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_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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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伊北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
标准化实施方案
一、总 则
(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是煤矿企业的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是构建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基础,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和改善煤矿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长远目标
力争达到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矿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 80 分以上,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8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 70 分。通过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杜绝死亡事故,减少轻伤及零星事故。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年度目标
1、采掘关系正常,“三量”符合国家规定。
2、完成煤炭产量、质量及矿井开拓进尺计划。
3、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矿井标准。
4、通过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争杜绝死亡事故,减少零星及轻伤以上事故。
二、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
(四)本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制定。
(五)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建设,依照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11个部分的内容进行考核定级,各部分满分为100分。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矿井的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各部分考核得分乘以权重方式,计入矿井总分。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分值100分,权重:0.10;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分值100分,权重:0.10;
3、通风:标准分值100分10分,权重0.16;
4、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标准分值100分,权重0.11;
5、采煤:标准分值100分,权重0.09;
6、掘进:标准分值100分,权重0.09;
7、机电:标准分值100分,权重0.09;
8、运输:7分,标准分值100分,权重0.08;
9、职业卫生:标准分值100分,权重0.06;
10、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标准分值100分,权重0.06;
11、调度和地面设施:标准分值100分,权重0.06.(七)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次,所应达到的标准为:
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90分以上(含,以下同),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90 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 分,正常 工作时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1000人、生产能力在30 万吨/年以下的矿井单班入井人数不超过 100 人。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80 分以上,井工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
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 70 分以上,井工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部分的单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其他部分的考核评分均不低于60 分。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
(八)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陈
副组长:江伊华 宋明兴 余吉祥 董叶宁 郑建军 成 员:向阳 彭宏伟 陈超 肖军 伦忠 刘亚军 杜军 卓振贤 范凯 李怀设
(九)领导小组具体职责:
1、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并予以指导。
2、督察各专业小组工作开展情况。
3、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评审(每季1次)等工作。
(十)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立11个专业管理小组,负责各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编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解决日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并参与组织考核。各小组组长为本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责任人。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 组长:向阳
成员:安通部及安通队全体人员
2、通风专业
组长:赵奎夏 副组长:吉布森 成员:安通队全体人员
3、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 组长:伦忠
成员:生产技术部全体人员及采掘队长
4、采煤专业
组长:彭宏伟
成员:生产技术部全体人员及采掘队长
5、掘进专业 组长:刘亚军
成员:生产技术部全体人员及采掘队长
6、机电运输专业 组长:肖军
成员:机运部及机运队全体人员
7、职业卫生专业
组长:江伊华
成员:综合管理部全体人员
8、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专业
组长:郝伟
成员:安通部及安通队全体人员
9、调度和地面设施专业
组长:陈超
成员:调度室全体人员及采掘队长
(十一)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小组职责:
1、组长是本小组的召集人,按规定组织本小组成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进行现场和内业资料检查。
2、各专业小组检查完毕后当场打分,及时写出存在的问题,参加验收入员签字后,当天提报安通部。
3、负责整改情况的检查、督促、验收等工作。
4、负责本专业管辖范围内的动态检查、指导工作。
5、及时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活动,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十二)各区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副队长(技术员)、质量验收员、班长为成员的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小组。其职责如下:
1、组长是本区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责任人和自查召集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认真学习标准,在工作中贯彻标准。分解质量标准化建设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根据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务必做到达标一项巩固一项,以点带面,全面提高。
2、负责本区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日常检查,并于每月10日、20日、30日进行现场自查,每月30日下午进行内业资料自查。并将当天的检查整改情况报安通部。
3、积极配合各专业小组的检查工作,并安排专人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做详细记录。
4、接到安通部签发的整改通知单后,抓好整改内容的落实工作。整改完毕后,区队标准化建设小组进行自查,合格后及时向对口专业组提出复验申请,由各对口专业小组(一般2—3人)进行现场验收,在整改通知单上签署意见,并交回安通部。
5、及时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活动,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四、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考核办法
(十三)矿每月定期组织标准化检查。每月检查3次的区队月度综评按3:3:4的比例计分,即上、中旬检查得分各占30%,下旬检查得分占40%。
(十四)各专业组检查考核时,采取动态检查,对每次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及时复查,每次检查的记录存档,作为年终评级考核的依据。
(十五)各区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小组每月组织3次自查,把自查结果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对口专业组(对自查情况有1次不报的,减5分,作为内部考核)。
(十六)检查时间:每月10日、20日、30日进行采掘、机电、运输、通风等专业现场检查(遇有特殊情况时间顺延),每月29日下午由安通部牵头、其他部室负责人参加检查规程、措施等内业资料。
(十七)具体分工
1、各分管专业组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负责资料汇总、归档等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活动,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提出标准化管理的下一步工作要求;负责上级对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检查验收的组织配合工作。
2、安通部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检查活动,接待上级对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检查验收。标准化验收时,要明确专人做好各小组记录。负责对井上下的隐患排查和所有的安全设施检查,同时收集各专业小组检查验收的原始资料并进行整理,把检查验收存在的问题分类整理,当天按区队下达整改通知单。做到“四落实”(落实整改项目、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并负责整改情况的检查、督促、验收落实(每旬具体的验收时间调度会上通知),月底将各区队整改通知单完成情况报领导小组组长。
3、生产技术部验收职责,主要对采掘现场是否严格按技术标准要求施工;“一通三防”设施是否齐全并完好使用;生产技术监测仪表和仪器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是否灵敏可靠。凡采掘现场达不到技术设计要求、“一通三防”设施不齐全、不完备、生产技术仪器和仪表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生产技术部都要提出隐患整改意见,跟踪督促并安排解决,否则,追究生产技术部责任。
4、机运部验收职责:主要对井上、下机电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加强对大型机电设备及供电的管理,确保通风、排水、压风、提升、综采设备、皮带运输、变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检查。发现隐患,安排有关区队限期整改,涉及技术性较强的项目,由机运部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对查出的设备隐患,跟踪解决处理,否则,追究机运部责任。
5、调度室对井下文明生产、安全环境创造,以及各采掘地点范围内的卫生标准、物料码放等重点检查验收,并对各区队的分管范围明确分工,达到现场文明生产的目的。
五、惩罚制度
(十八)验收规定
1、各专业小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活动,确有其他原因不能参加者,需事先请假。
2、矿值班人员在不影响井下带班、值班的情况下参加验收工作(以井下带班、值班为主),小组人员严格按标准进行验收,确保覆盖面达到100%。
3、检查验收时严禁不按规定、不负责任、打“人情分”,严禁弄虚作假、走马观花等现象。
4、在检查验收时必须填写所存在的问题,所有参加验收入员必须在验收表上签名。
5、安通部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相关单位(区队)及时按标准整改,专业小组及时验收。
6、违反以上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元/次;对于故意不遵守纪律、不参加验收工作者,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