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填写说明_火灾事故调查文书蓝本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填写说明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火灾事故调查文书蓝本”。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

(一)、概念及法律依据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是指公安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统计有关规定,对受损单位和个人上报的火灾损失情况进行核定时填写的一种表格文书。

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9条规定:“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26条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对上报的火灾损失情况进行核定”。“有关规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GA185-1998)规定:“5.2市、县级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本标准填写《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进行统计、核定,并逐级上报”。

(二)、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的结构内容和填写要求: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的结构内容共分表头、腹栏、尾栏三部分,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表头。填写公安消防机构的名称,并加盖印盖。

2、腹栏。包括起火日期、地址、受灾单位或户主名称、是否投保及承保单位,房屋构筑特的损失情况,设备及其他财产的损失情况,文物建筑损失情况,损失总计,火灾损失的文字表述。

3、尾栏。填表人、审核人签字,填写填表时间。

(三)、填写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表应注意的问题

第 1 页

1、在是否投保栏目中画“V”选择。

2、每一部分的火灾损失应分别核定,然后总计。

3、严格按照《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中的计算方法进行认真计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火灾损失核定工作,不得谎报、瞒报、虚报和漏报火灾损失。损失数据必须准确且有依据。

4、受灾单位或个人对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核定结果有异议的,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进行复核,符合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 2 页

火灾原因认定书

(一)、概念及法律依据

火灾原因认定书是指公安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查、调查访问、证据材料、技术鉴定等情况,综合分析后对火灾原因认定时制作的文书面文书。它具有法律效力,是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依据。也是妥善处理火灾事故损害赔偿的前提。

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9条规定:“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24条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现场询问、现场勘查、技术鉴定等调查情况,作出火灾原因认定,制作《火灾原因认定书》。

(二)、《火灾原因认定书》内容及填写方法:

《火灾原因认定书》的结构内容共分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首部。公安消防机构的名称、文书名称(已印制好)和文书编号。

2、正文。简要写明火灾事故经过和认定结论;写明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的内容和依据;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3、尾部。承办部门、承办人、审核人、签发人(已印制),填写发文日期,加盖公安消防机构(支队、大队)印章。

(三)、填写火灾原因认定书的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 3 页

1、叙事要清楚、简明扼要,完整地反映火灾事故发生时间、部位及其造成的后果。

2、注意逻辑的严密性,当事人的行为、认定结论要与所取得的证据相一致。

3、用语准确、恰当得体,明确、具体、肯定。文字要精练、通顺。

4、书写要做到字迹清楚、工整、符号正确,不准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简体字,不得涂改。

5、承办人、审核人、签发人不得代签。

6、火灾原因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有关当事人。

7、火灾原因认定书共三联,到三联存根,第二联存档备查,第一联交当事人。

第 4 页

火灾事故责任书

(一)、概念及法律依据

火灾事故责任书是公安消防机构根据火灾原因、火灾损失等调查情况,对引发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认定火灾事故责任时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果的一种书面文书。火灾事故责任书是公安消防机构根据火灾事故原因,依法对发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有无责任和责任大小所作出的正式结论,它具有法律效力,是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可刑事责任的依据。

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39条规定:“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28条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原因、火灾损失等调查情况,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制作《火灾事故责任书》。

(二)、《火灾事故责任书》内容及填写方法:

《火灾事故责任书》的结构内容共分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首部。公安消防机构的名称、文书名称(已印制好)和文书编号。

2、正文。简要写明火灾事故经过和认定结论;写明火灾事故责任认定的内容和依据;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3、尾部。填写发文日期,加盖公安消防机构(支队、大队)印章。

第 5 页

(三)填写《火灾事故责任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1、火灾事故责任的划分要明确,对引发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责任划分主要有四种: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领导责任。

2、火灾事故责任的划分必须忠实于事实真相。认定结论要与所取得的证据一致,要经得起推敲和历史检验。切忌模棱两可或语意不明,不要使用“可能”、“或许”、“差不多”等词句。

3、用语准确、恰当得体,明确、具体、肯定。文字要精练、通顺。

4、书写要做到字迹清楚、工整、符合正确。不准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简体字、不得涂改。

5、对每个当事人应分别出具火灾事故责任书,每份火灾事故责任书只对一个当事人的火灾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6、公安消防机构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后,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分三类处理:一是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处理;二是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予以处罚;三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火灾事故责任的处理情况及时报告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

8、承办人、审核人、签发人不得代签。

9、火灾事故责任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有关当事人。

10、火灾事故责任书共三联,第三联存根,第二联存档备查,第一联交当事人。

第 6 页

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

(一)、概念及法律依据

火灾原因、事故重新认定书是指当事人对火灾原因、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申请重新认定,火灾事故发生地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审查作出重新认定结论时所制作的一种书面文书。

其法律依据:《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火灾原因、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自收到《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火灾事故发生地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对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向省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二)、《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内容及制作要求: 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的结构内容共分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具体填写要求如下:

1、首部。公安消防机构的名称、文书名称(已印制好)和文书编号。

2、正文。写明原认定机构名称和认定结论;写明重新认定决定的内容和依据;注明本认定为最终决定。

3、尾部。填写日期、加盖公安消防机构(总队、支队)印章。

(三)、填写《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1、火灾原因、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必须准确可靠。要做到严肃认真、否定有理、肯定有据。认定的结论和取得的证据要一致。

第 7 页

2、用词要表达明确,语意清楚,叙述中要使用专业用语。切忌模棱两可或语意不明,不要使用“可能”、“或许”、“差不多”等词句。

3、书写要做到字迹清楚、工整。不准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简体字,不得涂改。

4、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受理后,根据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重新认定书写应当在两个月内发出。火灾原因、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5、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共三联,第三联存要,第二联存档备查,第一联交当事人或原认定机构。

第 8 页

火灾现场勘验笔录

(一)、概念及法律依据

火灾现场勘验笔录,是公安消防机构火灾调查人员对火灾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时记录勘验过程和结果的文书。勘验现场的任务是查明火灾发生现场的情况,发现和收集证据,判断火灾性质,确定调查方向和范围。勘验笔录客观地记录了勘验过程和提取的证据等情况,是公安消防机构分析、研究和处理火灾事故的凭证和依据。

其法律依据是:《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31条规定:“当事人对火灾原因、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自收到《火灾原因认定书》《火灾事故责任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火灾事故发生地主管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对省级公安消防机构作出的火灾原因、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向省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3条规定:“火灾事故人员对于违法行为案发现场,必要时可以进行勘验,及时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判断案件性质,确定调查方向和范围”。第64第规定:“勘验现场,应当按照现场勘验规则的要求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勘验和现场图,必要时可以录像,对计算机违法案件进行现场勘验时,应当注意保护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和数据,并复制与案件有关的电子资料和数据。现场勘验笔录应当由参加勘验的人员、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二)文书内容及制作要求

本文书属叙述性文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第 9 页

1、首部。本文书首部包括依法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安消防机构的名称、文书名称(已印制好)、现场勘验时间、勘验地点和勘验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

勘验时间要按要求填写勘验开始和结束时间,并精确到分钟。勘验地点要填写现场勘验的具体地点。

2、正文。本文书的正文部分填写勘验过程及结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火灾情况和所开展的工作:说明起火地点或者报警时间的情况,以及组织有关人员在何时赶到现场的情况。(2)现场概况和勘验的过程:按照勘验的程序顺序写明现场的地点、方位、周围环境;现场中心和有关场所的情况。现场变动变化的情况以及有无反常现象;现场财物的损害和当事人身体操作的情况;物体的摆放、陈设情况、物证、痕迹的具体位置、种类、分布情况等。(3)现场勘验结果:主要包括提取痕迹、物证和违法嫌疑人遗留物等其他证据情况,照相、录像的内容、数量以及现场图的种类和数量等内容。勘验中发现和提取的物证情况,要根据物证的不同特点,分别写明名称、品质、重量、尺寸、体积、标示等。

3、尾部。现场勘验笔录的末尾由参加勘验的人员(一般为现场勘验人员、记录人)、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三)使用中注意事项

1、一般而言,由于消防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相比案情较为简单,情节不是很复杂,社会危害程度也相对较轻,因此,公安消防机构办理行政案件时,并不一律要求办案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验,只有公安消防机构火灾调查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才进行现场勘

第 10 页

验。现场勘验是获取证据的重要来源,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进行现场勘验时,应当及时提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以免贻误战机。

2、火灾现场勘验笔录是对案件现场勘查中发现的各种客观情况的记载,应当按照对现场勘验的顺序用准确、清楚的评议客观记录,不包括勘验人员对火灾现场情况的分析评判。

3、勘验火灾现场,应当按照现场勘验规则的要求拍摄现场照片,制作现场图,必要时可以录像。现场照片必须反映现场的原始状态和勘验过程中发现的各种痕迹、物证。要拍摄方位、概览、中心、细目等照片。现场图必须反映现场的位置、范围,与违法活动有关的主要物体、痕迹、遗留物、作案工具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必要时,勘验人员还可以对勘验现场进行录像,以更清楚地反映客观情况。现场照片、现场图片和现场录像情况应当在现场苦难笔录中注明。

4、对计算机违法案件进行现场勘验时要注意保护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和数据,还要及时复制与案情有关的电子资料和数据。

5、火灾现场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应当存入案卷。

第 11 页

填写说明

填写说明1.类型:根据申请登记种类在相就的□内划√。2.抵押权人:姓名/名称栏:填写抵押权人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或名称;法定代表人栏:法人、其它组织的按提交的身份证件上记载的......

填写说明

填写说明1、单位名称:科级单位名称。如:新东街道、区住建局、区委组织部。2、基层党组织数: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统计。(包括非公和两新组织支部)3、党员总数:要与年报数字相一致、与......

填写说明

《莱芜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莱芜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是莱芜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的基础文件和主要评审依据,应严格按莱芜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当年......

填写说明

报表填写要求报交2010年全年及2011年第一季度的能源报表,包括“工业企业能源购进”、“工业企业产值能耗表”以及“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报表格式见附件,要......

填写说明

关于2017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材料报送及评审表、一览表填写有关情况的说明一、材料报送说明(提交材料清单) 2017 年中职、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使用“山......

《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填写说明.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填写说明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火灾事故调查文书蓝本 法律文书 火灾 事故调查 火灾事故调查文书蓝本 法律文书 火灾 事故调查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