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事故警示教育周学习_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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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生产月”事故警示教育周学习的典型事故案例
目录
一、2016年4月01日 唐山供电公司检修触电人身事故
二、2016年4月15日阳新县洋港镇协泰煤矿井瓦斯爆炸事故
三、2016年9月02日 陕西马营变电站人身坠落事故
2016年9月02日 陕西马营变电站人身坠落事故
2016年9月2日上午,国网陕西检修公司输电检修中心在330千伏马营变电站开展带电检测零值瓷质绝缘子工作,10时05分,一名检测人员(赵×,男,29岁,国网陕西检修公司输电检修中心职工)在330千伏设备区马营-段家Ⅰ间隔门型构架上移位时发生高空坠落。11时38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事故经过
2016年9月2日上午,作业人员赵×穿戴好带安全绳的安全带后登上构架进行高处作业,在构架横梁上横向移位过程中,未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绳措施,失去基本人身安全防护,发生高处坠落,严重违反了《安规》(变电部分)18.1.9规定“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2、事故原因及暴露问题
事故暴露出安全基础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安全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班组日常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安全措施不落实;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高处作业过程中严重违反《安规》,习惯性违章严重;现场安全监护不到位,对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使用安全带、安全绳的严重违章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并制止。
各单位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迅速将事故快报传达到基层单位和检修施工现场,切实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控,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高处作业管理,严格执行《安规》,作业前要全面检查安全措施和防护用具是否配备齐全,特别是移动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配合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绳,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二是切实落实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安全职责,严肃查纠违章,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确保安全措施有效执行。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安全风险意识,不折不扣执行《安规》。三是针对秋季检修施工大范围展开,全面组织各类作业风险点分析,严格现场勘察、作业方案审批、“两票”填写、现场执行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做好检修施工各项准备,加强作业工作组织,确保秋季安全生产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