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家园 管理办法_咨询机构管理办法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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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家园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爱心家园慈善超市工作,加强爱心家园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爱心超市在我校社会救助体系中的拾遗补缺作用,根据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的相关相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爱心超市的工作职责

(一)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捐赠活动,接受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二)及时对接收和发放的物资进行登记,对接收物资信息和发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定期上报上海政法学院慈善工作站。

(三)建立物资总帐和明细帐,做到帐目清楚、物资收发手续齐全。

(四)对接收物资实施清点、整理、分类、打包和储存等工作。

(五)根据所接收物资的种类和数量,制定相应的领取方案,通过爱心超市按程序发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六)定期举行物品义卖,用义卖资金购进贫困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物品。

(七)按上海政法学院慈善工作站的指示向家庭困难学生发放生活、生活物资。

二、爱心物资的来源

本着任何捐助行为都是在自愿无偿的前提下进行的原则。爱心家园物资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上级慈善机构下拨的物资及学校广大师生和社会组织的捐赠物资;二是用捐赠资金、变卖物资购置的日用品和学习用品等物资。

三、物资的接收和管理。

(一)物资接收

1、接收的物资主要以各类新旧日常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物资为主;

2、捐赠者捐赠的旧物品至少要有八成新的使用价值并具有安全性,旧衣物要洗净、晾干、打包;

3、爱心家园不宜接收旧内衣、手套、袜子等;不宜接收个人捐赠的药品等;不宜接收非法律允许的物品;不宜接收丧葬用品;不宜接收传染病患者使用过的衣物或其他物品。对不宜接收的物资,工作人员可拒绝接收,并要耐心解释原因。

4、捐赠人定向捐赠的,必须尊重捐赠人的意愿。

(二)物资管理

1、认真做好物资接收、登记工作,严格做好各类物资的入库验收,并及时做好整理、打包、分类和入库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对超市内物资应做到品种清、数量明,保持超市内整洁,物资摆放整齐,分类正确,不准私自变卖或挪作他用。

2、对捐赠物资严格分类管理,不准随意堆放。接收的所有物资分为新品和旧品两大类,再按衣物、鞋帽、文具、电器、学习用品、日用品、书籍等进行分类摆放,并在货架上标明类别。

4、建立岗位责任制,每周周二安排两名同学进行值班,做到定人定岗,进行日常的募捐的接受和点验库存物品。

5、建立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蛀等安全制度,配备消防、消毒以及应急器材,定期进行检查。

(三)帐目管理

1、爱心家园接到捐赠物资后,捐赠者和工作人员应当场填写《捐赠物资登记表》,并向捐赠者开具统一收据。

2、爱心家园要设立物资总帐和明细帐,随时登记入库、出库、库存等物资变更情况,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手续完备。

3、定期做好物资清仓盘点工作,按期向上级汇报物资接收、使用和库存情况,便于向社会公布物资发放有关信息。

四、救助对象和救助方式

(一)救助对象为全校家庭困难学生、西部经济困难地区贫困家庭和个人,经核实、审批确定。

(二)爱心家园根据所接收物资的种类和数量,凭学校的相关贫困证明发放相应数量的物品。

(三)到爱心超市领取物品,应听从超市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拿取物品,更不能扰乱正常秩序。

五、爱心家园应向全校公布地址、服务电话,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五、爱心家园慈善超市日常部门管理

实行店长负责制,店长对爱心家园所有工作负责

2013

本办法自公布日起即生效 年11月8日

《爱心家园 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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