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的论文_流动人口教育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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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很快进入了城镇化以及工业化的重要阶段,中国农村劳动力大规模外出打工,从2005年以来流动人口剧增,流动人口由最早独自(或携伴)外出打工,逐渐过渡到举家外出打工。城市中进城务人员及其子女的数量逐年递增,如何解决进城务工子女就学问题已成为我国教育急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难点问题之一,已引起社会的会广泛关注。由于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地位、身份特征和工作性质,使其子女在受教育权利的保障上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进城务工人员下一代的成长和发展,对整个中国未来的发展将会产生深层次、潜在的不良影响。应该高度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利问题,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享受到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有助于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真正普及和质量提高,从长远来看,还有助于国家的繁荣富强。
关键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公平;制度保障
一、不仅仅是经济问题
“打工子弟学校是一个过渡时期的产物,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有它的必然性,随着政策的调整、整个社会氛围的改变、城里人对这些孩子的接纳和教育体制的改变,这些学校会自然消失。”长期从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调查和研究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史柏年如是评说。
对于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这一变化,政府始料未及,造成大批务工人员子女无学可上。史柏年的调查发现,一个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到城里的一所非重点小学上学,每年要交纳2000元左右的借读费,6年小学就需要12000元的借读费,这个数目对于刚来到城里而且处于社会底层收入微薄的农民工家庭来说,是一笔庞大的开支。除了借读费,还有名目繁多的赞助费、服装费、春游费等各种费用。所以,城市公办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吸纳毕竟是少数。
缘于巨大的社会需求,一些进城务工人员自己办起了专门招收打工子弟的学校,并迅速发展。这种情况需要政府作出回应,教育部和公安部曾两次发文,要规范解决此类问题,并提出了两个为主的原则精神,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这对过去教育属地管理的体制形成了冲击。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地方政府应对较好,有些地方则徒劳地取缔、驱逐、解散,处理得很被动,打工子弟学校的生存发展异常艰难。后来,社会呼声日渐高涨,人的权利的观念深入人心,一些地方政府看到城市化、人的流动是大势所趋,于是态度也发生了转变,开始承认并规范这类学校。
长期以来,城市公立学校在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时收取高额的赞助费、借读费,成为他们进入公立学校享受优质教育的一道壁垒。现在,公立学校取消或降低这些费用,对务工人员子女来说是个好消息。然而,仅仅降低费用还远远不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不是一个简单的经济问题。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有人这样说过:你想了解中国的国情吗?请从走近一个农民工、走近一个农民工家庭开始吧!农民工一边连着乡村,一边连着城市;一边连着苦难,一边连着希望;一边连着昨天,一边连着明天······正是由于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如此沉重,以至于思索的心情一直难以轻松。
(一)学校教育机会不均,教育质量堪忧
国家一直提倡教育公平,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数量与“可能就读”学校的数量不成比
例,教育质量不容乐观,歧视性收费现象比较普遍,失学问题日趋严重。目前,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城市公立学校主要包括城市中基础薄弱的学校和城郊的乡镇学校。除此之外,便是打工子弟学校,这是存在于国家义务教育体制之外的一种办学形式。打工子弟学校的特点一般包括:私人办学,不少学校被完全置于追求利润的私人操控之下;许多学校不具备合法的办学手续;主要招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收费低廉且方式灵活;教师流动性大,缺乏责任感;教学质量普遍不高;校舍简陋,教学器材缺乏;缺乏有力的监督和指导,学校突发性事件频发。许多城市公立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独编班,这样人为地将城市与农村孩子分校或分班而治,无疑是将他们隔离了,这些对务工子女在情感上是一种严重的伤害。
(二)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不力与缺失
在城市文明的熏陶下,进城务工人员对提高生活质量、改变社会境遇,特别是对改变下一代的命运,普遍持有较高的期望,对孩子们进行全面的、正确的教育,也是每一位家长的愿望。但是,大多数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素质较低,从事的主要是简单体力劳动,工作环境没有保障,工作时间也不固定,经济收入在整个城市生活中居于偏下水平,居住条件及环境普遍较差,这些因素导致他们的家庭教育不力甚至缺失,在配合学校教育上基本处于受动性位置,教育引导能力不足。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进城务工人员流动频繁,导致其子女变换学校也很频繁。
由于经济、心理、语言、文化、地域等方面的差异,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实际上处于近乎隔绝的状态,人际交往具有相对的封闭性,这就大大影响了他们在文化层面与城市文明的融合。城市居民的自我优越感和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误解、偏见与歧视,势必引发进城务工人员对城市居民的不满与对立,从而加剧二者之间的隔阂与紧张,形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今天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就是明天的社会问题,社会教育责无旁贷。
(三)文化融合的艰难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一项名为《打工子弟择校意向》的调查发现,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不同的择校意向中,经济因素很重要,但不是惟一的决定因素,他们还面临和城市文化的融合的难题。城里人对这些孩子的态度问题十分关键。这类孩子大都非常敏感,城里人有意识或无意识的一些做法都会在他们心灵中留下伤害,他们最害怕的是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
许多家长情愿把孩子送到打工子弟学校,一方面是因为打工子弟学校收费较低,另一方面是这些孩子在打工子弟学校能找到认同感,他们在这里没有歧视,身心愉快。那些在城市里的打工子弟虽然在城市生活多年,已成为城市的二代移民,但他们生活的圈子依然比较封闭。另外,从社会认知的角度来讲,许多孩子不认为自己是城里人,是大城市的一分子,下意识里自己还是乡下人等。
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归因分析
2006年3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强调:城市公立学校不得向农民工子女加收任何费用,以流入地政府为主,负责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以全日制中小学为主,接受农民工子女人学。我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中共十七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导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现行制度的制约
由于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公平问题主要是现行的体制和制度造成的,因此,要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能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必须为其提供制度保障。户籍是享受义务教育的主要依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具有明显的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的特点,与义务教育
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资源配置方式产生矛盾。因为这种管理体制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基本处于“无责任”境地,消解了政府管理、扶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积极性。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门槛最低的应该是公立学校,而现在一些城市公立学校却以收取高额的借读费或赞助费为名,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拒之门外。而对于他们能够上得起的打工子弟学校,有的流入地政府又往往采取两种极端措施:或是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政策,任其自生自灭;或是采取粗暴的全部取缔手段,致使打工子弟学校陷入一种畸形的生存状态。这就相当于政府放弃了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责任,是政府公共职能的一种缺失。
(二)资源与环境的制约
由于城市公立学校的吸纳量有限,因此,在公立学校辐射不到的流动人口密集区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打工子弟学校,但是,打工子弟学校存在的悖论又始终困扰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必须采取制度化措施,这种教育的财政责任不能仅仅由流入地政府负担,中央和省级财政也要负担相应的投入比例,对流动儿童较多的城市,中央政府应该实施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四、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家庭承包后解放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使得进城务工人员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进城务工人员已超过1亿人,进城务工人员已经成为我国城市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他们在现在和未来都是城镇建设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或者他们的子孙后代的角色也将由城市的边缘人物逐渐转为城镇居民,融入城市的生活。1亿多人进城务工农民带来的至少9000万的子女是个庞大的群体,他们的受教育水平的高低将影响到城镇整体的水平和城镇的长远发展,关系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
教育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的“最伟大的工具”,它给人提供公平竞争、向上流动的机会,帮助弱势群体改变命运,减少社会的不公平。作为弱势群体,进城务工人员把摆脱贫困生活、融入城市生活的希望寄托在他们的下一代。如果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不能享受到公平的教育,他们可能离城市生活越来越远,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的距离也会越来越大,这与和谐社会的构建要求格格不入。因此,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与“三农”问题和社会的公平性密切相关,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的必要性
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我国《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都有相关的规定,每个学龄儿童都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有权利接受与城里人平等的教育,政府应该保障他们的基本的受教育权,为他们创造一个公平的成长环境。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流动中出现了不少精神方面的问题,特别需要得到更为公平宽容的待遇。他们不同于纯粹的农村小孩,也不同于纯粹的城市孩子,介于两者之间;跟随父母漂泊,经常会有或长或短的辍学经历和转学经历;在城市孩子优越感面前容易产生自卑心理或激进态度;素质差参不齐;个人的奋斗色彩较浓,独立能力较强等。在我国教育改革不断深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形势下,教育部门更应该根据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的特点,因材施教,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这对实现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五、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的措施
(一)实现制度性保障
人口流动是经济繁荣、社会进步的标志之一,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必然历史现象,只有打破教育二元结构,实行适应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户籍制度,人口的合理、自由流动才有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权利也才能得到真正实现。为了最终建立以纳税人身份为基础的享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体制,目前可以建立学龄儿童义务教育登记卡制度作为过渡。登记卡由各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和家长三方持有,当人口流动时,登记卡连同流动人口的“三证”(暂住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一起经有关部门登记检查,并作为随时入学的依据。
同时,还要采取积极措施开通并强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转入城市公立学校以及接受城市初中后教育的“绿色通道”,努力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融入城市主流教育,最终实现城市教育一体化,体现教育公平。
“教育机会均等的原则意味着任何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或文化方面的低下情况,都应尽可能从教育制度本身得到补偿。”因此,必须建立并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扶助制度,对他们进行利益倾斜,逐步缩小其在受教育方面的差距。
(二)创建欢迎所有学生的学校,承认并赞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差异
各级政府应该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认真挑选实验学校,从宏观上为教育公平提供计划支持,以确保学校切实执行全纳计划。由政府牵头,教育研究机构与各地教师培训机构合作,在各地组织培训小组指导实验学校的全纳计划实践。教师培训机构与实验学校密切合作,成为传播全纳实践的地方资源中心。
在政府选定好学校之后,实验全面铺开。首先政府要在尊重学校自主性的前提下,推动学校进行系统改革,采用多样化的课程、教学和评价,通过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随班就渎的形式,满足他们的学习需求。其次,要帮助教师树立全纳理念,并提供专业指导与培训,使他们能够承认并赞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差异,充分利用差异资源和学生的多样性自主开发教学策略。最后,要积极争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家长的密切配合,通过家校合作,促进学校不断调整全纳实践,成为真正的全纳学校。
同时,学校还应加强校际合作,包括实验学校之间的合作和以实力较强的城市公立学校为主要责任方,与打工子弟学校“结对子”组成城乡教育共同体,从而构建合作平台,实现共享,创造一定的规模效益,集中力量实现共同目标。
“实施此种新型方针的普通学校,是反对歧视、创造欢迎残疾人的社区、建立全纳性社会和实现人人受教育的最有效途径;进而言之,他们为绝大多数的儿童提供了一种有效的教育,提高了整个教育体系的效益。”
(三)重视合作精神,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合力
在学校(教师)、家庭(家长)、社会(社区)之间营造全纳氛围,努力实现社会公正、机会均等和民主参与的社会。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中,社区不仅是一个社会空间概念,而且更是一个文化群体概念,应该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所在社区的登记管理制度,由社区牵头为其家长开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提高他们的家庭教育能力。同时,倡导学校发展要以学生为本,并强调家庭与社会的广泛参与,这是一个以信赖为基础的渐进过程,尤其需要边缘人群的加入,加强对教育排斥的监督。为此,我国必须改革当前封闭的学校管理模式,通过法律或法规的形式,保证家长和社会拥有对学校的监督管理权和参与决策权。
(四)在教育教学模式上尽量做到因材施教,关注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心理健康
认识到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素质方面的较大的差异性,努力探索有效的教学模式,开发针对性强的教材。特别是教师首先要树立平等的教育观念,减少歧视,一视同仁,加强融合教育,不断激励学生,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尽量把个性化的辅导与集体教育结合起来。在教育评价方面,逐步由“绝对分数指标”转向“相对素质指标”,用“进步了多少”的评价方式来衡量。例如福建省龙岩市的东新小学,针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特点,组织编写具有区域特点的校本教材《百家姓》、《平寨十八巷》、《农民工子女的养成教育》等,推行“养成教育”,着重从行为规范进行指导教育,积极推进教学模式创新,值得借鉴。
六、正视解决问题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难度
(一)教育经费投入不足,教育资源有限
教育经费长期不足,1993年国务院《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内提出,到2000年,国家财政教育性财政支出占GDP的比例要达到4%,但是到2001年时,只达到2.4%,到2003时才达到3.28%。特别是义务教育投入体制不合理使得教育经费有名无实。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占财政全国总收入的57.22%,只负担2%,县级财政却负担了教育经费的87%,县级财政在上级政府分享个人所得税、取消农业税后,财政收入下降的状况与增加教育经费的要求不相适应。这使得农村和城市的优质教育资源都存在不足,特别是1亿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带来至少9000多万的子女,这一群体更是给城市的教育带来巨大的压力。城市的许多学校已是人满为患,所编制的班级人数远远超过计划数,许多进城务工子女仍被挡在学校之外。有关部门对这一教育压力的估计也存在不足,回应的措施缺乏及时性和长远性,加据了教育需求巨大与教育资源不足之间的矛盾。
(二)政策执行不力,思想认识不到位
“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使得教育的责任很大程度落在地方政府身上。但地方财政普遍困难,在政策面前常常是无可奈何,但更为关键的问题是,对待城市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问题仍然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公平性。一些城市划定的农民工子弟学校都是师资力量较差、办学条件不好的周边学校。根据2004年一些地方的规定,在给进城务工子女免除借读费后,地方财政如数补贴给学校相当数额的经费,但执行一年后就不灵验了。接收进城务工子女的学校有的还在观望中,有的“卷土重来”暗地里收取借读费,或者变相收取其他费用,以维持学校的运转。缺乏财权的教育部门对此也无可奈何,更多的是采取谅解的态度,毕竟“正常运转”对许多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来说是头等大事。但是,城市中一些非农民工子弟学校的经费基本是如期到位。这源于教育的不公平,加据了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也进一步拉开了城市居民子女和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差距。再者,有关部门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教育问题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有的认为农民子女应该到农村接受教育,农民子女教育不是城市的任务,有的认为农民子女的教育会拉城市教育的后腿等,因此在解决这一问题时积极性不高,力度不够,政策执行大打折扣,教育难以实现公平。
(三)尚未形成有效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办学体系
进城务工子女跟随父母漂泊,流动性强,这对传统的“地方割据”的办学体系是一大冲击。目前城市提供给他们的教育机会主要是通过农民工子弟学校,或者划定城市周边地区的几所公立学校让进城务工子女与城市居民子女同班就读,以及少数的私立学校。但是城市里的一些相关部门尚未真正重视进城务工子女的教育问题,观念上存在误区,歧视务工农民,人为划清城市和农村的界限,致使一些公立学校不顾政策的规定,想方设法抵抗接收,一些
政府划定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也是碍于政策规定勉为其难地接收,针对进城务工子女的办学体系不清晰。同时,接收进城务工子女学校的管理和运作存在也诸多问题,如学校评估、学生管理、经费保障、对农民工子女的统计和认定等问题目前尚处于摸索阶段,许多政策均带有试用性的特点。对此,进城务工农民家庭、接收进城务工子女的学校都存在较大的困惑和盲目性,影响到进城务工子女的正常教育。
(四)城市的教育教学模式不完全适应进城务工子女
素质教育已经提倡许多年,但目前的教育很大程度上仍“以分数为主导型”,且城市中的教育其假设前提是学生的素质都相对较高,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充分重视,因此城市的教育教学模式有其层次较高的特点,不完全适用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教育。进城务工子女具有流动性强,受教育情况不同,素质参差不齐,家庭教育相对薄弱等特点,更加需要因材施教。特别是在城乡混合的学校、班级中,差别就更大,歧视现象也更严重,存在更大的城乡融合的问题。在这样的环境中,如何有效评价学生、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如何激发他们的自信心,克服差距下产生的自卑心理,给孩子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公平和谐的教育氛围都是目前面临的挑战。
(五)进城务工子女家庭教育存在误区
进城务工人员由于学历不高、劳动强度相对较大、工作时间长、职业不稳定、收入也不高,在家庭教育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往往无暇顾及孩子的教育;对孩子的教育不够科学;缺乏与孩子必要的交流沟通,负面激励多于正面激励,亲子之情较为淡薄,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更多的人认为教育是学校的责任,忽视了家庭教育,缺乏对孩子必要的行为规范、为人处事、生活习惯等的教导。再者,家长在城里为孩子择校的时候,往往只考虑学校的优劣,较少分析孩子的成长状况、学习情况、心理特征,存在盲目性,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
总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其他孩子一样,也是国家的未来。对转型期出现的这一庞大特殊群体,如果现在不采取措施保证他们公平接受教育,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能否公平接受义务教育,不仅是一个教育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这一难题的破解,是一个系统工程。但只要进一步加大现行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的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问题就不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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