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 申报表》(_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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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 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填表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请参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应内容填写,“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纳税人增值税主管税务机关全称,“联系人”:填写可联系到纳税人的联系人。
重要提示:“税款所属时间”、“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所属行业”、“联系电话”的填写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试点后企业税负变化额计算情况各列说明
(一)第①列“应税服务销售额(不含税)”:请参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表说明第9列“应税服务销售额(不含税)”,分应税服务项目填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重要提示:填写应税服务项目对应“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和“纳税检查 调整”金额之和,其中“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 1 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和“纳税检查调整”说明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表说明。
(二)第②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请参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第5栏对应口径填列,分应税服务项目填报。
重要提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据实填写本列;应税服务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
(三)第④列“应税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按照如下公式计算:
应税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一般计算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
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4列第2、4、5行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100%;
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行第14列。
(四)第⑤列“应税服务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纳税人当期税收通用缴款书及相关缴款凭证上注明已缴纳的税款-当期纳税检查补缴税款)×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分应税服务项目填报。
应税服务销项税额比例=(《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材料
(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4列第2、4、5行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100%。
重要提示:(1)应税服务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按照征税项目销项(应纳)税额比例进行分配,计算方法为:应税服务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应税服务增值税实际缴纳税额×(应税服务项目销项(应纳)税额÷应税服务全部销项(应纳)税额×100%)。
(2)第⑤列应税服务增值税实际缴纳税款合计数:无欠缴企业等于第④列数合计数。
(五)第⑥列“应税服务实际退税额”:填写应税服务项目对应本期经主管税务机关实际审批的出口退税额、即征即退税额和其他退税额。
(六)第⑧列“应税减除项目金额”:是指同应税收入对应的减除项目金额,应税减除项目金额=直接减除项目金额+还原减除项目金额,其中:直接减除项目金额(扣额)为第②列“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还原减除项目金额为试点企业可在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扣税)的项目经还原而成的按原营业税差额征税规定可在应税收入中减除的项目金额,还原公式为实际抵扣的进项税额×(1+1/增值税适用税(抵扣)率),分应税服务项目填报。
重要提示:直接减除项目金额(扣额)为试点企业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税基中可扣除的价款和其他费用。
(七)第⑨列“适用税率”:是指按原营业税规定应税服务项目对应营业税税率,分应税服务项目填报。
(八)第⑫列“上年同期缴纳的营业税额”:是指应税服务项目在上年同一税款所属期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分应税服务项目填报。此栏无同期数据的不填报。
(九)第⑬列“上年同期营业税应税收入”:是指应税服务项目和上年同期缴纳的营业税额对应的应税收入,分应税服务项目填报。此栏无同期数据的不填报。
三、设备更新及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各行说明
(一)“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是指按照相关会计制度核算期初用于应税服务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数据。
重要提示:在“本年累计”项下是指本(上)年初用于应税服务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二)“新购固定资产价值(元)”:是指新增的用于应税服务固定资产原值数据。
(三)“固定资产更新率”:是指本期用于应税服务新增固定资产总额(原值)/期初固定资产总额(原值)×100%。
(四)“计划当年内新购固定资产金额”:纳税人计划当年内新购用于应税服务固定资产金额(原值)。
四、企业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各行说明
企业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请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相关帐户资料等填写。
(一)“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总额”: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表第12栏填写,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二)“⑴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在《附列资料
(二)》“
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数据。
(三)“其中:专用于应税服务项目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专用于应税服务项目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数据,不包括专用于货物、加工修理修配购进的固定资产。
(四)“⑵当期用于应税服务的其他项目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购进用于应税服务的进项税,不包括专用于货物、加工修理修配的相关内容,应等于其中三项的合计。
(五)“其中:货物”:填写纳税人用于应税服务的其他项目申报抵扣的购买货物进项税额的数据。
(六)“其中: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填写纳税人用于应税服务的其他项目申报抵扣的购买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项税额的数据。
(七)“其中:应税服务”:填写纳税人用于应税服务的其他项目申报抵扣的购买应税服务进项税额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