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成本管理办法_生产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生产成本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产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黄石邦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成本核算,达到生产成本管理与控制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抓好生产过程成本管理与控制的同时,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全面提高生产成本的会计核算水平,是公司领导特别是公司财务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
第三条
公司财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对生产成本的列支范围、核算的程序方法等进行的强制性规范,以保证生产成本核算成果的质量。
第二章
生产成本核算基础工作
第四条
为了准确、真实地核算产品成本,公司各部门、各生产车间和仓库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基础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指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费用开支实行分口管理、层层落实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
各事业部及生产车间要加强对产品成本核算的基础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1.对生产耗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工具、备件以及主要低值易耗品等根据项目预算实行定额管理。
2.准确统计原材料耗用,并及时计入各项目成本。
3.根据生产部门统计的生产人员在不同项目上耗用的工时,使其成为工资、费用分配的依据,并把经过准确统计的项目生产所耗工时上报给财务部。(生产工人工时比例分配法)
4.设立专门的领料员,对每个项目的原材料进行准确记录。
5.区分原材料的定额和无定额,有定额的应按定额领、发料,无定额的应编制领用料计划,实行限额发料,不准以领代耗。
6.对月末结存的材料等物资实施盘点,如需继续使用的应办理结转手续,转入下月继续使用;不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及时退回供应仓库。
第七条
仓库管理
1.加强仓库登记管理,对领用的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及备品备件进行全面、准确登记。
2.严格物资的验收计量,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原材料、备件、产品等物资的入库、出库,都要经过严格的检验和计量。
3.强化物资的盘点管理,建立《物资盘点表》,实行定期盘点和不定期盘点相结合的方法。
第八条
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对生产中耗用的各种原材料、备件、工具,工时、设备利用情况,内、外部转移,成品交库、出库、发运和数量、质量检验,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建立原始记录。
2.各事业部进行图纸、软件设计、测试中涉及下达任务、设计图纸、软件的评审、软件测试、组装、验收等建立流转过程的原始记录。
3.采用统一的原始记录格式的填制方法。
4.严格签署、审查、传递、汇集、保管程序,保证数字完整、清晰、真实可靠。
第九条
财务部应对成本核算及管理工作按月进行严格考核,尤其对生产产品所耗工时、生产产品领用的原材料进行严格控制,如有超标或浪费现象应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章
生产成本核算要求
第十条
公司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凡不属于本期产品承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本期产品生产成本,要严格划清成本开支的界限。
第十一条
生产成本核算必须划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1.正确划分应计入成本与不应计入成本的界限。2.正确划分各月的费用界限。
3.正确划分产品成本和期间费用的界限。4.正确划分各事业部的费用界限。5.正确划分硬件和软件的费用界限。第十二条
下列支出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1.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购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2.对外投资的支出。3.被没收的财物。
4.各项罚款、赞助、捐赠支出。
5.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第十三条
下列收入不得冲减生产成本 1.规定应列入营业外收入的各项收入。2.固定资产变价收入。
3.外销材料、废次品等发生的收入。4.按规定应直接上交财政的各种罚款收入。5.按规定不应该冲减生产成本的其他收入。
第四章
生产成本核算方法
第十四条
公司产品按项目区分硬件、软件归集生产成本。第十五条
直接材料的归集与分配
1.各事业部制定图纸并编制《材料清单》,总调根据图纸及《材料清单》下达订单或《生产任务通知单》,仓库按《材料清单》发出原材料,生产车间按《材料清单》领用原材料。
2.生产车间统计人员依据直接材料的原始消耗记录,分并按项目汇总,编制《原材料耗用明细表》,月末财务人员将仓库转出的原料领用数量与车间统计数据核对,并分配计入各项目生产成本。
3.返修部件或设备,由仓库分项目进行记录,填写备查登记簿,属于未验收完成,从现场施工退回仓库的部件或设备,如有费用发生,计入相关项目项下;从已验收项目退回的返修部件或设备,如有费用发生,计入销售费用。
第十六条
直接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1.直接人工费的归集与分配
(1)事业部统计人员根据工作日志,统计部门人员在各项目上耗费的工时数据,编制《项目工时分配表》。(2)人事部门分别根据事业部门提交的考勤表以及《项目工时分配表》按公司规定编制《薪酬明细计算表》。
(3)财务部月末根据人事部门上报《薪酬明细计算表》,归集各事业部所负担的人工费用。
2.施工现场发生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与施工现场作业直接相关的辅助材料、工具、临时劳务费用等按项目归集,分别计入各项目生产成本。
3.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制造费用要按规定计算分配计入各项目生产成本。
(1)车间生产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根据当月项目所用工时比例,按应归集的项目,编制《薪酬明细计算表》进行归集。
(2)车间生产领用的各种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按各项目实际领用(原始记录的实际耗用量)归集后,分别计入各项目成本。
(3)生产车间发生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编制《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明细表》后按当期项目工时比例计算分配到各项目项下。
(4)事业部、生产人员到施工现场出差产生的差旅费(不包括项目验收后的售后服务)按当期项目工时比例计算分配到各项目项下。
第十七条
返修产品损失的归集与分配
因质量原因由质检部门判定由现场施工转回的,应由项目承担费用损失,发生的费用损失直接计入相应的项目的直接材料或直接人工中。
第五章
特殊问题的核算处理
第十八条
其他几个特殊问题核算的处理办法 1.原材料、半成品等发生的盈亏处理
必须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扣除责任者赔偿后的余额,按公司内部管理权责的划分,分别计入和冲减公司管理费用及生产成本。发生毁损的,应当先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最后将剩下的金额计入公司管理费和生产成本。
2.“废品损失”的处理
(1)凡是生产中的废品,将废品扣除可回收的价值后,在原成本项目中反映。(2)凡是销售后用户退回的废品,均应退回原生产车间,冲减该产品当月产量。其废品损失应计入该产品的生产成本。
第六章
生产成本分析与考核
第十九条
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定期分析按月由财务部牵头,其他各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进行。
第二十条
成本分析内容应包括:主要成本项目、主要经济指标、成本预 算执行、成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和措施进行分析。
第二十一条
建立内部成本考核体系,将各部门成本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内部 经营责任制考核,加大考核力度.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修改,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