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市场经济下能否实现社会公平_市场经济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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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市场经济下能否实现社会公平
作者:董亚明班级:生物科学学号:0850820030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引世界瞩目,其中令世人关注的亮点之一,就是更加突出了维护社会公平。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在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任务时还明确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既要有经济的物质的基础和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又要有广大社会成员的价值认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决定了人们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也是多元的。对与社会公平与否进行评判时,人们往往是从感性和理性两个方面出发的。
从感性的方面出发:他们力所能及地投入,以期获得相应的回报。如果社会均衡地分配给这种投入以大体相当的机会和条件。则认为公平;假如厚此薄彼,偏袒一方,人们则愤然不已,痛感待遇的不公。这种攀比,就是人们对公平与否最原始的一种本能反应。
当然当今社会的市场经济制度也存在很多缺陷,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事实,不过作为一个改革开放才三十多年,就今天的成就而言也是很不错的。撇开这些不谈,就社会公平而言,做的还远远不够,但从最基本的教育问题来说:
首先,不同地区的,如新疆,西藏以及一些山区偏远地区,连基础教育普及都有些困难,而大部分中小城市学校教学资源都有待加强,可是一线城市的学校却都存在着资源浪费的现象。
其次,从高考问题而言,对于不同地区同样学习努力的同学也存在着不公平现象,对于经历过高考的湖北地区的同学都应当知道,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对鄂招生的线是很高的,可是对于北京当地的学生而言,甚至只要上了本科线就行。而且北京的考卷时最简单的。及的有传文说北京的著名大学都挺排斥湖北的学生,说湖北的学生都听死板什么的,不能全面发展什么的。可是在这我就要说了,我们用了他们两倍的时间去学习,那有那么多美国时间去全面发展。而且关键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到底是什么,如果北京和湖北的学生同等对待,公平对待,最后还不知道是怎么样呢。
最后,就是就业问题了,现在很多学生都面临着就业难的问题,原因有很多,主要是公司的要求无非是文凭和工作经验。当然由于上诉两点造成的后果,择校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也是一种社会部公平现象。还有很多工作要求刚毕业的学生要有工作经验,这点就由点难以理解了,既然是刚毕业当然就很难有工作经验,因为现在很少有公司愿意提供这个跳板的工作。
从理性发面出发:社会公平只能是在效率基础上的公平,离开效率基础的单纯公平没有任何意义,因而我们追求的公平应以保障最低限度的效率为极限。其次,我们所讲的公平是有差异的公平。不承认个体差异的公平表面看来公平实际上是不公平的。事实上,没有差异的公平也是不存在的,差异性公平才是现实社会中真正存在的公平。
就我所知的市场经济下的公平对待做的比较好的就是税收和福利问题还有物价问题。能够保证大多数人都能享有一个安定平稳的生活。例如提升高收入的税收标准(据我所知美国就这一点做的最好),保证社会弱势群体老年的基本生活问题(养老保险之类的)以及在国难是扼制物价上涨过快。不过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不论是从感性还是理性方面,都是市场经济发展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实现社会公平不是要改变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取向,相反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通过大力发展市场经济来推进社会公平,同时也借助其他方法来弥补市场经济自身的不足。
目前,我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目前,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证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的平等地位。一要加快国有资本的结构调整,完善国有资产治理体制,促进国有资本和其他资本的公平竞争。二要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扩大市场准入,减少市场主体起点的不公平。三要加强市场监督,严厉惩治各种违反市场公平规则的经济行为。四要推进劳动力和要素的市场化,矫正不合理的要素价格,调节劳动和其他要素以及各要素酬之间的比例。五要强化垄断收益的分配治理和调节,减少或消除由于垄断带来的不合理超额利润。总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追求效率的优势和实现经济公平的本性。
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市场经济的实践证实,无论起点如何如何平等,过程如何公正,其结果总是有先后胜败之分。因此,政府必须从公平与公正的出发,从关注经济建设转向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具体而言:一要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公共财政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财政。完善公共财政要求政府减少对生产领域的直接投入,加大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投入。二要改善税收制度。税收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源泉,也是保障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政府通过对高收入者和高消费者的高税收,可抽取高收入阶层一定数量的收入转移给低收入阶层,保障全体社会成员都应享有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我们可以学习国外一些做法,实行累进税率制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资本利得税、遗产税、房地产税和消费税等针对富人的税种。三要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不仅关注过程的社会公平更要关注结果的社会公平。弱势群体处于社会底层,对社会公平与否有切实的感受。因此,要在鼓励和保护勤劳、合法致富的前提下,加强对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的保护。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应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
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慈善事业是动员社会力量进行社会救济和从事公益活动,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慈善捐赠可以弥补公共财政之不足,客观上起到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作用。慈善事业带来的影响不仅是经济的,还有社会与政治的,能发挥市场和政府无法替代的作用,赢得弱势群体对社会的认同。目前我国慈善机构所把握的资金总额还不到GDP的0.5%,而美国每年捐赠的慈善资金高达GDP的9%。积极推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建立全社会认同的慈善环境是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解决市场经济下的社会公平问题的同时,还有一件事竟也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对社会公平的认识的普及。这样才能有效的解决部分人群在错误的认识下采取错误的手段去抵制市场经济,甚至危害社会人群。
与任何事物一样,以等效回报率和机会均等为基准的社会公平本身也是一个与社会差别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体,是以差别为基础、潜含着差别的公平。这种差别首先表现在回报结果的差别和实际分享机会结果的差别上。传统意义上的结果平等是人所共知的平均主义。千百年来它以纯正的道德外貌赢得了人人的倾心,为实现这种公平,人类曾不惜代价进行过无数次的尝试(改革初期的“农场,公社,大锅饭等”),以至于到今天,改革要彻底否定它,仍显得十分不易。
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以机会均等为基准的公平,同样是以差别为基础的。因为机会的有限性事实上只能导致人们用公平竞争的方式来分享这些机会和条件。由于竞争者在先天素质、后天能力以及实际付出的努力上千差万别,所以最终把握和运用机会就难以处在同一水平和程度上,差别也就在所难免。
只有在完善市场经济的情况下“以公平对待公平,以不公平对待不公平”(引自田恒平博士)才能实现社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