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工程变更管理程序_14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14.工程变更管理程序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14工程变更管理程序”。
工程变更管理工作程序
一、编制依据
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和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工作程序。
二、目的控制变更工程按合同文件实施,变更费用按合同规定支付。
三、适用范围
本工作程序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变更的处理工作。
四、定义
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在原有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基础上的任何变化(不含清单数量自然增减)。主要内容包括:因设计、技术标准、工期、质量要求等方面原因引起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设计数据、清单项目、清单数量、质量标准、施工工艺、工序安排、工程费用等的变动、增减或取消。可分成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
五、工作程序
1、工程变更的提出
1.1建设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经由总监办下发至各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执行施工,监理按照所述内容执行监理、计量。
1.2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应填写《变更设计报告单》,并由总工和项目经理签字盖章后报送总监办签字盖章后上报指挥部设计部。(所有附件以公联公司变更报告单及通知的管理办法执行)
2、工程变更通知 2.1发布工程变更通知
总监办在接到业主有关工程变更的变更设计通知单或变更设计报告单后,将在3日内以工程变更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变更通知在明确变更内容的同时,还应明确该变更涉及的费用变化情况。
2.2工程变更的执行
承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通知”后应严格按照变更通知的要求组织施工;承包人在未接到“工程变更通知”情况下,不准擅自开始变更工程的施工,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所施工程的工程量不予确认。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程变更工程的施工进行严密的控制。
2.3工程变更的影响
当工程变更涉及到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的修改时,总监办应及时督促承包人实施调整。
2.4变更工程计量
变更工程计量按照计量管理工作程序规定办理。
3、变更费用申请 3.1变更费用申请的提交
在变更工程项目完成以后,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工程变更通知”的有关要求及时对变更工程费用进行测算,并在14日内向总监办公室提交工程变更费用申请(一式三份)。工程变更费用申请的内容应包括: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现场确认单、变更单价测算表、工程变
更通知等。
3.2变更费用申请的审批
总监办在接到承包人提交的变更费用申请后,应和业主代表共同对其进行审查,在5日内审查完毕,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分别签署审查意见,确认工程数量变更和工程变更单价,总监办及时对报审表进行签认并报业主批准。
3.2.1变更单价的确认以变更通知中的费用变更原则为准。3.2.2变更数量的确认以变更通知、变更图纸及现场确认单确定的数量为准。
4、工程变更令
当“工程变更通知”中所确定的工作(如项目的变动、工程的实施及费用的变更)均已完成后,总监办将于3日内发布工程变更令。工程变更令将通过工程变更清单进一步确认完成工程量以及费用变化情况。工程变更通知、变更令清单和变更费用申请报告都将作为变更令的附件。
经业主签认的“工程变更令”是进行变更工程计量支付的依据。
5、紧急变更指令
因工期或其它原因需要现场确认并须立即施工的变更或洽商,应由业主代表、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三方通过现场协商确定并由总监办签发《紧急变更指令》后,由承包人立即实施。对监理工程师已无法在现场施工中进行有效监督和计量的项目,变更费用应由业主加以确认。其它手续按正常管理程序办理。
6、工程数量变更
工程量清单中某一项目的实际计量工程量超过或低于原清单数量时,均视为工程数量变更。按“关于工程数量变更管理工作程序的规定”办理。
7、变更支付
依据工程变更令中的工程变更清单和数量变更清单,按照计量管理工作程序的规定办理计量,按照支付管理工作程序的规定办理支付。
8、变更时效
为及时办理变更支付,承包人应在每月23日前向总监办提交月变更工程一览表。总监办应于3日内核准后报业主审批,以保证变更费用支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9、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满足
9.1监理工程师在变更费用评估过程中,如需承包人澄清问题,承包人应及时予以协助。
9.2如因承包人不能及时上报各种报表的原因造成变更费用不能在当月办理,则将此项费用延至工程结算时办理,除非承包人有十分合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