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山分局文件_深圳工商局南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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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山分局文件
深工商南[2003]81号
印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南山分局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
预案》的通知
各科(室)、会、所: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加强对各单位防控工作的指导,结合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部署,经分局领导同意以及广泛征求意见,分局制定了《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南山分局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南山分局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型肺炎)的防范和控制工作,维持市场正常的经济秩序,及时、高效、有序地应对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波动或者可能显著波动等价格异动事件,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价格监测预警》,根据《深圳市南山区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工作原则
(一)快速反应原则。出现商品市场经营秩序混乱、价格异动事件时,必须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二)综合治理原则。积极沟通各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一个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渠道畅通原则。畅通举报渠道,拓宽信息来源,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强监管力度,及时而全面地掌握辖区内价格异动情况,加强防范应对能力。
(四)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做到合情、合理、合法,在进行监管工作和查处违法案件时,必须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得当。
(五)保密工作原则。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原则,各有关人员不得擅自将涉密内容向外公布,干扰工作秩序,引起社会混乱。
第三条 价格异动监测预警警情分级
根据市政府的“非典”疫情分级和南山区实行的三级“非典”疫情预警措施,结合价格异动事件波及的范围、涨落幅度和危害程度等,将价格异动警情从轻到重、从缓到急依次划分为三个级别:
(一)紧张状态级警情。当发生一级预警(即市一、二级疫情)时,其他地区已有“非典”疫情发生,我区疑似病例增加,价格异动的商品品种不多,波及的范围较小,波动幅度不大,市场秩序出现混乱迹象,人们的购买心理已发生明显变化,社会经济生活受到轻微影响,如果不加以控制则有可能继续恶化的情形。
(二)紧急状态级警情。当发生二级预警(即市三级疫情)时,“非典”疫情在我区传播,价格异动品种较多,波及的范围较广,波动的幅度较大,市场秩序开始混乱,人们产生恐慌心理,社会经济生活受到较大影响的情形。
(三)特急状态级警情。当发生三级预警(即市四级疫情)时,我区发生暴发或流行“非典”疫情,价格异动品种很多,波及的范围很广,波动的幅度很大,市场秩序已经混乱,人们心理非常恐慌,社会经济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形。
第二章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根据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为加强对非典型肺炎疫情控制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分局非典型肺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条 非典型肺炎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卫南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张振明、罗冬副局长、彭宪芳调研员、池锡雄助理调研员担任,成员包括分局各科(室)、所(会)的正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由林建群同志任主任,岑建廷同志任副主任。
第六条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传达上级领导部门有关的政策和决议,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以研究和部署,并形成统一意见加以贯彻落实。
(二)根据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具体情况不定期召开领导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分局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措施及有关价格异动应对的决策。
(三)指挥部署分局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内部防范,做好内部的预防以及外部的监管工作。
(四)掌握辖区的非典型肺炎情况,做好价格异动情况的监测、预防和分析,及时上报,并提出工作意见供上级部门决策参考。
(五)沟通协调各职能部门,组织联合清理行动,同时配合各兄弟职能部门的工作,加强对市场价格、销售情况的检查,形成合力,共同对抗价格异动等由非典型肺炎引起的事件。
(六)积极引导舆论导向,发布权威消息,及时对外公布物价,增加信息透明度,安定民心。
(七)出台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法制宣传,让守法经营观念深入人心。
第三章 各级状态工作预案
第七条 紧张状态级警情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紧张状态级警情发生后,必须立即启动价格异动一天一报制度和紧张状态级警情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设立分局总值班室,各科(室)、所(会)每天必须在下午4点前上报相关情况,总值班室汇总后向市局和区政府总值班室汇报;遇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分局总值班室,由总值班室报告局领导并向市局和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物价检查所和各工商所根据各自的不同分工,安排足够力量,接听价格预警专线电话,实时监测市场价格情况。每天上午11:00时前,各工商所将当天商品(服务)价格异动情况、原因、趋势及对策建议等情况报物价检查所,由物价检查所汇总后,于每天下午3:30时前报分局总值班室,并按逐级上报的原则,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必须随时上报。
(二)物价检查所和各工商所应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对辖区内重要的商场和集贸市场派出专人进行实时监控,并做好宣传告诫工作,防止事态的恶化。第八条 紧急状态级警情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紧急状态级警情发生后,必须立即启动价格异动半天一报制度和紧急状态级警情值班制度。除继续按紧张状态级实行报告制度外,在8小时工作时间以外,物价检查所和各工商所也要安排专人值班,实时监测市场价格情况,接听价格预警专线电话。每天上午10:00时前和下午3:00时前,各工商所将当天商品(服务)价格异动情况、原因、趋势及对策建议等报物价检查所,由物价检查所汇总后,分别于每天上午10:30时前和下午3:30时前,报分局总值班室,并按逐级上报的原则,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上报。如遇紧急情况必须随时上报。
(二)物价检查所应组织专门的力量,根据全区范围内的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工作;各工商所也应组织力量对本辖区重点区域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制止各种哄抬物价行为的发生。
第九条 特急状态级警情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特急状态级警情发生后,即启动价格异动两小时一报制度和特急状态级警情值班制度。除继续按紧急状态级实行报告制度外,分局总值班室、物价检查所和各工商所应安排足够的值班人员,24小时实行值班,对市场价格进行实时监测,24小时接听26812358价格预警专线电话和值班电话。每隔两小时,各工商所将商品(服务)价格异动情况、原因、趋势及对策建议等报物价检查所,由物价检查所汇总后,按逐级上报的原则报分局总值班室,并向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如遇紧急情况必须随时上报。
(二)以分局为单位,统一组织力量由分局领导统筹安排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工商所开展全面性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经营行为,平息各种价格异动**,保障市场价格秩序的平稳。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预案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南山分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分局办公大楼的预案措施仍按《印发分局办公大楼防“非典”紧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深工商南[2003]4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留验室改设于分局机关办公楼701室。
第十二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主题词:非典 预案 通知
抄送:市局领导,市局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办公室。
南山工商分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