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时政热点中央部委公开三公经费_三公经费公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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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公务员时政热点: 中央部委公开三公经费19日零时,中国地震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11年决算书――新一轮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大幕自此正式拉开。截至19日19时,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92个中央部门纷纷在各自网站上公布了本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就已公布的情况来看,速度较快,特点明显。(7月20日新华网)
今年的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较去年而言,呈现出三个比较明显特点:一是公开集中且快,中央90多个部门在19日一天之内同时在各自的官方网站首页的突出位置进行了公开;二是公布的内容更丰富、规范、具体,决算表格由2张增加到6张,并增加了大量的图表对收支数据进行解释,有的部委还详细列出了去年因公出国人次、公车数量等信息,使公众能读懂公费都用在了什么地方;三是今年中央部门决算公开有一个非常的亮点,那就是各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行政经费也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公经费”公开既是政府尊重公众知情权的一大体现,也是接受公众监督打造阳光政府的必须。在建设阳光政府、廉洁政府的道路上,“公开”永远是抵达公平与正义的必经之路。
今年的“三公经费”公开较去年已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还需要作进一步的完善。一要对“三公经费”涉及内容事项进一步细化,应公开到“项”甚至是“目”,并作出解释说明,每一笔经费用在了哪里、怎么用的,都要具体明了,让公众能够读懂;二要明确界定出“三公经费”的涉及范围,是不是要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入和支出也列入公开范畴;三要广开言路,听取多方公众声音,认真分析研判,为下次的公开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不要等到公开之后,让公众疑团重重,议论纷纷。四要强监督严问责,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对违规违法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严惩违规违法相关责任人,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从根本上降低“三公经费”,规范公务支出,实现标本兼治,才能让公众越来越满意。
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既是构建透明政府的必须,也是满足公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需要。政府“三公”消费,可通过群众监督,有效压缩,预防违规支出和腐败现象发生。中央的“三公”消费都能公开,地方政府的“三公”消费还有什么理由捂着盖着?中央“三公”经费支出向社会公开,给地方政府作出了表率,树立了标杆。表率有了,标杆有了,是不是地方各级政府都能够切实地仿效办理了呢?恐怕未必,我担心有的地方不可能心甘情愿,甚至能拖则拖,能忽悠就忽悠。公开“三公”消费,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太难为”地方政府了,有点“与虎谋皮”的味道。以往“三公”消费“暗箱”操作,随便估估匡匡报给人大就完事了。正当的不正当的、合法的不合法的,一律冠之以冠冕堂皇的项目,再多的猫腻也可以马虎过去。
而要确保“三公”消费公开落到实处,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最起码要包括这么几点。首先需要人大前置关口。按照法律规定,政府开支的预决算必须上报人大审查批准。为确保公开,人大宜明确,政府“三公”经费支出未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点评”的,人大不予受理、审议。这个前“逼”硬杠一设,恐怕各个党政机关的“三公”开支不想公开也得公开了。
其次要明确公开的程序内容。一是公开的形式,为了便于群众“点评”、“监督”,应该在当地报纸上公示,或者印制专门资料张贴于公示栏中,不能只在广
播和电视上读一遍走个过场。二是公开的内容尽可能细化,公款招待、公费出国和公车开支,应细化到次、人、车等。大而化之,“西瓜葫芦一锅煮”,就难免“隐弊”。三是要给群众留出一定的评议时间,公示时间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再次要有严格的追究机制。鉴于当前“三公”消费普遍畸高,民怨激烈的状况,必须明确年度压缩的指标。对于“三公”开支弄虚作假、偷梁换柱、虚报冒支、铺张浪费等行为,数额较大的,必须问责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