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关系之我见_警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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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民关系之我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警察的位置在社会活动中不断前移,社会影响力也不断扩大。警民关系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近年来,警民关系总体上是和谐的,特别是公安机关在自身建设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警营开放日”、“局领导接待日”、“特邀监督员制度”等。这些工作的开展,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对于提升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都起到了催化作用,人民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逐步回升。但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警民关系的胶着状态依然存在,有些地方的警民关系不尽人意,民警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逐步增大,群众工作职能淡化,基础薄弱,部分民警特权思想依然存在,加之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期望值一直以来都是处于高位的,一但得不到满足,就产生逆反心理,对公安民警产生厌恶心态,以至对整个公安队伍产生信任危机和感情危机。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主动参与构建和谐社会,践行执法为民的宗旨,贯彻专门机关与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基本方针,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当前影响我国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1.社会治安不好,群众责怪公安。当前,我国体制在转轨,社会在转型,贫富悬殊拉大,社会就业不充分,社会矛盾多,管理漏洞多,犯罪诱因增多,因而社会治安复杂。尽管刑事案件发案整体虽呈下降趋势,但仍在高位运行,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
2.后勤保障不足,与民争利。公安机关保障不足是普遍现象,尽管地方财政尽了很大的努力,但基层一线的办公办案经费仍十分紧张,为保运转,一些基层单位不得不采取五花八门的手段加大创收力度:一是拉赞助,二是部分案件办案经费由案件单位来支付。
3.特权思想重,群众颇有看法。由于长期形成的陈旧的执法观念在少数民警中没有得到彻底扭转,特权思想作祟,存在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现象。少数窗口单位的民警没有摆正“服务者”位置,对前来办事群众动辄给脸色看。由于工作方法上的问题,一些群众怕与公安机关打交道,就算是失了窃遭了抢甚至不想报案。原因一是不信任公安局,认为报了案公安局也破不了,不如不去。二是去报案,有时遇到民警态度不好,甚至出现处警推诿,爱理不理的现象,自己受了害还要受“哽”,干脆不去。
4、非警务活动过多,将民警推向群众对立面。现在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过多过滥,如工商、税务、医药、卫生、城管、交通等部门整治市场,国企私企开工挂牌、竣工典礼,甚至连部门、单位、学校组织的一些营业性的活动都要求公安局派人保卫、警卫。这使得十分紧张的基层警力不堪重负,正常的业务工作受到冲击、影响。城市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城市管理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增多,维稳工作压力加大,在处置此类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很多时候将公安民警推向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
5、新闻宣传监督出现偏差,误导群众思想。新闻监督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公安工作,一方面也存在一些隐漏。少数新闻媒体一心想制造轰动效应,对公安机关一些工作失误,公安民警一些违法违纪问题特别敏感,盯住不放;甚至添油加醋、虚构情节,以迎合人们猎奇、看热闹的心理。
6、公安承诺与现实效果有反差,群众对此失望。公安机关在警务活动中提出
一些很好的口号和承诺,如“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困难找警察”等,而在目前基层警力、装备、人员素质的条件下,这些承诺难以兑现。如同一时间内出现多个求助报警,而我们的基层警力、装备不能都满足,出现延误,群众对此就不理解,怪我们“不作为”。此外由于法律缺乏明确职责界定,公安机关要在承办轻伤案件、民间纠纷上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原因之一是走其它司法途径要收取相关诉讼费用,而找公安处理分文不取。基层警力缺、装备差,面对如此多的事务,根本做不到事事都让群众满意,势必造成群众不理解,进而对公安机关产生不信任。
面对如此种种问题,我们应该如何解决呢?我认为主要对策有以下几点:
(一)加强打击防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率。社会治安状态是群众评警的“睛雨表”。和谐警民关系首先就是要为百姓创造一个安宁的环境,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把涉及到群众利益的小事做好。一方面要坚持严打不动摇,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势态,压缩犯罪空间,让黑恶势力不敢抬头,让黄赌毒不敢露面,让盗抢犯罪不敢伸手,始终让犯罪分子感到公安的可怕,不断增强群众的安全感,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防控,始终树立“防止一起案件比破获一起案件成本低,比多破一起案件社会效益好”的理念,创新警务机制,实施“警力跟着警情走”的巡防战略,把防范工作置于更加优先的地位来考虑。
(二)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公安机关公信力。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新形势下的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同样要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要加强调研,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群众在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民警能及时给予最热情的帮助。
(三)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一是要针对执法中各个方面和环节,制定和完善执法制度和程序规范,并严格遵行,切实解决执法不规范、不统一和执法随意性的问题;二是落实执法责任,把执法工作的职责、权限落实到各警种和各执法岗位,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三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不仅要明确公安机关内部各执法监督部门的职责,而且要不断拓宽外部监督机制,形成强有力的内外监督合力。从而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勤政为民,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与信任。
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整体素质。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提高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大力加强公安队伍思想建设和先进性教育,大力加强民警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民警综合素质;要注重警察职业道德对警民关系的巨大作用,帮助民警确立道德信念,并在工作实践中,把道德信念变成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赖。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真正把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成为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党和人民群众更加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五)加强宣传工作,不断引导舆论导向。宣传工作是警察公共关系活动事务中的重要部分,是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之间连接的纽带。因此,我们要主动保持与媒体的经常性接触,借助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宣传队伍中涌现出来的英模人物、先进事迹,通过正面宣传让群众更多地了解、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实现警民关系良性互动,加深群众对警察的感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强化民警的为民服务意识,提高高管工作绩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首先
从思想观念上真正实现突破,改变传统的“管制型”执法思维。坚持 “服务在先”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文明执法,严格执法,采取多方面、高质量的便民利民措施,竭诚为民服务,使群众真正信服,从而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构建和谐的警民是时代的要求,是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保证。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事关公安工作发展全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做出不懈的努力。真诚互动,才能良性发展,只要长期不懈地努力,警爱民、民拥警的和谐警民关系一定会建立,警民鱼水情深的和谐局面终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