产信息,申报纳税时系统会自动带出税务机关已备案房产信息;已提交尚未备案房产信息指已经申请备案但主管税务机关尚未确认备案的房产信息,申报纳税时系统不会带出已提交尚未备案房产信息;尚未提交备案房产信息指纳税人已经通过电子税务局录入有关信息,但未提请备案,申报纳税时系统不会自动带出。纳税人首次登陆时,应先点击“新增”按钮,进入数据录入菜单(如图3)。

图3 图4为自有房产信息采集表,采集表中带“*”的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房产唯一识别码由系统自动给出,纳税人无需填写。

图4 房产状态,按下拉菜单选择,首次采集时,一般选择正在使用;

房产证号,依据该宗房产取得的房屋产权证号填写,未办理房产证的,可以不填;

是否地下建筑的勾选项,纳税人不勾选,由系统根据纳税人填入的“建筑面积”和“其中:地下建筑面积”比较后自行判断是否勾选;

“房产原值(含地价)”=“房产原值(不含地价)”+“纳入房产计税的地价”,对于购入的商品房,可直接按有关票据的合计金额直接填入“房产原值(含地价)”;

房产状态为正在使用的,计税终止日期不填写; 对于房产证上登记了多个(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人名字的,两个纳税人都应进行备案登记,相关纳税人应在备案前协商好,由其中一个纳税人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填写房产证号,其他相关纳税人不填房产证号(但需在备注中说明:本房产系与XXX共有的房产,房产证号为XXX),同时各有关纳税人需按各自所占份额或协商的比例确认“房产原值(含地价)”

附送资料栏目,图中显示为系统测试市添加的资料,最终以根据各市提供资料所修改的内容为准。

数据填充结束,应点击保存键。

数据保存后,会出现一个新的对话窗口,提示可继续录入下一条数据,也可返回察看,纳税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

保存后,点击返回察看,再点击返回,可以回到图3,之前录入并已经保存数据的房产的备案状态显示为未提交,此时纳税人可以点击新增继续录入,也可以勾选之前录入的房产,进行修改、删除、提交备案操作(图5)。

图5 点击提交备案的,会出现提示框“所选数据已成功提交备案,请予15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图6),这里的相关材料即为图4中的附送资料。

图6 至此纳税人房产备案申请提交结束。之后,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交备案房产的资料进行比对审核,如审核通过,确认备案,图5“备案状态栏”会显示为已备案;如审核未通过,图5“备案状态栏”会显示为备案未通过,纳税人可勾选备案未通过的房产,点击修改,进入修改页面,此页面与图4类似,但会多一行,显示备案未通过的原因。

4、登记自有土地

自由土地的登记与自有房产登记操作流程基本一致,在具体内容上稍有不同,如图7(自有土地信息采集表)所示。

图7 图中:

房地产证号,在此指土地使用权证号(老的房产证、土地证合二为一称为:房地产权证号);

纳税人同一个土地证地土地,涉及多个土地等级的,应分几张表分别录入;

土地状态,一般按照“正在使用”选择;

附送资料,与自有房产登记一样,最终以根据各市提供资料所修改的内容为准。

5、登记租用房产

租用房产的登记与自有房产登记操作流程基本一致,在具体内容上稍有不同,如图8(租用房产信息采集表)所示。

图8 图中:

租用状态,按照“正在租用”选择;

附送资料,与自有房产登记一样,最终以根据各市提供资料所修改的内容为准。

6、登记租用土地

租用土地的登记与自有房产登记操作流程基本一致,在具体内容上稍有不同,如图9(租用土地信息采集表)所示。

图9 图中: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租用国有土地的,其纳税人应选择出租方;在城镇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其纳税人应选择为租用方。

租用状态,按照“正在租用”选择。

附送资料,与自有房产登记一样,最终以根据各市提供资料所修改的内容为准。

7、房产税申报

在图2菜单中选择房产税申报,点击后,进入房产税申报界面,如图10所示。

图10 图中:

应申报数据,可以选择“按上次申报信息带出当前应申报数据”,也可以选择“按登记信息带出当前应申报数据”。这样设置,对出租房产情况不变的纳税人,选择“按上次申报信息带出当前应申报数据”进行申报,提供了方便(如图11所示)。

房产税申报信息,由系统依据税务机关已经确认备案的房产自动带出,点击全选可对所有应税房产进行申报。纳税人对每宗房产,只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其出租面积、出租金额即可,系统根据预设的公式直接计算该宗房产应纳税额,如图12所示。

申报汇总信息,由系统自行计算。

房产税申报信息填列结束,应点击“正式申报”,进入确认缴款界面(如图13所示)。房产税明细申报的缴款与其它税种基本一致,此处不再赘述。

图11

图12

图138、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流程与申报设置与房产税基本一致,唯一的区别是,纳税人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不用像申报房产税填写出租面积、出租金额,只需全选确认即可,如图14所示。

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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