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问题的由来及相关解决方法_钓鱼岛问题的由来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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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问题的由来及相关解决方法 钓鱼岛问题由来

钓鱼诸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全称“钓鱼台群岛”,处在大陆架上,附属于台湾岛,以海沟与琉球群岛相隔,群岛由七座小岛组成,总面积约7平方公里。在19世纪末爆发中日甲午战争前,日本没有对中国拥有对钓鱼岛列岛的主权提出过异议。日本在二战中战败后,把台湾归还给了中国,却把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私自交给了美国托管。1971年,美日两国在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一交易遭到中国政府强烈抗议。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由此发动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进入90年代以来,钓鱼岛主权之争还在继续。

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和台湾一样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早在明朝初期,钓鱼诸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诸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并非“无主地”。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鉴于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有不同主张,我国政府从发展中日关系出发,在坚持我一贯立场的前提下,与日方达成了此问题留待以后解决,不采取单方面行动,避免这一问题干扰两国关系大局的谅解。

钓鱼岛主权之争

中国: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钓鱼诸岛位于台湾基隆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台湾的附属岛屿,主要由

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和台湾一样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外交部多次表示,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

钓鱼岛主权之争:

甲午战争后,日本通过《马关条约》攫取台湾及附属各岛屿:在19世纪末爆发中日甲午战争前,日本没有对中国拥有对钓鱼岛列岛的主权提出过异议。1884年日本那霸居民古贺首次登上钓鱼岛。他随后提出开拓钓鱼岛的请愿还被冲绳县知事拒绝。1885年后,冲绳县知事多次上书日本政府,要求将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归其管辖,日本官方都顾及中国清朝政府对这些岛屿的主权主张而没作答复。但是后来日本在中日甲午战争后,通过强迫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而攫取了台湾及附属各岛屿。

1945年,日本战败,钓鱼岛由美军代管:1945年,日本战败,台湾岛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日本政府将附属于台湾岛的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交由美军占领。由于琉球群岛(冲绳)被美国托管,钓鱼岛也成了美军“靶场”,由美军代管。

60年代末,日本给钓鱼岛列岛8个岛屿规定了日本名字:联合国一委员会宣布该岛附近可能蕴藏著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后,日方立即单方面采取行动,先是由多家石油公司前往勘探,接著又将巡防船开去,擅自将岛上原有的标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标记毁掉,换上了标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冲绳县的界碑,给钓鱼岛列岛8个岛屿规定了日本名字。

70年代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保钓运动”:1971年,美日两国在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一交易遭到中国政府强烈抗议。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由此发动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

进入90年代以来:随著世界局势和国家间力量对比发生变化,日本再次将手伸向钓鱼岛。1990年10月,日本的一些右翼分子经政府允许,在钓鱼岛列岛的一个岛屿上修建了灯塔。日方还出动12艘船只和两架直升机阻扰台湾渔船接近钓鱼岛列岛。1996年7月14日,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列岛的北小岛设置了一座灯塔,企图使灯塔列于海图以便让国际社会承认钓鱼岛是日本领土。8月18日,日本右翼分子又在钓鱼岛上竖起绘有“太阳旗”和纪念死者字样的木牌。钓鱼岛的战略价值

海域蕴藏丰富石油资源

钓鱼岛周围海域海底石油储量巨大,可达30-70亿吨。有人曾经断定,钓鱼岛附近水域的石油资源使之“有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以钓鱼岛为基础,日本可以与中国分划东海大陆架,多约2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

钓鱼岛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在战略意义上,介于琉球群岛和我大陆及台湾省之间的钓鱼岛可为日本利用、作为日本再次侵略台湾的桥梁或前进基地;另一方面,列岛也可以成为中国保卫国家东海方向安全、遏制日本势力南下的前哨。

关乎我国东南沿海安全

钓鱼列岛处在台湾岛东北最远端,其前沿位置对我国东南沿海方向的安全有重要

影响。如果日本依托钓鱼岛对海峡进行监视,将不利于我国东南沿海的安全,也会对我跨出第一岛链的未来海上发展受到更大的制约。

有十分重要的军事价值

从军事地理学的角度来看,钓鱼列岛在中国大陆国土的海洋方向,形成一道大陆外缘天然的屏障。对于日本来说,日本是一个地形狭窄的岛国,防御纵深十分短浅。军事力量外扩,才可对其海上安全更加有利。

关于解决该问题的两大主流思想。

一种意见,主张动用武力。抱怨政府懦弱无能,无论是面对日本这样的强国,还是菲律宾、越南、马来西亚这些相对弱小国家的挑衅,中国似乎总是逆来顺受,以德报怨,明明自古就是中国的领土领海,自己却先没了底气,提出什么“共同开发”的原则,可就这样,这些相关国家也不给面子,表面上同意认真遵守相关协约,实际上却以各种手段抢占瓜分中国的岛礁和海域,中国政府的应对措施除了外交部一次又一次软弱无力的“抗议”或“严重抗议”,似乎没有什么更好的手段,每一次都不了了之没了下文。

地球人似乎都知道中国虽大,但乃谦谦君子之国,该抢中国的岛屿就抢,该抽中国海里的石油就抽,不抢白不抢。干完了坏事,表面上还可以一脸无辜,居然还表示希望继续与中国维持友好关系,就像菲律宾政府所做的,一边通过立法将中国的黄岩岛等岛屿堂而皇之的划为己有,一边还对外声称与中国是“盟友”关系。

由此,中国国内许多民众深感郁闷,就算是黔之驴,面对小老虎还有一蹄子呢,中国的反应却总是那么“温文尔雅”,许多国人迫切希望中国能够像俄罗斯那样,在面对侵略和挑衅时能够“雄起”,该出手时就出手;希望中国的军队依然保有1974年西沙海战那股不惜用生命和鲜血来收复被占岛礁和领海的血性。

另一种意见,发展乃是中国的第一要务,国家目前处于发展的最好机遇期。钓鱼岛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国家实力的问题,为了国家的长远利益,中国必须韬光养晦,努力发展国家政治、科技、经济和军事实力,当国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具有了与美国相抗衡的实力,再考虑解决这些被其他国家抢占的岛屿和领海问题,那时就像中国已故领导人毛泽东在《矛盾论》所说的,主要矛盾得到解决后,次要矛盾将迎刃而解;美国只要不敢干预,那些国家侵占的岛礁和领海问题的解决将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甚至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

两种主流思想的弊端。

若动用武力解决:历史上我国的发展进程曾多次被包括日本在内的西方列强所发动的战争所打断,所以现在更要珍惜这样的和平发展机遇;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考虑到日本和那些侵占我国南海岛屿的东南亚国家背后都有美国的影子,因此如果发生战争,不光周边环境恶化,还必须考虑到美国军事介入以及西方国家集体对中国实行封锁和制裁的可能。

更需慎重的是,万一中国在战争中失败,不光面临的是丢掉几个岛屿的问题,到时候国内一乱,疆独、藏独和台独一起兴风作浪,整个国家很有可能会陷入内战和分裂。因此,小不忍则乱大谋,切不可以轻易言战,以免落入美日这些希望用战争来遏制中国发展的西方国家的圈套。

若主张发展经济,韬光养晦。我本人也是基本上支持这种主张的,但问题是,中国目前陷入了两难的境地,首先是时不我待,时间对中国并不绝对有利。中国在发展,其他相关周边国家也没有闲着,一方面,这些国家也在加强武备,另一方面,相关国家正在形成一个联盟来共同对付中国,尤其是他们正在与美国勾结,企图拉美国下水,依仗美国人的支持咄咄逼人,得寸进尺,目前这些国家不光在继续蚕食中国的岛礁和领海,像越南等还在疯狂开采本来属于中国的石油;等下去,不光我国宝贵的海上石油资源会大量流失,根据国际法,如果在二十年内我们不能收复被占岛屿和海域,中国有可能会永远丢失这些领土领海。

四、解决钓鱼岛问题及其他领海问题的必须性。

俗话说,皮之不存,毛将附焉,这些国土和海域都是不可再生的资源,经济发展可以推迟,但如果丢失了这些安身立命的海洋国土和资源,我们将愧对祖宗和后人,成为历史罪人。钓鱼岛和南海的问题还不仅仅是土地和石油资源的问题,这些地方同时也是中国从海上通往世界的交通要道,是中国的经济动脉,这些地方的最终丢失将导致中国被人卡住咽喉,被封锁在第一岛链之内,在战略上将永远受制于人。更严重的后果是,如果政府和军队不能捍卫中国在东海钓鱼岛和南沙群岛的利益,坐视岛礁和领海的丢失而无所作为,不光会使海内外华人倍感屈辱,最终也会使他们失去对国家的信赖和支持。

解决钓鱼岛问题个人的想法。

我认为在解决钓鱼岛问题上,中国应该效仿日本。日本在争夺钓鱼岛问题上可谓是城府极深,用尽心计。日本政府和国内民间力量配合默契的程度可谓成熟之至,似乎达到一种可用事先预谋来形容。中国自然也可以用这种手段反制对手,这应该叫以牙还牙。但如果只是嘴上说说,自然容易的多,若具体到实际操作方面,必须得从长计议,步步为营。

首先,解决钓鱼岛问题是全体中华民族的责任,换言之,在解决该问题上,大陆方面应该谋求与台湾的合作。要知道台湾民众在钓鱼岛问题上也是和大陆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更为重要的是台湾在地里位置上更接近钓鱼岛,也就是说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台湾比大陆有更多的机动性和快捷性。并且台湾领导人也多次强调,钓鱼岛问题是台湾与日本,大陆与日本之间的问题,不存在台湾与大陆的问题。最近海峡两岸关系极速发展,一路祥和。大陆方面应该与台湾之间逐步搁置争议,放下内部矛盾,一至对外。并适时地提出与台湾军方建立军事互信机制,以达到在台湾设立用于防务钓鱼岛的联合军港的最终目标。

第二,若有了用于武力保卫和威慑的军港,我们在钓鱼岛问题上就有了更多的底气。既然日本执法船都可以经常性地在争议海域巡查,大陆和台湾阿军舰和渔政船也应该有理由时时在钓鱼岛附近游曳和执法。这时候,两岸应该鼓励双方渔民更多地去钓鱼岛附近捕鱼,当然了,只是单纯的鼓励估计是不能达到理想效果的,政府必须出台相关优惠或补贴政策,更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其在钓鱼岛附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接着,若中国渔民和渔船在钓鱼岛附近活动越来越频繁,中国民间力量或组织就应该以为渔船和渔民服务为目的,在钓鱼岛上或其他临近小岛设立永久性救助站,补充渔船用的燃料和渔民生存所需的食物、淡水等,或设立海上应急指挥中心也行。关键是,向外表明这是本着提供人道救援为主的民间团体所为,非政府所为。

再接着,政府就以民间力量薄弱无法维持救助站继续生存为由,介入帮助管理。当然,最后的理想状态是政府在岛上的行为更加名正言顺。这样,就基本达到了钓鱼岛管理的常态化。

总而言之,我不敢说这种方法一定可以达到目的。但至少可以在某些方面遏制目前这种中国在钓鱼岛管理上越来越边缘化的趋势。同样也会让日本在钓鱼岛管理上越来越犯困,越来越痛疼,打碎日本想将对钓鱼岛管理拖到联合国规定时限,以使钓鱼岛真正归其所有的美梦,为中国实施武力干预或其他解决方案赢得时间和提供相关依据。

最后,我想说,作为中华儿女,我相信我的民族,我的国家一定也必定会赢得最终的胜利,因为我们这条巨龙俨然已经崛起!

注:

钓鱼岛大事记

1895年6月2日 中日签订《马关条约》,清政府割让“台湾全岛及(包括钓鱼列屿在内的)所有附属各岛屿”并“澎湖列岛”给日本。

1945年 日本战败,宣布无条件投降。按照《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被日本占领的台湾、澎湖列岛及所有附属岛屿回归中国。[详细]

1969年5月 日本将岛上原有的表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标记毁掉,换上了标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冲绳县的界碑,并给钓鱼岛列岛的8个岛屿规定了日本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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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4月10日-12日 全美留学生及华人在华盛顿举行保卫中国领土钓鱼岛示威大游行,约有2500人参加,是在美华人最大的一次示威游行。[详细]

1972年6月17日 美国和日本正式移交琉球的行政主权,由日本政府接收。钓鱼岛列屿正式随琉球交给日本。[详细]

1978年 中日谈判签署《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邓小平副总理访日,表示钓鱼岛问题可以留待子孙后代解决。[详细]

1996年9月26日 “全球保钓华人联盟”首领陈毓祥带领香港抗议者乘坐“保钓号”到达钓鱼岛,陈毓祥率领5位突击队员跃身入海游向钓鱼岛,陈溺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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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0月15日 日本外相重新声称日本对钓鱼岛享有主权,并否认曾和中国达成任何搁置钓鱼岛主权问题的协定。[详细]

2003年6月23日 15名中国内地和香港人士组成的“保钓团”,乘渔船抵达钓鱼岛西部海域宣示主权,抗议日本政府“租用”钓鱼岛、实施国家管辖的非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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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5日 东京的右翼团体“日本青年社”的9个成员25日上午再次登上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对该右翼团体1978年在岛上建造的灯塔进行维修,并于25日下午离开钓鱼岛。[详细]

2004年03月24日 3月24日上午6时26分,冯锦华、张立昆等7名中国大陆民间保钓人士登上钓鱼岛。他们是在23日凌晨1时乘坐一艘100吨的渔船从浙江乐清市黄华港迎着6级风浪出海的,共有16名志愿者参加了这次保钓行动。[详细]

2007年12月15日 我国东海海域 “浙奉渔11017”渔船与利比里亚籍货船“台塑10”相撞后沉没 19人仍然下落不明

2008年6月10日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海上保安厅一艘巡逻艇10日凌晨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与一艘台湾渔船相撞,导致该渔船沉没,渔船上乘员全部获救。[详细]

2008年6月10日3时25分左右 钓鱼台群岛外海 台湾渔船与日巡逻船相撞沉

没 16名船员全获救。[详细]

2008年4月7日 韩国最南端岛屿马罗岛西南175公里海域 中国渔船与韩国货轮相撞翻船 2人获救,6人失踪。[详细]

2009年11月14日22时3分许 距韩国济州道西归浦市东南130公里的海上 韩国渔船与香港货船相撞 4人死亡3人失踪。[详细]

2009年2月14日晚 俄罗斯海参崴附近海域 一中国货船被俄海军击沉 10名中国船员中有3人获救,其余7人失踪。[详细]

2009年8月18日 马来西亚马六甲海峡 中国台湾台塑集团的“立善号”油轮与英国散装货轮相撞 9名遇难、16名获救。[详细]

2009年5月20日 广东虎门大桥下游航道东侧 一艘巴拿马货轮与广西货船相撞 11名船员获救,1人失踪。[详细]

2010年9月1日14时25分 韩国泰安西格列飞岛以西68海里、韩国专属经济水域外侧17海里处(泰安半岛)中国渔船被韩国HC海运公司一艘1250吨级货轮撞沉 渔船上船员全部落水失踪 船员情况不清楚。[详细]

2010年8月31日11时10分 浙江虾峙门航道下栏山附近水域 法国籍油轮“FLANDRE”轮在航经虾峙门航道下栏山附近水域与舟山籍干货船“桦驰8”轮发生碰撞 1人获救,6人下落不明。[详细]

2010年1月20日 福建东山兄弟屿南四海里处 福建一渔船与一巴拿马籍滚装船相撞 12人失踪。[详细]

2010.9.7事件概况:

地点:钓鱼岛海域黄尾屿西北偏北约12公里海域

·第一次碰撞:9月7日上午10点15分左右 一艘载有约15名船员的中国渔船被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冲撞。

·第二次碰撞:9月7日上午10点55分左右 又与追踪的另两艘日本巡逻船中的一艘发生碰撞。

·日本当地时间13点前:日本保安官进入中国渔船“检查”

·双方表态:日本表示“遗憾”;中方提出严正交涉

·9月7日夜间:日方决定逮捕中国渔船船长

·9月8日凌晨2时:日本海上保安厅逮捕中国渔船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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