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事件、与处置_环保引发的事件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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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两起血铅污染事件19名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人民网北京8月30日电(记者 王欲然)记者今日从监察部网站获悉,浙江省监察机关针对今年省内发生的两起发生血铅超标事件进行了严肃查处,追究了19名相关人员的纪律责任。

浙江省监察机关对台州市路桥区发生的血铅超标事件追究了10名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2011年3月11日,台州市路桥区峰江街道上陶村等村村民在自行体检时验出血铅超标。截至4月1日,当地658名村民中有172人检测出血铅超标,其中儿童53人、成人119人。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台州速起蓄电池有限公司恶意违法超标排污引起的血铅超标事件。在这起事件中,路桥区政府和发改、环保、规划、国土、卫生等职能部门存在着违规审批、监管不力等问题,对事件发生负有责任。

浙江省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给予10名责任人纪律处分。其中,给予台州市路桥区区长陈才杰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台州市路桥区时任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陈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台州市路桥区分管副区长梁妙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台州市环保局路桥分局局长蒋新才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台州市环保局路桥分局副局长黄坚敏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台州市环保局路桥分局城南监察中队中队长章颂江行政撤职处分。

此外,浙江省监察机关还对湖州市德清县血铅超标事件追究了9名相关人员纪律责任。

2011年3月以来,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久公司)职工及附近村民在自发体检中陆续发现血铅超标。截至5月15日,共检测出332名职工和农民血铅超标,其中,成人233人,儿童99人。调查认定,这是一起海久公司违法违规生产、职工卫生防护措施不当引起的血铅污染事件。在这起事件中,德清县、新市镇政府,以及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存在着监管不力等问题,对事件发生负有责任。

浙江省监察机关依纪依法给予9名责任人纪律处分。其中,给予德清县县长胡国荣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德清县副县长陈佐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德清县环保局长沈玉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德清县环保局总工程师朱伟平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德清县环境监测站站长朱征豪行政记大过处分。

铅污染对健康的影响

铅是对人体有害的元素,在自然界分布甚广。铅的化合物种类繁多,随着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日益发展,铅及其化合物的生产量和使用量不断增长。其排放物除小部分可以回收利用外,其余均通过各种途径进入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污染来源 铅对环境的污染,一是由冶炼、制造和使用铅制品的工矿企业,尤其是来自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所排出的含铅废水、废气和废渣造成的。二是由汽车排出的含铅废气造成的,汽油中用四乙基铅作为抗爆剂(每公斤汽油用1~3克),在汽油燃烧过程中,铅便随汽车排出的废气进入大气。目前世界上已有两亿多辆汽车,每年排出的总铅量达40万吨,成为大气的主要铅污染源。

在清洁的城市,大气中铅含量约为 0.01微克/米。工业发达国家的城市,大气都受到不同程度的铅污染。1968~1969年美国洛杉矶市大气中检出的铅含量,高达71.3微克/米,平均为3.6微克/米。1969年日本东京大气中检出的铅含量为 0.32~2.32微克/米,平均为1.44微克/米。英国交通量大的路口,大气中铅的日平均浓度达24微克/米。

危害 经饮水、食物进入消化道的铅,有5~10%被人体吸收。通过呼吸道吸入肺部的铅,其吸收沉积率为30~50%。四乙基铅除经呼吸道和消化道外,还可通过皮肤侵入体内。侵入体内的铅有90~95%形成难溶性的磷酸铅[Pb(PO)],沉积于骨骼,其余则通过排泄系统排出体外。人体内血铅和尿铅的含量能反映出体内对铅的吸收情况。血铅含量每 100毫升大于80微克(正常应每100毫升小于40微克)和尿铅含量大于80微克/升(正常应小于50微克/升)时,即认为体内铅吸收过量。蓄积在骨骼中的铅,当遇上过劳、外伤、感染发烧、患传染病、缺钙或食入酸碱性药物,使血液酸碱平衡改变时,铅便可再变为可溶性磷酸氢铅(PbHPO)而进入血流,引起内源性铅中毒。铅主要是损害骨髓造血系统和神经系统,对男性的生殖腺也有一定的损害。对造血系统主要是引起贫血,这是因为铅干扰血红素的合成而造成的。铅引起贫血的另一个原因是溶血。正常的红细胞膜上有一种三磷酸腺苷酶。这种酶能控制红细胞膜内外的钾、钠离子和水分的分布。当这种酶被铅抑制,红细胞膜内外的钾、钠离子和水分的分布便失去控制,使红细胞内的钾离子和水分脱失而导致溶血。

铅对神经系统的损害是引起末梢神经炎,出现运动和感觉障碍。此外铅随血流入脑组织,损害小脑和大脑皮质细胞,干扰代谢活动,使营养物质和氧气供应不足,引起脑内小毛细血管内皮细胞肿胀,进而发展成为弥漫性的脑损伤。经常接触低浓度铅的人,当血铅达到每100毫升60~80微克时,就会出现头痛、头晕、疲乏、记忆力减退和失眠,常伴有食欲不振、便秘、腹痛等消化系统的症状。

幼儿大脑对铅污染比成年人敏感。大气中的铅对儿童的智力发育和行为会有不良影响。儿童的血铅超过每100毫升60微克时,会出现智能发育障碍和行为异常。铅对儿童骨骼的生长发育也能造成损害,例如能使长干骨骺端钙化带密度增强、宽度加大和骨骺线变窄等。铅还能透过母体胎盘,侵入胎儿体内和脑组织。

防治措施 防止铅污染,除控制含铅废气、废水的排放并进行净化处理外,控制汽车废气的排放,减少汽油中的铅含量对减轻城市的铅污染最为重要。中国《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规定,含铅及其无机化合物的“废水”在车间排放口的最高容许排放浓度为 1.0毫克/升(按铅计);废气中铅的排放浓度,如排气筒高100米,为34毫克/米;排气筒高120米,为47毫克/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居住区大气中,铅的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为0.7微克/米。地面水和饮用水的铅浓度均不得超过0.1毫克/升。近年来为及早发现大气污染的危害,各国学者正广泛开展关于铅污染与儿童健康的剂量-反应关系的研究,并以人群血液中的δ-氨基乙酰丙酸脱水酶(δ-ALA-D)含量为指标,开展环境医学监测,为制订或修订大气、饮水、食物等含铅标准提供参考依据。对铅中毒者可用依地酸二钠钙进行治疗,这是一种安全而有效的疗法

云南曲靖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暴露监管四大问题

云南曲靖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

暴露出我国危险废物监管方面存在四大突出问题

2011年8月14日 网传云南曲靖“铬渣污染水”排入南盘江事件追踪 曾经被污染的叉冲水库(8月14日摄)。近日,一则“云南5000吨剧毒铬渣倒入水库,污水威胁珠江源头”的消息受到众多网民关注,该消息已成为某些论坛的头条热帖和微博热点。帖子爆料,5000吨铬渣倒入水库,事后云南曲靖将受污染水排入珠江源头南盘江。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赶赴曲靖,就此事进行调查核实。新华社记者 陈海宁 摄

新华网北京9月1日电(记者顾瑞珍)云南曲靖发生的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1日说,这一事件不是偶然事件,暴露出我国危险废物监管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要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多发势头,全面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张力军今日在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视频会议上宣布:从即日起,停止受理、审批云南省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该市全部完成非法倾倒铬渣和被污染土壤的处置工作等整改要求。

张力军指出,云南曲靖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暴露出我国危险废物监管方面存在四大突出问题:一是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当前,危险废物不规范堆存、填埋、随意倾倒已成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重要来源。二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远远不能满足要求。三是无经营资质企业大量存在,非法经营活动猖獗。四是不少企业唯利是图,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规范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现象非常普遍,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也屡禁不止。

他分析说,究其原因,一是地方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对危险废物污染和危害的认识普遍不足,思想上麻痹大意,行动上疏于防范。二是环境监管和执法不到位,对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处罚和打击不坚决。三是危险废物管理法规制度不落实。四是全国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不健全、技术支撑能力薄弱。

张力军要求,到今年年底前要集中力量,以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行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电子废物要一并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不但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还要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的,一律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生重大重金属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重污染企业,一律依法关闭;对现有铬盐生产企业,2011年年底前未完成2006年后新产生铬渣治理任务的,以及2012年年底前历史遗留铬渣治理任务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处置完毕方可恢复生产;铬渣堆存场所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防止污染扩散。

环保部对云南曲靖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做出处理

张力军宣布:从即日起,停止受理、审批云南省曲靖市的所有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该市全部完成非法倾倒铬渣和被污染土壤的处置工作等整改要求。

张力军指出,云南曲靖铬渣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不是偶然事件,暴露出我国危险废物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详见本版8月15日、19日报道)。一是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二是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远远不能满足要求。三是无经营资质的企业大量存在,非法经营活动猖獗。四是不少企业唯利是图,无视国家法律法规,不规范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现象非常普遍,非法转移倾倒事件也屡禁不止。

张力军强调,“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将把危险废物作为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坚决遏制全国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高发态势。

一是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各级环保部门在审批新、改、扩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应特别注意审查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利用、处置去向,严格把好环境准入关。

二是加大危险废物环境监管,狠抓行政代执行、转移审批、经营许可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是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要求各地在今年12月底前,公布辖区内危险废物重点产生、运输和经营企业相关信息;要求危险废物重点企业每年向社会发布企业年度环境报告。

四是加大处罚力度,严厉追究责任。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对企业索赔、罚款和刑事处罚力度。对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事件,按照危险废物实际转移、倾倒批次,依法从严从重分别予以处罚;要追究企业污染清除责任。落实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制,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工作由地方政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人是第一责任人。

“环境保护部将加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督办和监督检查力度,把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地方政府落实危险废物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全面检查,有关检查情况上报中央纪委处理。”张力军表示。

环境保护部要求,到今年年底前要集中力量,以铬盐行业、多晶硅行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营行业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和电子废物要一并检查。

中广网曲靖9月4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云南曲靖铬渣污染事件备受关注,9月4日16时,曲靖市人民政府举行铬渣污染事件处置情况新闻发布会。详细情况,马上连线正在现场采访的中央台记者李健飞。

主播:介绍一下目前在新闻发布会了解到的总体情况。

记者:今天新闻发布会前半段是由曲靖市副市长进行了情况通报,这半个小时的时间一共就应急处置、善后措施等进行了发布。

主播:请介绍下对此事件处置的具体情况。

记者:对于堆弃铬渣处理采取的方案是,首先采取高围墙、全覆盖,防渗漏的措施进行封闭,已加高了围墙、石棉瓦,预计9月10日可以完成。

其次是在整合有关专家的指导下开展搬迁方案给以研究;三是对加快铬渣二期无害化处理工程的进度,采取高温还原工艺技术。组织市域的钢铁企业参加铬渣的综合治理,确定2011年前完成对新铬渣的无害化处理,2012年底完成南盘江堆成的14.8万吨的铬渣的无害化处理并做好渣堆的土壤修复工作。

另外对责任人进行查处,目前此案共有8人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采取了处理措施。发布会上曲靖市副市长陈军也就针对记者的质疑,没有及向公众通报情况进行了致歉。

记者所了解的最新情况,目前承运人刘某、吴某还有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职工王某、副总经理卓某,贵州省新沂市的闫某五人被依法逮捕,另外两人已被取保候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查中。

近日媒体报道“云南曲靖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5000多吨工业废料铬渣非法倾倒导致污染”引发关注。昨日,由国家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组成的专家组来到曲靖铬废料非法倾倒点进行取样调查。(中国新闻网)

此次约有4万立方米水受剧毒污染,77只牲畜死亡无人伤亡。目前有关部门对叉冲水库当时蓄积的约4万立方米水和拦蓄下来的近3000立方米水,由专业人员进行了还原、解毒处理,水质达到安全排放标准后排放。据曲靖市委宣传部长何华介绍,当地村民的饮水是自来水,自来水水源地离他们村子非常远,所以对饮用水没什么影响。

铬污染对人体和生物的危害

那么铬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物质,对人体和环境又会有怎样的危害呢?

铬广泛存在于自然界,其自然来源主要是岩石风化,大多呈三价;人为污染来源主要是工业含铬废气和废水的排放。工业废水中主要是六价铬的化合物,常以铬酸根离子(CrO42-)存在。煤和石油燃烧的废气中含有颗粒态铬。铬是人和动物所必需的一种微量元素,躯体缺铬可引起动脉粥样硬化症。铬对植物生长有刺激作用,可提高收获量。但如含铬过多,对人和动植物都是有害的。

三价铬和六价铬对人体健康都有害,被怀疑有致癌作用。六价铬的毒性比三价铬要高100倍,是强致突变物质,可诱发肺癌和鼻咽癌。三价铬有致畸作用。

三价铬和六价铬对水生生物都有致死作用。铬能在鱼体内蓄积。三价铬对鱼类的毒性比六价铬高。土壤中铬过多时,会抑制有机物质的硝化作用,并使铬在植物体内蓄积。据试验,水中含铬在1ppm时可刺激作物生长,1~10ppm时会使作物生长减缓,到100ppm时则几乎完全使作物停止生长,濒于死亡。废水中含有铬化合物,能降低废水生化处理效率。

秦淮河水系被废水污染 2名环保干部涉嫌渎职

2011年4月16日,中央电视台连续报道了南京秦淮纸业有限公司向江苏省溧水县柘塘新河偷排生产废水,严重破坏环境,致秦淮河水系受到严重污染的事件消息后,得到了南京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同时检察机关于4月20日采取以事立案措施,启动对该渎职犯罪案件的侦查。

据介绍,南京秦淮纸业有限公司属制浆造纸行业,是南京市、溧水县确定的重点污染源单位。2008年以来,该公司在生产期间每天安排专人通过私设暗管向拓塘新河排放污水2小时左右,是导致该河原具有的圩区灌溉和汛期泄洪功能丧失的主要污染源。该企业偷排污水的行为引发当地居民多次上访举报,并被中央电视台曝光。

4月20日,溧水县检察院对该事件主管单位县环保局有关人员以事立案,进行渎职犯罪调查。5月6日,溧水县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确定该县原环保局副局长赵训佳、以环境监管失职罪确定该县原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国庆分别为该案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处于进一步侦查中。

制浆造纸废水处理与资源化

造纸业是传统的用水大户,也是造成水污染的重要污染源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日益面临水资源短缺、原料匮乏的问题,而另一方面,水污染也越来越严重。目前我国造纸工业废水排放量及COD排放量均居我国各类工业排放量的首位,造纸工业对水环境的污染最为严重,它不但是我国造纸工业污染防治的首要问题,也是全国工业废水进行达标处理的首要问题。据统计,我国县及县以上造纸及纸制品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国工业总排放量的18.6%,其中处理排放达标量占造纸工业废水总排放量的49.3%,排放废水中COD约占全国工业COD总排放量的44.0%。近年经多方不懈努力,造纸工业水污染防治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虽然纸及纸板产量逐年增加,但排放废水中的COD却逐年降低。由此看出,造纸工业初步实现了“增产减污”的目标。但目前造纸行业约占排放总量50%的废水尚未进行达标处理,废水污染防治任务还相当繁重。

制浆造纸废水是指化学法制浆产生的蒸煮废液(又称黑液、红液),洗浆漂白过程中产生的中段水及抄纸工序中产生的白水,它们都对环境有着严重的污染。一般每生产1t硫酸盐浆就有1t有机物和400kg碱类、硫化物溶解于黑液中;生产1t亚硫酸盐浆约有900kg有机物和200kg氧化物(钙、镁等)和硫化物溶于红液中。废液排入江河中不仅严重污染水源,也会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如何消除造纸废水污染并使废液中的宝贵资源得到利用是一项具有重大社会意义和经济价值的工作,应当受到重视。

根据物质守恒原理,产品中物质总量与废物中物质总量之和是一定的,等于原料中物质总量。可以说,污染物也是原料存在的一种形式,只不过这种存在形式使可利用资源量减少,损害了人们的经济利益,也影响了人们的身体健康。由于物质是可以转化的,只要措施得当,存在于污染物中的物质就可能变为可以被利用的形式。因此,人们一直在寻找有效、合理处理制浆造纸废水的方法,并尽可能多的对处理后的废水和废水中所含的有用物质进行资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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